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方舟子名誉案宣判 方舟子败诉将上诉
崔永元方舟子
崔永元方舟子(资料图)
近几年,转基因问题一直争议不断,转基因食品是否存在危害大家也不得而知。因为一个“转基因”的公共议题,方舟子把崔永元告上了法庭。近日,方舟子(方是民)与崔永元的名誉权纠纷案6月25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方舟子最终败诉,而方舟子表示不服,将会继续上诉。这倒底是怎么回事?一起来看一下!
法庭宣判时,由于法院认定,“崔永元、方是民的部分微博言论均构成对方名誉权的侵害。”最终,法院判定双方互赔4.5万元,责令双方删除侵权微博及向对方赔礼道歉。
在宣判当天,双方当事人都未前往庭审现场,而是各自代理人到庭。在得到法院判决之后,方舟子一方当庭表示将上诉,而崔永元一方则表示,要回去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再决定。
被媒体称为“方崔大战”的事件始于双方对转基因食品是否有害存在的分歧。崔永元早先在微博表态:“你可以选择吃,我可以选择不吃。你可以说你懂科学,我有理由有权利质疑你懂的科学到底科不科学。你可以说我白痴,我也可以说你白吃。”之后,方舟子发微博称:“你当然可以选择不吃,但是不要传谣阻碍中国农业技术发展。”随后,两人通过微博进行了多轮辩论,辩论逐渐升级为骂战。
2014年1月,方舟子告崔永元名誉侵权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方舟子称前央视节目主持人崔永元发表的微博内容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要求崔永元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等30余万元。审理过程中,崔永元以方舟子发表的微博言论亦侵犯其名誉权,与本诉具有牵连关系为由提起反诉,要求方舟子赔偿自己67万元。反诉由法院合并审理。
今天上午,这个被关注长达一年多的案件终于有了一审结果。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宣判,认为崔永元和方舟子部分微博均构成名誉侵权,各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崔赔偿4.5万,方赔偿4.5万。
法院还表示,本案中双方的争议虽由“转基因”这一公共议题引发,但这并不意味着由公共议题引发的恶意人身攻击也可以受到“言论自由”的保护,公共议题并非人身攻击侵权的“挡箭牌”。
现在都主张言论自由,而且随着微博、博客、微信等公共聊天交流工具的流行,大家之间的联系密切,而言语也自由。这个时候,很多名誉侵权案也随之产生。方舟子把崔永元告上法庭,双方都对对方名誉造成影响,法庭这样判是有道理的,真不知道方舟子到底哪里觉得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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