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钮承泽性侵女员工案二审宣判 驳回上诉仍判4年
据报道12月2日消息,台媒刚刚称,台湾导演钮承泽被控性侵剧组女工作人员,一审台北地方法院判其4年有期徒刑,二审台湾“高等法院”2日宣判,依强制性交罪仍判钮承泽4年有期徒刑判,驳回其上诉。
据台湾“三立新闻网”报道,钮承泽被控于2018年11月23日,约电影《跑马》剧组女主管与女工作人员到他家中聚餐。餐会结束后女主管等人先行离开,独留的女工作人员因不胜酒力,在钮承泽家中休息,钮承泽却趁2人独处,将女工作人员压在客厅沙发上性侵得逞。台北地检署侦办后,依强制性交等罪起诉钮承泽。
一审法官认为,钮承泽所谓女方对他也有好感的辩词不可采信,因女方根本、也没有可让钮承泽误解的可能,且案发时,女方紧闭双唇、闪躲、推阻,钮承泽应可清楚得知女方根本无意与他发生性关系。
报道称,但钮承泽刻意曲解女方意思,利用女方顾及女主管及其颜面独自留下机会,满足个人私欲。犯案后又利用系知名导演名义,通过媒体散布“认知不同”“我希望她很好,我很喜欢她、我会继续保护她的“等内容,试图形塑男女情愫,并以“深夜留下必期待与男性发生性关系”等理由,暗指女方是主动献身。
报道称,种种说法皆让法官认为,钮承泽严重欠缺性别平权意识,伤害女方性自主权及人格尊严,又毫无悔意,因此依强制性交罪,重判4年有期徒刑。
据悉,在此前一审时,钮承泽因强制性交罪被判刑4年。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10月14日再度开庭审理,钮承泽在开庭前来到法院,仍维持一贯风格,不愿对案情说明,仅说了「谢谢」,就进入法院。但据了解,他在庭内仍否认性侵被害人,辩称双方情投意合发生关系。
2014年11月7日,钮承泽因为违法进入台湾海军左营军港登舰勘景,被高雄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缓刑2年。
导演钮承泽性侵女员工案二审宣判 驳回上诉仍判4年
钮承泽,1966年6月23日出生于中国台湾,中国台湾男演员、导演、戏剧制作人。
1975年,钮承泽参演个人首部电影《小雨丝丝》,自此开始演艺事业。1983年,主演的影片《风柜来的人》提名第21届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影片。2000年之后,进入中国内地发展。2008年4月11日,自导自演的伪纪录片《情非得已之生存之道》上映,钮承泽凭借该片获得第44届台湾金马奖费比西影评人奖。2010年2月5日,执导的青春动作片《艋舺》上映,影片入围第60届柏林电影节全景单元,并凭借该片获得第11届华语电影传媒大奖最佳新导演。2011年,拍摄的爱情电影《爱LOVE》入围第62届柏林国际电影节“世界大观”单元。2013年,执导的电影《军中乐园》入围第65届柏林国际电影节全景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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