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舟:熊猫是如何成为国宝的?
似乎没有人问过这样一个问题:熊猫是怎么成为“国宝”的?
和很多文化传统一样,熊猫的形象可说是一种现代发明。尽管它一直生活在中国西南的山地中,但很明显的一个事实是:古代的中国人并不看重这种胖乎乎的动物。
最早的记载可能是《山海经》:“猛豹似熊而小,毛浅,有光泽,能食蛇,食铜铁,豹或作虎。”按郭郛等《中国古代动物学史》的观点,这里说到的“猛豹”即貘豹,也就是大熊猫。
唐宋之后,文献所载的大熊猫基本就仅见于西南地区。
古代人似乎不仅不觉得大熊猫“萌萌哒”,而且对它也毫不在意。文榕生《中国古代野生动物地理分布》一书摘录历代方志记录的各地野生动物,其中大熊猫原产地的川西一带,历代所记载的哺乳动物,被提及最多的是麝香。按说大熊猫最集中分布的嘉定府及雅州,在唐宋明各朝方志中连一个字都未提及熊猫。
清雍正七年《四川通志·物产》卷三八直隶嘉定州下,未提及熊猫,而雅州条下只有麝香、鼯鼠;乾隆四年《雅州府志·物产》提及名山县有“熊”,但也没确切描述是大熊猫;《嘉庆重修一统志·嘉定府·土产》条下仍只有麝香而无熊猫;咸丰十年《邛巂野类·方舆类·物产》也没列入熊猫。直至同治三年(1863)编修的《嘉定府志·方舆志·物产》才提及“貔貅”,那是当时对大熊猫的别称,而描述也只短短几个字:“非猛兽也。”
六年后,正是在这一地域,雅安宝兴县的邓池沟附近,法国传教士Armand David(谭卫道)发现了大熊猫。
这种样貌奇异的动物被发现之后,其标本随后被运往法国,经鉴定,这是欧洲的自然历史博物学中从未记载的新物种,被定名为Ailuropoda melanoleuca(猫熊),自此广为世人所知。
由于它被视为一种新物种,因此如何称呼它,本身就是一个问题。在法国传教士最初发现它的宝兴县,当地人其实原本称它为“花熊”或“白熊”,“猫熊”本是一个外来的名称,而“熊猫”则据说是民国展出时,因有人将从右向左书写的“猫熊”二字反方向读所致。但台湾至今都称之为“猫熊”,而维语中的Müxükeyik,前两个音节也显然是“猫熊”。
至于英文“熊猫”的Panda一词,最初竟是尼泊尔语中对小熊猫的称呼,1901年首次被移用来指与之相似、同样有条纹状毛皮的大熊猫。不论是“熊猫”还是Panda,它在中英文中的叫法,竟然都是人们不知如何称呼,以至于以讹传讹、约定俗成的结果,仅此也可见这一物种对当时的人们来说是何等新奇。
熊猫的发现之所以引起轰动,不是因为它有多可爱,而是因为一个简单的事实:在19世纪晚期,欧洲的博物学家几乎已翻遍了地球的每一个角落,要发现大型哺乳动物的任何一个新物种,那都是极难的事。只是大熊猫由于格外珍稀,所引发的社会反应也更大一些。
1965年,在西欧的动物园,单个西伯利亚虎、黑犀牛或大猩猩的价格大致与一辆低档汽车相当(约10000法郎),一只黑猩猩则只值这个数字的1/3,但一只大熊猫的价值却堪比一辆豪华汽车(75000法郎)。
回溯这段历史,应该说,虽然现在大熊猫被视为“国宝”并代表着中国的形象,但这实际上原是一个西方的视角,中国人是在西方人之后才“发现”大熊猫的。
这并不是说之前没有中国人看到大熊猫,而是说,没有人从那样一个视角来认识它。这就像我们现在耳熟能详的“中国四大发明”,中国人原本并不知道这是“四大发明”,这乃是由西方之眼带来的重新认识。
这种情况,就像是你家附近住了数十年的一个邻居,你一直觉得他普普通通、喃喃自语说一些你们都听不懂的话,忽然之间,有语言学家告诉你们,其实此人说的是一种奇特的语言,而这世上已仅有他一个人会说了。
也就是说,一个事物,当它放在不同的视野框架下,它就可能显示出全新的意义。从这一点上来说,熊猫之所以变成中国的国宝,其实折射出中国文化中发生了某种深层的结构性变动所带来的新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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