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快评丨宽容郭敬明、于正,其实也是维护一个讲规则的原创环境
12月31日零点整,郭敬明发布微博,为自己15年前的抄袭行为道歉。随后的上午十点,于正紧随其后,也发布了“道歉函”。
2006年,法院公开判决郭敬明小说《梦花落知多少》抄袭了庄羽作品《圈里圈外》,但在“写道歉信还是刊登判决书”之间,郭敬明选择了后者;2015年,北京高院终审判决于正《宫锁连城》侵犯了琼瑶《梅花烙》的改编权,一直到2018年琼瑶申请强制执行,判决书主要内容才在《法制日报》刊登。
这些年来,“郭敬明于正拒不道歉”的标签,一直紧紧地贴在他们身上。现在郭敬明与于正在同一天选择道歉,被网友开玩笑地说,12月31日应该设立为每年一度的“道歉日”。
郭敬明的道歉文字,方方面面,想得挺周到。在道歉动机方面:从再度承认法院判决事实,到坦白相告当时没道歉是因为年少轻狂与虚荣,并继而谈到回避谈论抄袭行为给自己内心带来的“伤口”……这些都摆脱了“以狡辩的方式道歉”策略,给人以勇于梳理自己的内心、态度真诚的印象。
在道歉对象方面:先是向庄羽道歉,后是向公众道歉,最后是向所有的原创作者和来之不易的原创环境道歉,这个道歉逻辑是对的,先对受到伤害的个体道歉最为重要,同时承担起对行业与环境带来的影响与破坏责任,也是知耻近乎勇的表现。
道歉之后有补救,郭敬明表示要将侵权作品《梦花落知多少》的所有版税与收益汇算清楚后,全部赔偿给庄羽,如果庄羽不愿意接受,会捐赠给公益慈善机构。对此庄羽在表示接受道歉的同时,也愿意捐赠《圈里圈外》的版税与收益,与郭敬明一起成立一个“反剽窃基金”——这无疑给郭敬明的“赔偿”,提供了一个更佳的去处与用途。
郭敬明的道歉与庄羽的回应,虽然谈不上形成一段“佳话”,但起码形成了“共识”,双方如果能够坐在一起,为反抄袭工作做一些事情,这将会给那些被抄袭所困扰的原创作者,提供一个有力的支持。
而于正由于道歉的时间点有些晚,道歉内容也与郭敬明相似,引发了一些调侃,本来一件颇为严肃的事情,有了些娱乐的味道。
对于郭敬明于正的道歉,很多人选择了认同,但也有不少人觉得,这是他们分别在有新作公映或将播出的情况下,迫不得已的做法,是又一次手段高明的“炒作”,抑或在别的一种无形压力下作出的明智选择。
但作为在公众平台发布的一份正式内容,郭敬明、于正的道歉,还是应该得到人们的接受与理解。该抵制的时候抵制,该宽容的时候宽容,如此才能形成一个良性互动环境,如果郭敬明、于正的道歉换来的仍是严苛对待,可能会对一些抄袭者造成错误引导:反正道歉与不道歉都是一个后果,道歉没用。
语言即立场,态度即观点,一个人面对自己曾经所犯的过错,抱有什么样的态度很重要。我们判断一名公众人物的价值观,往往只能通过其在公共平台的言行来进行评价,这是公众人物的属性,也应是对待其他人的一致做法。
普通人也好,公众人物也好,他们的内心动机如何,不宜对此进行过多的推测。根据已知道的事实来想象不确定的事情,往往会让多方都产生怀疑,一个彼此不信任的坏机制会就此被建立起来。
对郭敬明于正宽容,也并不意味着对抄袭行为宽容。宽容是为了维护一个有规则、讲秩序的原创环境。因此,对于郭敬明于正的道歉,我们首先要选择相信,相信他们的每一个字都发自内心,当然,道歉之后还需要行动跟上,公众仍然有理由,在以后的时间里,要求郭敬明于正言行一致。
因为抄袭以及不道歉,郭敬明于正这些年其实一直背负着名声的损坏,现在,他们已经开始尝试弥补损坏的名声,同时,有着缺口的原创保护环境,也会得到一定程度的修复。对于郭敬明于正,还有著作权保护而言,这都是一个新的开始。(韩浩月)
编辑 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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