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能告?盘点那些啼笑皆非的明星庭审名场面,帮你消除坏心情
周三,来点好笑的。
之前写贵圈“御用律师”翻车,看了一系列明星庭审视频还有判决文书,惊叹贵圈真是个喜剧宝库。
1、
上个月博主“花椰菜大王”发微博报喜讯,
原因是官司胜诉了,
去年她就被鞠婧祎告了,鞠败诉,
然后鞠不服,今年继续上诉,结果又输了...
看起诉书鞠婧祎索赔40万,数目不小,
感觉她是被很严重侵权了,所以必须要为自己讨回公道?
虽然我们总嘲明星动不动发律师函,但对于把明星图片用来恶意宣传获取利润的,
还是要谴责。
当各路人马就位,想为小鞠姐姐讨个公道的时候,
真相来了~
看完直男眼里就没区别的两张图,
网友一时间有些无语...
左边是原图右边是P的,
哪里丑化了吗?弄乱美女发型了吗?把哪个五官P歪了吗?
图片上配的文字不是在夸鞠小姐?
最最重要的此图的目的并非广告...
但是鞠小姐咋说呢?
“确实是在未经允许的条件下使用了肖像...这种擅自使用肖像的行为...”
照这么说,橘每写一篇文章得挨个问问明星们能不能用他们照片?
这叫什么事?
难怪花椰菜大王一开始就拽拽滴认为她铁定告不赢呢...
真的,
只想说↓
明星告肖像权败诉很难,名誉权就更难了,
但这么难的事情,总有人做到。
李晨,
2019年把博主“娱乐圈吃瓜鹅”给告了,
原因是他转发了微信公号“今夜九零后”的一篇题为《渣男李晨现形记》的文章,并配文:
李晨觉得这对他构成了侮辱诽谤...
结果一审下来,
李晨败诉,
然后不服判决,去年又继续上诉,
过程中,有个回合比较好笑,
(以下说的律师都是李晨方律师)
法官:跟李小璐的事儿也是诽谤是么?
律师:是诽谤...都是诽谤。
法官:那是前女友这个事不符,还是天涯盛传堕胎这个不符啊?
法官:堕胎,堕胎不符
法官:李小璐是前女友吗
律师:...呃..应该...不是
互联网:你礼貌吗?
然后更绝的来了,针对这句话,法官继续盘问
法官:这段是哪里与事实不符?
律师:站队。
法官:为什么认为站队跟事实不符呢?
律师:就是不存在这样的事情。
互联网:害当我不存在呢?
接下来到整个庭审最高能情节——插刀
法官:插刀是什么意思?
律师:...呃...这个
法官:不是你来主张这个不符你肯定要对里面的所有的词都熟悉才行,这是基本的要求啊
法官:(开启教育模式)因为咱这个作为不是很熟悉这个圈子的,咱肯定要搞清楚...这个插刀指的是什么事儿?
还严谨表示,凭空看这两个字不太清楚哈,
律师一边憋笑,一边努力想着怎么用得体的词给法官解释...
见对方老不吱声,法官只好打破僵局自己主动cue流程,
法官:印小天谁啊?也是个明星吗?
律师:是之前的一个朋友
法官:那插刀是指的什么呀?是把一个刀插到别人那吗?
律师:不是,就是对别人做过不利的事情。
法官:哦~~~就是曾经伤害过印小天那种感觉
严谨的法律瓜确实不一般哈,在法庭上看法官和律师一本正经讨论“插刀”的意思就很好笑,视频里看不清法官的脸,但他的声音和语气充满了对知识的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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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火石的法律辩护大概只存在电视里,现实里的律师欲言又止,想笑又不敢笑,还要努力想好措辞来回答法官大人...
啊哈哈哈哈哈
3、
法官虐律师很常见,虐素人就更不在话下,无论在网络上多么疯狂的粉丝,上法庭都秒变怂包。
杨幂,
2019将网友詹某给告了,法院公开的判决书里有关詹某骂杨幂的脏话不堪入目,
但到法庭上,詹某上来就表示,自己是在读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
然后说,“这些话术并不是我的原创,我(骂人的微博)基本都是搬运,而且转赞评都是0...”
“当时粉丝撕X,然后我情绪比较激动,就头脑(听不清,疑似这两个字)...”
感受下这位网友的滑跪三连:
“我是刘亦菲的粉丝,然后发的微博也是针对杨幂粉丝...”
“当时杨幂粉丝攻击刘亦菲粉丝我才回应的,针对的是杨幂粉丝,而非杨幂本人”
法官:攻击你的偶像,然后你才回击的是吧
“对,我其实针对的都是杨幂粉丝,不是杨幂本人...”
“然后我接到法院通知后,我及时地想联系杨幂女士道歉...但她们就(反正就是没和解成)”
啊哈哈哈哈...
同天开庭的还有另一起“杨幂诉网友”案,网友姓张,咱就管他叫张某,
这位张某法律意识明显强于詹某,而且应该就有律师在旁边指导,用词也相当谨慎,主张杨幂整容,但不说整容,而是说杨幂“存在跨脸现象”的梗就他从这来的。
他在法庭比还没毕业的詹同学淡定很多,但也架不住法官的问题轰炸。
法官:什么碰瓷倒贴,什么已婚勾搭,这是什么呀?
张某:呃...被告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跟闺蜜的丈夫或者男朋友玩得特别好....比如说拍照拍到跟刘诗施的男朋友跟剧中的男主角在戏外也会有这样的一种亲密的接触。
法官:...那你碰瓷倒贴到底是什么呀?
张某:比如说一些比较大的明星,他们的咖位或者关注度都是比较高的,包括李晨也有会被杨幂这样...
法官(强行打断):你不要跟我说这些谁谁谁,我知道这是谁谁谁...
张某:呃...比如说,在拍戏的时候和胡歌,被传出在戏外杨幂主动约......逛街和...晚饭...还有些(一度说不下去)
法官:那为什么说碰瓷倒贴呢?
法官:你觉得这是个好词儿吗?
张某:这这这确实用词需要斟酌...
哈哈哈哈哈
(以上两案均杨幂胜诉)
4、
有多少人以为明星高名誉权就是即便这事是真的你也不能说,说了就是侵权?
其实未必,要看法官怎么划名誉权的界限。
刘诗诗,
年初将一个微博名为“爱生活爱唐嫣”的号主陈某告上法庭,因为陈某发布过两条微博,其中一条内容是:
针对“XXX”(橘也不知道是啥,反正是个跟没文化相关的词语),刘诗诗觉得被侵犯名誉权了。
然后陈某厉害了,
甩出了刘诗诗读白字的视频,
还有刘诗诗在《步步惊情》里读错“沮丧”的片花,
歪楼讲个八卦,当年刘诗诗被爆出这段片花的时候引发群嘲,记者打电话给刘诗诗宣传总监,本来聊得挺好,但是记者一提“片花读错字”,总监马上就说自己是在地库开车,遁了...
歪楼回来,法官看完后,觉得确有其事,判决书里写:存在发言紧张、停顿、表达不畅以及读错字的情况...
然后最高这单case刘诗诗胜了,但法院并不认为对刘诗诗“没文化”之类的评价属于侵权。
同理,
汪峰,
当时卓伟还没有被隐退江湖,他还是中国首席狗仔,
2016年汪峰章子怡的恋情被曝光,卓伟转发了这则爆料并配文“赌坛先锋我无罪,影坛后妈君有情”...
然后就被告了。
因为“赌坛先锋”四个字,汪峰觉得侵害他名誉权了。
且不说汪峰被前妻爆料好赌的报道铺天盖地,
甚至被拍到过疑似现身澳门赌场与洗米华同框,
找不到当年庭审视频了,但是判决书里看出,他在法庭上虽然一再否认自己在中国境内涉赌,但没否认境外...
结果官司两连败,也是那年“章峰恋”不被看好的很大原因。
但没耽误人俩后来过的那么好!
看热闹,不嫌事大,
篇幅有限,先说这些
哪天心血来潮不排除再来一篇~
最后一句
心情不好的时候来看明星打官司庭审视频吧,会有意外的快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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