市建管处回应罗志祥盖泳池:最高罚6.9万元可强拆
查看:948 / 更新:2022-02-10 11:49
据报道,艺人罗志祥被曝有意在豪宅顶楼盖露天游泳池,他欲盖的空中游泳池位于24及25楼的顶楼,物业管理公司涉违法疑虑,通知罗志祥须先申请,并暂时停工。
对此,台北市建管处指出,罗志祥欲增设的空中游泳池须先申请变更使用执照。另外,游泳池牵涉用水量及建筑承重量,也须申请结构补强工程。另外,游泳池位置也须理清是否涉及大楼公共产权。
建管处表示,罗志祥豪宅室内装修部分,有向台北市建筑师公会申请审查许可,今年10月底并已申请竣工查验。依《建筑法》规定,游泳池属于杂项工作物,屋顶增设游泳池,应委托开业建筑师办理变更使用执照,并案申请杂项执照,除了要检讨屋顶楼板载重是否符合规定外,并应取得屋顶共有人的同意才合法。
倘若二次施工擅自设置游泳池,涉及违反建筑法第73条第2项规定,依同法第91条处6万元(人民币约1.4万元)以上、30万元(人民币约6.9万元)以下罚款,并得连续处罚。必要时,得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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