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安嫖娼:聚众淫乱可判五年
9月15日,曾拍摄《团圆》、《白鹿原》等电影的知名导演王全安,被曝涉嫌在北京某小区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从9月8日到9月10日连续三次嫖娼,并在9月9日同时与两名女子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消息一出众人哗然,王全安除了是知名导演,还是演员张雨绮的老公,而其连嫖三天、与二女同嫖的情节也遭热议。网易娱乐连线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宋福信律师,宋律师表示王全安同时与两名女子进行卖淫嫖娼活动,该行为涉嫌聚众淫乱,若经查证属实,王全安有可能会像薛蛮子一样,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刑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疑问1:导演王全安嫖娼这个行为,是否违法?或将接受怎样的处罚?
律师解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导演王全安的嫖娼行为,已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以行政拘留,也有可能像黄海波一样,被收容教育。
疑问2:根据警方提供的细节,王全安连续三天进行嫖娼活动,并且其中一次是与另外两位女子进行嫖娼活动,这个情节是否将加重刑罚?
律师解答:根据媒体报道,王全安同时与两名女子进行卖淫嫖娼活动,该行为涉嫌聚众淫乱,根据刑法第301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以及《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41条规定:“组织、策划、指挥三人以上进行聚众淫乱活动或者参加聚众淫乱活动三次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如果该情形被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王全安有可能会像薛蛮子一样,涉嫌构成聚众淫乱罪,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疑问3:两位女子涉嫌卖淫,将获得怎样的处罚?
律师解答:两位涉嫌卖淫的女子,公安机关有权分别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对卖淫人员进行拘留、罚款或收容教育。
上一篇:
张柏芝李亚鹏不受锋菲影响下一篇:
15对儿最合拍的导演和演员相关推荐
最新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