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锤】吴亦凡涉嫌洛杉矶强奸未成年女粉丝,恐进中美加三国监狱?
据美国侨报网,有律师证实吴亦凡涉嫌曾在洛杉矶强奸未成年女粉丝,受害人表示是在洛杉矶的粉丝见面会上与吴亦凡认识,随后约会时被迫发生关系。
据悉,该女生是中国留学生,案发时她还未满18岁,如今已成年,打算对吴亦凡提起诉讼 。
图为王婧律师呼吁更多的受害者站出来联名起诉吴亦凡。王婧提供
不过,华人律师并没有透露具体场合和时间。
根据网友查询新闻,疑似是2016年12月,吴亦凡到美国洛杉矶宣传《极限特工3》电影的时候。
当时虽然不是绝对意义上个人的粉丝见面会,但是很多他的留学生粉丝为了看偶像,都参与了这个粉丝试映会。
女生在见面会上,成功加到了偶像的联系方式。
在见面会之后,女孩被吴的助理邀请参加KTV聚会,活动非常神秘,和国内的套路基本差不多,也是入场前要把所有手机都没收,不准任何人拍照或者录像。聚会上,有人拿出了白色的小药片,受害女生在喝多了以后,没有意识到之后发生的事情。
等她醒来后,发现吴已经强迫她发生了性关系。
案发后,她并没有立刻报警,像都美竹等多名女孩一样,她害怕“荡妇羞辱”,何况对方是偶像,粉丝们可以轻易网暴她,告她敲诈勒索。由于昏迷,她也没能留下太多保护自己的证据,于是选择保持沉默。吴亦凡被北京朝阳警方抓住后,该女生也终于解开心结,向美国KW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援助。
有网友指出,很有可能就是因为这场见面会
王律师表示,她只负责民事诉讼部分,刑事部分由检察官负责起诉。
民事部分的赔偿要根据
1、案件的社会影响;2、被告的偿还能力;3、案发当时吴亦凡是以个人名义还是以公司名义,如果是公司名义,那么民事诉讼会将吴亦凡本人和公司一并起诉。按照吴亦凡案件的影响和他的偿还能力,赔偿金超过千万不是没有可能的。
王婧表示,核实工作有很多细节要逐一核对,包括吴亦凡多次来美的入境记录,每次来洛杉矶的活动内容,与受害人见面的时间、地点和事由等等,都要一一核对,以确定受害人所说的都是事实,而不是诬告或诽谤。
而现在网友关心的更多的是,他会供出谁,他最后究竟会被判什么刑。
因为国籍为加拿大,一开始很多网友担心,他会逃脱刑罚。不过前一段时间已经有司法解释:“中国刑法以属地管辖为原则。即使是外国人,只要在中国领土内涉嫌犯罪,都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之前透露的材料舒适,那么吴很可能面临10年以上的刑法。
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称,“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并指出刑责可能从十年直至死刑。
美国法律和中国法律不同,首先,如果受害人未满18岁,即使是自愿发生性行为,根据加州刑法第261条,性关系对象也视为犯下强奸重罪,每项罪行成立,最高可判11年监禁!其次,如果受害人超过18岁,则每项成立的罪名最高可判8年监禁。
而在中国刑满释放后,会被遣返回加拿大,在加拿大也有可能面临同样的起诉。
有网友戏称,吴一旦犯罪事实确定,面临“中国蹲中国蹲,中国蹲完美国蹲,美国蹲美国蹲,美国蹲完加拿大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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