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代沫16日被正式批捕 狱中检讨自觉愧疚
离李代沫吸毒案发生已经有了一个月的时间。昨日,案情有了新的进展,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于昨日依法批准逮捕李代沫。为了了解具体情况,有关记者采访了检察机关相关人员。
检察机关介绍,犯罪嫌疑人李代沫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4年3月18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拘留。4月9日,朝阳分局正式提请批准逮捕李代沫。4月16日,朝阳区检察院对李代沫依法批准逮捕。
李代沫囚服照
检察机关在审查批准逮捕阶段查实,犯罪嫌疑人李代沫自2014年3月初至案发,在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的暂住地内多次容留卢某某、郑某某、郝某某等人吸食甲基苯丙胺类毒品。李代沫明知他人在其有控制权的场所内吸食毒品,并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行为已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但记者了解到,由于李代沫认罪态度良好,表示将积极改正错误,因此极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徒刑。
对于3月27日传出的“李代沫患病”的传言,案件承办人王琳表示,李代沫是否患病涉及个人隐私且与案件无关,检察机关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同样有义务保护犯罪嫌疑人的个人隐私及其正当权益,因此不予透露。
根据最新发布的照片,李代沫穿戴着标有朝阳派出所字样的橙色号服,胡须更加浓密,眼神也暗淡了不少。在检察机关公布的审查批准逮捕阶段讯问李代沫的视频中,李代沫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很后悔”。
李代沫称:“作为公众人物,没有给大家带来正面影响,反倒是给大家带来很负面的作用。”“现在也意识到犯下了不太能让父母和公众原谅的错误。我觉得自己很后悔,我在看守所也想了很多,我觉得自己应该更配合政府工作,为自己争取一个机会。”
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希望李代沫这次是真的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改过自新。在此,小编也呼吁大众“远离毒品,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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