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直播翻车的锅不该全由汪涵背
楚天都市报评论员 屈旌
知名主持人汪涵11月6日的一场直播带货被曝退款率超七成,引发社会关注。11月12日,汪涵签约的直播机构发布声明称,该司从未有任何虚构数据或购买流量的行为,“合理怀疑是第三方以刷单为手段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据1月15日本报官微)
今年的“双十一”,购物退货率成为新的关注焦点。无论是为了凑单满减后先拍后退,还是在直播中冲动消费事后反悔,客观事实是,很多交易并没有完成,但是惊人的数据是已经达成了。这就是这个流量时代,一边是平台主播不断宣称销售业绩达到新高,一边是商家表示付了巨额费用却得不到相应的回报。早有业内人士踢爆:“数据造假已成直播带货的‘潜规则’”,很多百万粉丝的主播,每场带货都会赔钱。只不过,因为汪涵是公众形象一直比较好的实力派主持人,带货翻车才格外被注目。
表面上看,直播间数据造假的目的,是为了给主播营造虚假的“影响力”,吸引更多商家合作,似乎对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并没有太大影响。实际上,直播带货最讲究的是氛围,想必很多人都有体会,明明并没有需要,但是在直播间听主播一顿轰炸,再一看销售量,发现大家都在抢,立刻产生了紧迫感,不知不觉就下了单。冲动消费缺乏理性,就很容易产生售后纠纷。今年“双11”前,中消协就曝光网络直播销售“七大坑”,虚假宣传、退换货难、违禁品销售等问题广泛存在,据相关调查,37.3%的消费者在直播购物中遇到过消费问题。
而且,即便直播造假主要坑的是商家,也不能坐视不理,因为这种不诚信的行为,本身已经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扰乱了公平竞争和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破坏了整个直播行业的生态,让其中充满了陷阱和套路,也不利于这一新兴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所以,相关部门也终于出手整治,网信办起草了《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明确直播间运营者、营销人员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误导用户;不得虚构或者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数据流量,算是捅破了窗户纸,明确了法律边界,表明了严正的态度。
但这一规定要真正发挥作用,显然还需要很多配套措施。就拿汪涵这事来说,商家说刷了流量,直播机构说没刷,而数据技术本身存在一定的壁垒,如果没有明确的取证和公正评判,很可能就是打一场嘴巴仗,然后各自散去,真相依然是云里雾里。所以,治数据造假的核心,还是在于掌握并了解数据,如果能纳入统一的监管平台,实现对直播数据的实时监测,一旦发现异常就及时叫停,当然是最理想的,但显然还需要相当的准备和投入。目前的规定,主要还是督促平台履行责任,建立健全风险识别模型和分级管理制度,事前信息透明,事中重点巡查,事后追踪,积极接受消费者监督,定时公布违规名单,让违规造假行为无处藏匿。
一向因主持功力和情商被交口称赞的汪涵,却因直播卖货遭遇质疑,对各位明星、名人们是又一次的警醒。带货是个技术活,下海直播要谨慎,每一件以你名义卖出去的货品,你都要为其负责任,好不容易在专业领域积累的口碑和人气,不要在“流量变现”的诱惑中轻易挥霍了。否则,可能还没有尝到成为“带货王者”的甜头,就先背上了“直播翻车”的大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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