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少女称被成年男子带入影院遭强奸,涉案男子没想到她这么小
轮椅上的作家史铁生曾说过一段至理名言:
“从人的本性来看,并无任何“奇怪”可言;就人的欲望来说,一切都是正当。所谓奇怪或不正当,只是在这个现实世界的各种规矩的衬照下才有的一种恐惧”。
人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但却能出于对现实世界规则的敬畏,来划定欲望的边疆,明白意识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相反若是任由欲望燃烧,只会烧伤别人灼伤自己。
近日,黑龙江,安达,一位24岁的成年男子崔某某便是没把控好欲望,陷入一场涉嫌性侵13岁少女小雨(化名)的公案。事情还要从6月26日说起。
当天上午九点半,小雨与其同学结伴去商场逛游,不料在路上碰到熟识好友彤彤(化名),也正是彤彤这个“中间人”,让小雨结识了青春世界本不该遇见的3名成年男子——其中就有崔某某,还有27岁的陈某某和15岁的刘某。
之后,3名成年男子仗着有钱耍阔,抑或出于不为人知的目的,带着3名未成年少女去娱乐场所唱歌。在包厢里面,小雨喝了点酒,而据彤彤同学介绍,彤彤竟遭27岁的成人陈某某摸屁股摸腰,场面难堪,难以言状。8
接着,13岁的小雨便被崔某带入电影院发生关系。据小雨自述,自己并非出于自愿,是崔某某强奸了13岁的她。但在记者的采访中,涉案男子崔某某承认与小雨发生性关系,却辩称小雨是自愿的,涉案男子崔某某还说道:“(看着小雨)十六七了,没想到她这么小。”
常言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27岁的陈某某涉嫌猥亵彤彤,24岁的崔某某涉嫌强奸小雨,堂堂成年人竟朝未成年下手,真不知道羞耻心由何而来?假定小雨当时形象看似十六七岁,这一点足可确定,小雨也是未成年人,崔某明知此情况仍不知收手,明摆着是要“辣手摧花”,根本没半点礼义廉耻可存。有成人的皮,无成人的心。
据悉,6月26日晚,因彤彤离家出走事件,小雨及崔某去派出所做笔录,当时小雨闭口不谈“电影门”事件,直至6月27日早上,小雨母亲才得知实情,随后报案。面对镜头,女孩妈妈说道:“我现在就想找到欺负我家孩子的人,让他绳之于法。”
未成年人对性的认知仍然处于浅层次,心理承受力也不够强大,于是漠然害怕,不敢站出来发声,小雨事件正是提醒家长们务必加强性教育。再者,正如女孩妈妈所说,直面惨淡,痛击丑恶,才能惩前毖后,杀鸡儆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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