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艺人在大陆唱歌违什么法?
查看:741 / 更新:2022-02-10 20:27
台湾中时新闻网快评说,台湾艺人欧阳娜娜、张韶涵将参与央视国庆晚会,与大陆歌手合唱《我的祖国》及抗疫宣传歌曲《守护》等。台当局陆委会威胁声称,两位艺人沦为大陆“对台统战”的样板工具,若违反“两岸条例”相关规定将依法惩处。
台行政当局负责人苏贞昌也称,艺人不能一边享受台湾的“民主”与“健保”,一边在大陆唱不适当的歌。
甚至还有媒体再加码,搜罗艺人们有关身份认同的言论,直接给艺人贴上“亲中”标签。
快评指出,过去大陆给艺人贴上“台独”标签,予以封杀,我们说大陆“鸭霸”;如今台湾也给艺人贴上“亲中”标签,予以打压,这何尝不也是一种蛮横?
请问陆委会,艺人到大陆唱歌违了哪一条法?又请问苏贞昌,哪些歌曲是所谓的不适当?可否讲清楚说明白?
快评认为,台湾以“民主社会”为骄傲,本应该尊重多元身份认同,不要让人民生活在意识形态夹杀的恐惧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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