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必将坐上被告席,对面的那个人,是谁?
查看:830 / 更新:2022-02-10 17:53
“金九”是收获的季节,也或将成为范冰冰“姿本”反向收割的日子。
被告一
8月31日,最新消息,范冰冰因演出合同纠纷被诉案将于9月14日上午9时开庭,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那天,坐在范冰冰或其委托代理人对面原告席上的是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
当然,与范冰冰一同出庭还有其投资控股的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乐视诉范冰冰及其投资控股公司一案,案由为演出合同纠纷。
演出合同是一种影视文艺表演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出演人有一定的人身属性,即由出演人按照合同约定期间、地点、保质保量地亲自演出。当然,如果合同约定附条件可由他人代替出演,或者特定情况下免除其出演义务,只要不违法,就是合法有效。
此次乐视起诉,只能说明,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可以安排他人代替范冰冰出演或者免除其出演的条款。
被告二
就在乐视对范冰冰及其投资控股公司采取诉讼行动之前,一家名叫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将范冰冰投资控股的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告上了,地点也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案由也是合同纠纷,已开过庭,时间是8月10日。这家“不二”公司,实控人和大股东据说是吴秀波,其持股比例可能高达99%。
当“不二”公司在法庭怼上“无锡爱美神”,如果双方老板亲自出场,那将是怎样的一场“姿本”对决?
“豪门”?
遥想“范爷”当年,当一众女明星,在普罗大众无限的眼羡中,纷纷嫁入豪门,她那一句:“我就是豪门”,充分彰显姿本存在的特别意义:
谁是“豪门”?
关键在于如何定义。
是资本?
抑或是姿本?
标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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