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分的口碑,但觉得,能看到他们两个的合作,就值回票价
当第一次听到成龙和李连杰要进行合作的消息,我是从报纸上看到的。
那时候的媒体没有像现在这么发达,所以,两人合作的消息,也只是透过主流媒体而进行扩散传播。如果,那时候的媒体,能够像当下这样拥有完全的自主能动性,可以让每个人都成为时代发展的记录者,大概,这则重磅消息会成为爆搜。
虽然,成龙和李连杰是继李小龙之后,在中国和世界都打出响当当名气的功夫巨星,但因为各自的发展方向从没有处在同一水平线,还有就是为了避免一山难容二虎的尴尬,合作也就成了遥遥无期的事情。
但话又说回来,倘若真把他们凑到一部电影里,除了故事内容比重上分配的考虑,更多的还有人物形象设计上的考虑,毕竟,同属于一个级别的动作演员,没有谁愿意屈居谁的名下,这就给剧组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不过,在2008年的时候,一部由他俩合作的《功夫之王》横空出世,也就成了当年最热门的话题。
当这部电影上映之后,便一举拿下了北美的票房冠军,可见,成龙和李连杰在国外市场的热度。
当然,老外对于这部电影的喜爱,是远远超出中国观众的。而回看国内观众对于这部电影的评价,没有及格的口碑分数,只剩下备受诟病的故事内容。即便这可能是李连杰和成龙唯一一次的合作,还有加上刘亦菲和李冰冰的加盟,还是没有办法满足中国观众的口味。
一方面,《功夫之王》的故事内容,虽然取材自中国神话小说《西游记》,但在叙事风格上,却明显参照了西方魔幻片《魔戒》的套路,单向通关的故事设定,缺乏类似于《魔戒》大场面的支撑,只能流于简单和俗套。这样,名字是熟悉的,故事却陌生的,难免割裂着国内观众早已被定型的《西游记》情怀。
另一方面,《功夫之王》的动作打斗设计中,为了考虑上了年纪的成龙和李连杰,并没有按照观众所想象的那样,来一场酣畅淋漓的对决,反而将成龙动作中的戏耍和李连杰动作中的飘逸不断淡化掉,取而代之的,是如同早期邵氏功夫片那样一招一式的对打,这样,预期和期望差距太大,难免稀释掉观众观看时的快感。
影片借用穿越这个热门的话题作为基础,虽然是中国人物和中国故事,但作为西方人的编剧,大概是不能透彻了解中国人对于神话的情愫,所以,创作者们选择用一个西方男孩作为串联起整个故事的核心人物,这样,他们也能得心应手。
其中,把孙悟空压在五指山等待拯救的故事,换成了西方男孩杰森带着金箍棒去拯救变成石头的孙悟空,成龙饰演的鲁彦和李连杰饰演的默僧,还有刘亦菲饰演的金燕子,三个人作为杰森的护卫,而邹兆龙饰演的玉疆战神和李冰冰饰演的白发魔女,则成为了阻挡他们拯救孙悟空的反派。
说实话,光从这些人物的设计上就能够看出,这部电影不仅仅只是为了满足观众的观赏需求,更重要的还带有对于早期中国香港武侠片的致敬。
金燕子这个人物,来源于1968年电影《大醉侠》中郑佩佩饰演的角色,白发魔女这个人物,来源于梁羽生的武侠小说,鲁彦的行为举止,则源自于成龙早期电影《醉拳》,不过,也有几分像《八仙过海》里的铁拐李。
当然,通过影片开头回闪出很多香港早期武侠片的画面,也能够看出,这部电影从一开始面向的群体便是外国人,毕竟,对于武侠片的概念,这些外国人还是停留在早期邵氏武侠片或是李小龙动作片的印象里,就像对于中国人的印象,还是停留在长辫子的清朝封闭时期。
那么,《功夫之王》到底算不算一部合格的电影呢?在我看来,算是。
即便故事内容上存在各种硬伤,但让一个外国人拍中国的故事,能够做到不丑化或是恶搞,就已经不错了,而《功夫之王》这部电影,恰恰只是将东西方文化中最表面的东西做了融合,没有继续往深入的方向解读。
这些外国创作者们知道,自己对于中国文化无法透彻理解,所以,整部电影只是把重点放在了成龙和李连杰两个人的打斗设计上,这也是观众看这部电影的很大一部分原因。
作为武术指导的袁和平,特意为两人设计了各种动作,李连杰的棍法,成龙的醉拳,还有两人对打时使用的虎拳、鹤拳以及螳螂拳。
在这里,袁和平考虑到两人年龄的问题,所以,并没有过分依赖威亚来弄一些高难度的动作,而是更多地放在了近身肉搏的套路设计上。为了方便写意风格的拍摄,成龙和李连杰的衣服都是那种遮盖全身的肥大款式,这样,才能够在不破坏整体打斗美感的同时,又能够融入一些花哨的动作,然后观众还看不出多少瑕疵。
故事很简单,概括起来就是,一根金箍棒的回家之路,打斗也很精彩,前期的焦点在成龙和李连杰的对打上,后期的焦点则是两个人分开的单打独斗。
只是,导演似乎在向西方人展示东方元素的同时,也想要费力地讨好中国观众,所以,整部电影的故事看起来过于碎片化,缺乏了整体的粘合性,每个片段单独拎出来,都不太会影响之后故事的发展,这也就造成中国观众除了欣赏打斗之外,没有任何的代入感和共鸣感。
玉疆战神介于凡人和神仙之间,不然最后也不会被烧死,玉帝则更像是置身事外的老者,只是起到最后送杰森回家的辅助,凡人想要成为神仙,就必须喝一种长生不老的药,而凡人和神仙最大的不同就是,神仙可以使用法术,凡人只能使用武功。
这样看起来像是胡编乱造,但这的确就是西方人对于中国文化的简单理解。所以,文化之间的差距真的不是短期内可以解决的问题。
就像《功夫之王》这部电影,美国人觉得很不错,中国人却觉得不伦不类。这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奥斯卡永远都是西方人的奥斯卡,我们还是不要对于西方的一个奖项抱着太大的热忱,毕竟,思想不同决定思考的层面不同。
致敬加怀旧,武侠加神话,不用太多需要揣测的主题,纯粹就是合家欢的商业娱乐片,加上成龙和李连杰这两个功夫巨星首次合作为噱头,《功夫之王》算是成为了西方人拍给西方人看的中国神话武侠片,最终,还捎带着考虑考虑中国观众的观影需求,仅此而已。
当你还在纠结电影中一会儿中文一会儿英文的时候,《功夫之王》这部电影,至少尝试去做了一种对于香港武侠片的汇总和回顾,然后像是抽了中国电影人一巴掌,告诉我们,经典虽已远去,但至少还有人在惦念,毕竟,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中国元素可以利用的东西真的太多了,而中国文化也是电影创作的瑰宝,只是,中国人更加想要模仿国外的电影套路,所以,才让熊猫成就了国外的动画片《功夫熊猫》,花木兰成就了国外的动画片《花木兰》。
瞧瞧我们的电影人,真的是捡起了芝麻却丢了冬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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