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天才导演”,用一堆黏土加猪大肠,就彻底改变了好莱坞
话说近些年,《行尸走肉》一定是最火的丧尸类题材剧集之一。
尽管如今的人们对这一题材的热情度早已不如从前,但《行尸走肉》系列在粉丝心中的情怀和地位,仍不可抹去。
相信无论你是《行尸走肉》的粉丝还是游戏《生化危机》的玩家,如今这些在大大小小的屏幕上,嗷嗷怪叫,蹒跚孑孓,食人吸脑的怪物,其实都要拜一位老人所赐。
他就是乔治·罗梅罗。
2017年7月16日,这位77岁的老人在睡梦中辞世。随着他的去世,“僵尸之父”这一名号被各路媒体齐声呼唤,但真正看过他的“活死人”系列,尤其是第一部《活死人之夜》的影迷,其实并不多。
你要是没看过这部老片,还真挺遗憾。那是一部奇迹般的电影,总共只花了十一万四千美元,却赚回三千万票房,是影史“性价比”最高的片子之一。
今天,就为大家安利乔治·罗梅罗和他的这部开创恐怖片新时代,也为新好莱坞的来临敲响了“黎明钟声”的影片——
《活死人之夜》(1968年)
引用纪录片《活死人之诞生》的论断——“在它之后,一切好莱坞的旧秩序都将被重建,英雄,勇气,科学,爱情,家庭,媒体,政府,体制……都将被挨个儿质疑。”
接触电影前,乔治·罗梅罗一直在拍短片和广告,还和两个好朋友一起成立了一家小型广告公司。
直到有本小说给他带来了灵感:《我是传奇》,没错,就是后来威尔·史密斯后来演的那个。
不过,起初罗梅罗并没往“僵尸”那个方向去想。他们只想照着那些科幻B级片的套路,讲个“外太空青少年来袭”的故事,赚点快钱。
后来又经过一番头脑风暴,他们决定让“青少年”吃人。
再后来,青少年变成了复活的死人。
为了拍摄这部电影,三个人不够,罗梅罗又拉进来七个人,凑成十位股东,筹得启动资金共计……600美元……
即便在50年前,这点钱显然也不够拍电影的。当年一部商业片的成本平均在三百万上下,哪怕专门在露天影院和午夜场里放映的B级片,没有几十万也拍不出来。
那600块钱够干什么呢?他们先租下匹茨堡郊外一座废弃的农场,于是场地就算有了。用罗梅罗的话来说,他们过着“游击队式的生活”。
可是没人有怨言,因为“我们会拍出一部电影来嘛”。
事实证明,只要你真心想拍电影,总能想出省钱的法子。
一位“投资人”心灵手巧,亲手在小河上造了座木桥。他还把擅长摆弄烟花的兄弟也拉入伙,哥俩承包了所有枪击和爆炸效果的活儿。
唯一的问题是,他兄弟喜欢一边叼着雪茄一边鼓捣炸药,罗梅罗总担心他会把手指头崩掉。嗯,就是这位老兄。
一位投资人是屠夫,他提供了免费足量的心肝肺猪大肠,这可是最重要的道具。
一位投资人兼职灯光师,而在不需要打光的时候,他就当演员,片中第一个出场、也是最出彩的僵尸,就是他扮的。
剧组里剩下的差事由朋友、同事、朋友的朋友和同事来分担,每个人都身兼数职,投资人兼演员,化妆师兼僵尸,罗梅罗既是导演也是摄影,还负责剪辑。
尽管他后来回忆说:“我当时并不是很清楚这些,也不知道导演究竟应该干什么。”
实际上,没人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只能现学现用。罗梅罗用粘土做了只断手,里面是空心的好填上假血,做完之后——按照他自己的评价——看上去像坨屎。
至于僵尸嘛,出现在片子里的约莫有二百来位,其中有家人、熟人和当地的热心人,还有不少是罗梅罗那家广告公司的职员。
对于老板的奇怪要求大家倒是挺踊跃,有位姑娘还主动要求全裸出镜。
其实连罗梅罗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演,他干脆告诉大伙儿:想做啥就做啥,觉得“食人尸”该什么样就什么样吧。
没想到大家自由发挥得很好——蹒跚的步履、僵硬的关节、呆滞的表情,思考人生者有之,抱着树找虫子吃者亦有之。
面对投资人“慷慨赞助”的猪肉,每个人都嚼得很认真,很投入,很享受——令罗梅罗感动不已,他承认自己无论如何都办不到……
有时候那些肉吃起来实在太恶心,搞得“僵尸们”小脸儿煞白,化妆师乐了:“这回省的化妆了!”
在《活死人之夜》以前,“僵尸”(zombie)只是流传在西印度群岛一带的传说,据说巫毒教巫师能把人变为不吃不喝、听任摆布的活尸,充当种植园主的免费劳动力。
在早先的好莱坞电影里,僵尸也只是一群洋溢着加勒比风情的苍白傀儡,仿佛科学怪人与吸血鬼的失败杂交,没什么看头。
他们当时还没意识到,“吃(人)肉”竟成为一次伟大的创举。那一夜之后,一种崭新的银幕怪物就此问世。
1967年11月,拍摄工作结束,完成剪辑后,罗梅罗开奔纽约,满心希望当晚就能找到地方上映。
可寻找发行商的过程并不顺利,那时候彩色电影已经统治了银幕,谁会对一部黑白片感兴趣呢?好容易通过中介才找到一家不很靠谱的公司。1968年10月2日,《活死人之夜》终于在纽约一家汽车影院首映。
然而这部不起眼的小片子很快便名声大噪。原因很简单——它太吓人了。
要知道,在60年代末那会儿,恐怖片还相当人畜无害,很多时候都瞄准儿童市场——反正大人们对那些陈旧的套路、过家家一般的特效早已无感,倒是挺放心把孩子送进电影院过个下午。
可是,那些习惯了太空来客、辐射巨怪、哥特狼人与吸血伯爵的观众,绝对想不到自己会在《活死人之夜》里看到什么——
他们看到了人吃人!哥哥吃掉妹妹!小女孩吃掉爸爸!
哭着跑出来的不止有孩子。一位当年的观众回忆——
“很多观众们中途离场,影院走廊里站满了人,我第一次看到人们在看电影时‘逃跑’。有个姑娘用大衣裹住头,狼狈而去。”
《活死人之夜》是恐怖片血腥化、成人化的重要转折点之一,它直接启发了约翰·卡朋特和托比·霍珀等一代“恐怖大师”,推动了“砍杀电影”(slasher film)的蓬勃,使整个70、80年代的银幕成为血浆泼洒的狂欢。
甚至没有它就没有《杀人不分左右》、《德州链锯杀人狂》、《万圣节》、《猛鬼街》、《十三号星期五》……巧的是,美国电影分级制度于1968年11月1日颁布,《活死人之夜》刚好早了那么一点。
在表现手法上,《活死人之夜》同样堪称一场划时代革命。相比老式恐怖片那种夸张的舞台感、呆板的哥特腔,罗梅罗非常注重写实,让僵尸危机在看似平淡的日常生活场景中爆发,令人猝不及防。
他也干脆利落地砍断一切道德感,出色地构建出一个无秩序、无原则、无道德的混沌末世,相比起感官上的刺激,深入骨髓的错愕与无助感更让观众难耐——而这种世界观后来也成为一切僵尸电影的通用设定。
比如:
1、僵尸很慢。会跑的僵尸都不“正宗”。
2、僵尸爱吃人肉。吃脑子大约是1985年《活死人归来》的首创(该系列与罗梅罗无关)。
3、只有破坏头部才能杀死僵尸。
4、被僵尸咬过会变成僵尸。
5、角色的亲人朋友中一定有人会变成僵尸。
6、角色们一定会被僵尸围困在某个孤立无援的场所。
7、角色中一定有个自私又软弱的讨厌鬼,然后他死了。
所有你看过的僵尸题材片,是不是大多都是上面这些套路?
影片中多次穿插的广播和电视新闻就更是画龙点睛式的补白,让整个故事显得更为立体。尤其对当年的观众来说,简直有身临其境之功效。
在《活死人之夜》问世之际,美国人几乎每天都被类似的新闻报道所包围——然而他们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在这部荒诞的食人恐怖片里看到了现实!因为,他们看到了越战。
《活死人之夜》里那些散布在荒野上,残缺、扭曲、烧焦的尸体,没法不让人联想到越南。
他们也看到了种族冲突。60年代末,正是美国种族矛盾最激化的时候,以1967年7月爆发的底特律骚乱为代表,很多地方都经历了大大小小的种族冲突,《活死人之夜》恰恰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构思和制作出来的。
也许是盲打误撞,但《活死人之夜》里有太多意象与时局暗合:在街上成群集结、试图闯进民宅里的僵尸、破损或被木板钉死的门窗、燃烧的汽车……配上不容置疑口气的官方新闻旁白,简直是骚乱报道的再现。
另一方面,自发组织起来猎杀僵尸的义警(全是白人)、牵着警犬的警察,以及台词中提到的国民警卫队——这三样可是当时用来对付黑人“暴民”的标准搭配。
也许是盲打误撞,罗梅罗选中学表演的黑人小伙杜安·琼斯当男主角。他始终坚持这个决定与肤色无关,纯粹因为他试镜表现好长得又帅。但那可是60年代啊!那时候黑人在银幕上与白人有身体接触都是禁忌,西德尼·波蒂埃在《炎热的夜晚》中扇了白人一个耳光就引起轩然大波——而《活死人之夜》却找了个黑人当英雄。
琼斯一度对此忧心忡忡,担心自己会惹上麻烦,因为按照剧本,他不仅要开枪打死很多白人(僵尸),还要把一个金发女郎打晕。
当然,时间证明所有的勇气都是值得的。整个故事、所有人,从来没有因为琼斯的肤色而对他另眼看待——既不歧视也不矫饰,只当他是个和大家一样奋力求生的普通人,这才是真正的平权意识。
也许是盲打误撞,《活死人之夜》有个极具象征意味的结尾——毫不夸张地说,所有的观众都像被子弹击中一样目瞪口呆,整个社会的焦虑、失落和怒火,都聚焦于那一刻,然后猛烈迸发。
也许不是盲打误撞。纵观乔治·罗梅罗的“活死人四部曲”,无不体现出他对社会和政治的尖锐批评,从消费主义到贫富差异,僵尸肆虐的末世,总成为对现实乱象的隐喻。
也许不是盲打误撞,时至今日,这部粗劣的恐怖小片的影响力早已跨越了电影和商业领域,成为具有时代意义的经典,美国国会图书馆和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都将《活死人之夜》收为藏品。
活死人不死,罗梅罗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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