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冠军:三国杀的政治哲学,看似平等的规则保证的却是不平等!
近来终于学会了“三国杀”这款风靡沪上的桌游。我自小对棋、牌、麻将诸物皆浅尝即止,不甚入迷,十分满足于做一个中低水平的入门级玩家。惟独“三国杀”,自打学会后竟颇为迷恋。也许是搞哲学的人的毛病,一边玩,一边不免焦灼地开始反思自己对之迷恋的深层原因:怎么会就这样迷恋上“三国杀”?相较于其它棋牌游戏,它究竟有何独特魅力?
写在下面的,就是这种“边玩边反思”实践的阶段性成果。
首先可以指出的是,就运筹帷幄之智力快感而言,“三国杀”真的比不上经典的围棋、象棋等棋类“桌游”。它同大多数牌类游戏与麻将相似:运气成分在游戏中占有着相当大的比重。进而言之,甚至许多流行的牌类游戏(如“升级”、“拱猪”等),对于智力——用于记忆(记牌)、推理与估测(算牌)——之要求,可能都要略略超出“三国杀”,后者既不需要大容量地记牌,用在算牌上的脑力高低也几乎可以忽略。
以上这轮思考,使我把视野转到另一个面向上。或许,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三国杀”之独特趣味,在于敌友辨识所带来的脑力刺激,以及伪装身份所引致的惊险与挑战。很容易发现,“三国杀”同“升级”(包括其变体“找朋友”)、“斗地主”这些也涉及团队合作的牌类游戏的一个显著区别,就是后者在开始正式轮流出牌前,参加游戏的玩家彼此之间的敌友身份是已确定的,彼此明了。但“三国杀”除了一个玩家(主公)之外,其余所有玩家之身份均彼此不透明,只能倚靠其游戏中的具体行为来互作判断。对身份的误判,将会产生致命性的结果。这当然是“三国杀”的一个巨大魅力之所在。我刚开始玩“三国杀”的时候,由于对游戏规则之了解只停留在初步的水平上,确实有很大一部分乐趣都来自于这种危机四伏的“人际互动”上。
然而继续深入思考下去的话,这一面向其实并没有使“三国杀”特别独特。在墨尔本的时候,我曾和朋友玩过好几次“杀人”游戏。该游戏于1986年由俄国心理学家达维多夫所发明,早已红遍全球,包括国内——其进入国内的时候,远在诞生于2008年的“三国杀”之前。该游戏彻底放弃以卡牌或棋子为媒介进行基本游戏的传统方式,而代之以直接面对面的“人际互动”:游戏中的每一回合,并不是玩家们依顺序相继出牌或走棋,而是每个玩家相继表达自己意见、互相质疑、查看表情……通过这种集中性强化“人际互动”的方式,“杀人”游戏将身份伪装与辨识的乐趣(说服他人、引导舆论、欺瞒、诡辩、观察、判断……)放大到了极致。倘若“三国杀”的最大成功之处就在于身份之谜的话,那它很难超过在它之前已经大为流行了的“杀人”游戏。
在我看来,“三国杀”独特魅力的真正秘奥,乃是在普通牌(即包括“基本牌”、“锦囊牌”、“装备牌”在内的一整套游戏牌)与身份牌之外的第三种牌:武将牌。正是武将牌的存在,使“三国杀”的吸引力——至少,对于我的吸引力——远远超出了“升级”等主流牌类游戏与通常被视为“三国杀”之前身的“杀人”游戏。何以如此?
和所有牌类游戏一样,“三国杀”有一套具体详细的规则,用以判断玩家们每个出牌行动的有效性。尽管较之一般牌类游戏,“三国杀”的规则系统要复杂得多,但规则之为规则的基本形式一样:譬如,“杀”这张牌只有“闪”这张牌能够抵消;先出“酒”这张牌再出“杀”,威力翻倍;“杀”这张牌不能连续出,等等等。它们与“升级”里的“有对必对”、“斗地主”里“五张牌炸弹大过四张牌炸弹”等一样,皆为游戏进行的基本规则,每个玩家惟有在这套规则系统下出牌才是有效的。就像一个社会中,法律确定了游戏规则,社会里所有人惟有在这套规则系统下行动,才是合法的。大款、高官、土豪们,就是手里都拥有着大量好牌的玩家。而该社会里面的“屌丝”,较之前者而言,则自是一手烂牌(尽管烂的程度彼此之间还有不同)。在既定规则下,“屌丝”当然也可能爆出“逆袭”——拿着烂牌、但靠着惊人的本事和游戏过程中的运气(以及对手的愚笨)而获得最终成功。但毕竟,臭牌打赢好牌,跟好牌打赢臭牌,其轻松与困难程度不可同日而语,更何况,当牌臭到某种程度时,其实任谁来玩都打不了翻身仗。对于手拿绝顶臭牌的玩家而言,你接受系统规则的那一刻,脸上已经印上了输字:在一个社会里,那些从小连基本教育都接受不全、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少年如何去赢“高富帅”(除了加入黑社会)?看似“平等”的游戏规则,却恰恰是在严格地保证着实质性的不平等:拿着好牌的人可以很容易地玩死“屌丝”,相反进程则难上加难。
这就是现代政治哲学(至少罗尔斯以降)所面对的一个根本性问题。相对于主流自由主义者们所坚持的程序正义(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罗尔斯的“正义论”方案实质上就是:在坚持规则之形式平等(平等的基本自由以及平等的机会)的绝对“优先性”前提下,让系统一定程度上去逼迫拿到好牌的玩家在游戏中多少“让”着一些对手(“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有利于社会之最不利成员的最大利益”),从而使游戏结果有那么一点点“作为公平的正义”的味道——输的玩家不能输得太惨太惨,赢的人也不要赢得太过于厉害。成天让李嘉诚马云以及气功大师王林们与喝着三聚氰胺的穷人婴儿一起紧挨着上新闻,让人们意识到这些人彼此活在同一个社会里,这也太残酷,对罗尔斯最为担心的“稳定性”(stability)造成极大损害。于是,前一群体“系统性地”高调投身慈善事业(包括那位王大师),在增进社会最不利成员之利益方面做了很多令后一群体啧啧称道的工作。
然而对现实世界——即便在那些“系统逼迫”确实严格存在的高福利国家——真正有所观察的话,你就会发现:恰恰是“强强联合/赢者通吃”,远比“作为公平的正义”来得普遍;更进一步说,后者自身微弱存在的可能性,也正是建立在前者的有力存在之上。王林用于自我辩护的一句话泄露出天机:“我不放高利贷,哪里来几千万给老百姓?”这些横霸一方乃至通吃政商两界的大师们就是社会之最不利成员这个群体的制造者,“作为公平的正义”只是大赢家们给输家们(主动或被动)扔过去的一点小甜头。这,才是罗尔斯主义“互惠性”(reciprocity)的真正面目。在现实世界中,各种各样的“反垄断法”也从来没有真正阻止住垄断巨头的不断崛起。皮克蒂新著《21世纪的资本论》之所以如此热销,就在于他以过去两百五十年的历史数据强有力地论证了如下这个论点:只要投资回报率高于经济增长率,财富就会无可避免地集中化。这就是说,在任何一个“正常”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里,屌丝贫民之于巨头大佬的距离,只可能无限增大(直到社会自身崩盘),有钱人只会更有钱,屌丝的钱只会越玩越少。不管是牌局还是现实世界,永远是“强强联合/赢者通吃”当道!在“升级”的一种变体游戏“找朋友”中,谁都想攀上已经拿到一手好牌的庄家(拿到臭牌的庄家惟一生存之道也恰恰是拼命装B装大款,以骗取有实力者主动投奔你)。在一场规则既定的游戏中,好牌就是“大”过臭牌(拿着一千万元就是“多”过拿着一千元),尽管屌丝偶尔能“逆袭”成功,但大多数时候最多只能求大佬们“让让”你,别让你输得太惨(如“升级”里别被“跳级”得太厉害)。福利政策、慈善事业等等,都正是这些添加在牌局游戏中的小幅度“让让”你的玩法,以保证游戏不会因太过于“不平衡”而丧失“游戏性”(转成罗尔斯的术语就是,以防止社会因过度缺少“互惠性”而影响“稳定性”)。
有人说牌局的残酷毕竟还有限,因为一局输了后下一局拿到的牌就不一样了。其实,这就如同经常伴随屌丝之生活的如下安慰(或自我安慰):这辈子尽管是输定了,但下辈子没准就轮到俺做老大;或者,尽管我这辈子大输特输,但老天是公平的,我生出的儿子就比隔壁李四家儿子(当然不会去想李嘉诚儿子)更有出息……牌局与社会所共享的根本性的症结即在于:规则不变,不管如何重新发牌,拿好牌与拿臭牌之悬殊差距的牌局结构(大佬与屌丝之悬殊差距的社会结构),始终不会被改变。
“三国杀”与众不同的魅力,就正在此处:它内含一块独特设计,使得它的世界同“升级”等完全不同。这个设计,便是武将牌。这种牌的有效性,并非是在那个既有的牌局系统里面被判定(如某牌比另一牌更“大”),而是越出该系统本身并且使之发生变化:每张牌都在改变系统规则本身,或者说,每张牌都带入游戏一套自身的规则。我们看到,每张武将牌上都印有三到四行小字,以表述那改变总体规则的自身规则。如游戏系统规定每个玩家每个回合都只能使用“杀”这张牌一次,但当你拿到的是“张飞”这张武将牌,你可以突破该规则来出牌(有多少张“杀”可以出多少张);而当你是“关羽”时,则手中所有红桃或方片花色的牌都可以当做“杀”来出。如果“张飞”“关羽”等似乎都只是对既有规则作出某些小小突破的话,那么其他一些武将则彻底加入了全新事物到系统总体规则中,如“刘备”的赠牌、“诸葛亮”的看牌、“太史慈”的拼点、“曹丕”的翻面……这些皆是原先规则系统里所根本没有的“新概念”,即,光倚借游戏牌所组成的那个既有结构框架,玩家根本就“做”不出那些动作(所以根本谈不上是否被规则所允许)。它们纯粹是由某些独特的武将所带入系统,并由此完全改写了游戏进行的总体规则框架。
“三国杀”的世界,因武将牌的存在而结构性地永远处于开放与变化状态,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闭合性的矩阵:每一次新的“武将扩展包”的加入,都对游戏规则系统构成了一个大的更新(renewal)。而这种新武将的增加,结构上是彻底无限的。“三国杀”作为一款桌游至今长盛不衰,正是在于新的武将牌的不断加入:《三国杀》从2008年推出,至今已有“神话再临·风”、 “神话再临·火”、 “神话再临·林”、 “神话再临·山”以及“一将成名”、 “一将成名2012”、 “一将成名2013”等七个武将扩展包,在原先二十三位武将之外陆续共新增出六十多位新武将。其中,因四个“神话再临”武将包(含三十二位武将)加入游戏后所带来的巨大变化,整个游戏系统不得不进行一次整体性的激进变革:对应这些新武将带进游戏的自身规则,游戏牌中不得不增设一系列新的牌及其独特功能(如多出基本牌“酒”、锦囊牌“兵粮寸断”“铁索连环”、装备牌“藤甲”“白银狮子”等等,“杀”则分出“普通杀”、“火杀”、“雷杀”),同时引入许多新规则(部分新武将所具有的“锁定技”“限定技”“觉醒技”“拼点”“翻面”等等全新概念对应出来的多组规则),并整体调整牌的总数量与每种牌在里面的比例……这个深层次的、激进性的系统大变革,使得加入“神话再临”武将包后的“三国杀”世界不得不更新了自己的名字:加上了一个副标题,成为“三国杀:军争篇”。由于武将的数字在结构上可以无限多,游戏规则之局部性乃至系统性革新,在结构上也是彻底无限的。
于是我们可以看到,“三国杀”中每个玩家都是独特的,因为他们拥有着独特的武将牌:他们都既服从规则、又突破规则;或者说,突破规则本身也成为了规则的一部分。在游戏中,每一个玩家(武将)的在场,都是对实际游戏规则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写。换言之,和其它所有牌类游戏相同,“三国杀”游戏者的每个行动是有确定的规则来作为判定是否合法或有效之依据,但它独特之处在于,游戏者并不在一个被彻底框死住、没有任何改变可能的规则系统里行动。我们知道,亿万富翁与贫民窟屌丝若在同一个金融市场里博弈,后者永远只能被秒杀,但“三国杀”的架构恰恰彻底规避了这种由固定规则所确定下来、自身不会随参与者不同而发生变化、提前闭合了(foreclosed)的“场域”。
在“三国杀”的世界里,每个在场者那不可取代的独特性,都得到系统在规则层面上的正式承认。你遇上不同的人(不管他/她是对手还是伙伴),就好似是随即进入一个独特的“场域”之内,你所处的世界有了一些根本性的微妙不同:这些系统层面的变化可能很细小,但往往却是关键性的。这个世界里没有亿万富翁和贫民窟屌丝,而只有一个个特立独行的个体。在《三国演义》的世界里,武力高的关羽可以以“温酒”之速秒杀武力低的华雄,但“三国杀”的世界里可不再是关羽这张牌单纯地“大”过华雄,因为不再存在一个既有的固定衡量标准(如“武力”或“财力”)来将两者放在同一尺度下分出大小高低。每个进入“三国杀”的玩家,都将成为该世界里的一位最纯粹的、无可比拟的maverick(特立独行者)。在这个世界里,好牌与臭牌都变得相对起来,因为每个人,都是规则系统的一个独特例外:对于你是臭牌烂牌,到我手里或许就是非常好的好牌。换言之,不管你手里拿着什么牌,这个世界里绝没有什么东西能作为标尺,来直接衡量出亿万富翁或贫民窟屌丝。这里不是博伊尔导演的《贫民窟的百万富翁》(参加某个电视综艺节目便有可能性从贫民跃升为百万富翁),而是根本就没有“贫民窟”或“百万富翁”。
同样重要的是,没有“贫民”或“百万富翁”之别并不代表“千人一面”。恰恰相反,该世界里彻底没有“千人一面”或者马尔库塞所说的“单向度的人”这回事:张三就是张三,王五就是王五。张三和王五的不同,借用海德格尔的术语,是“存在性的不同”(ontological difference),而不是那可以用某种既定尺度来进行区划的“符号性的差异”(symbolic difference)。每个人,都是一个“独体”(singularity),他们构成了巴迪欧所说的绝对的多样性(Multiplicity):在存在论层面上我们所遭遇的不是“一”而是“多”,其中每个“独体”或者说“单子”都具有着存在论的尊严(ontological dignity),都是不可缩简的(irreducible)。“一”是巴门尼德-柏拉图以降西方形而上学与存在论的根本性预设,如“每个人都具有一样的本质”,直到今天我们世界里的“人权”话语,仍然建立在该预设之上。但在“三国杀”的世界里,恰恰是每个人都具有其独特的“本质”!这个最根本的“质”不是“一”而是彻底的“多”—— “三国杀”是一个真正建立在“多”的存在论地基之上的世界。并且,这个“多”不是一个数字的概念,而是一个逻辑的概念,它没有“界限”,没有“总体数量”:正如“三国杀”里的武将牌之数量可以无限“多”下去,存在论层面上由“独体”所构成的多样性,也是无限的。但正因为这份存在论层面上的独一无二性,没有一个人(“独体”)可以被忽视,被作为系统里无关紧要的“屁民”一个,不管他/她在里面“名叫”张三还是王五抑或李四。我们看到:正是“三国杀”的世界而不是我们所处其内的现实世界,在系统(制度)的层面上,认肯每个人所具有的存在论的尊严。
在“三国杀”中,每个玩家的存在,都是给规则带来一个溢出(excess),都在一定幅度地改写着游戏规则本身。这个世界体现出如下政治哲学理念:相对于存在论层面上的“独体”(人),系统(诸规则所构成的体系)是次生性的、符号性的,它本身是由人之群处(living together)而形成,自是须随着不同的人的加入而发生变化。正如马克思所言,人的“异化”(alienation),就发生在他/她彻底跪倒在由自己活动所创造出来的东西之下、接受其全面统治的那个时刻,人与人的关系,变成了物与物的关系那般由一套规则所统一管理。在自由市场的“平等规则”下,贫民窟屌丝只有被亿万富翁玩死(“穷人只有睡大街的自由”),怎么玩都是输。这个“异化”的世界里至多是出来些仁慈的罗尔斯之流,建议系统向屌丝一方有限度地倾斜一点,据说就能打造出最完美的“作为公平的正义”。在罗尔斯式“正义社会”里,屌丝不但仍是输,而且输得很惨的同时还要感谢国家感谢制度,没有让你输到连短裤也荡然无存,不要太挑挑拣拣的话凑合着地沟油毒大米也能每顿饭饱……
另一面,索性无视规则、单纯搞破坏也是容易的——上梁山搞黑社会或学刘邦朱元璋,反正是输,豁出命掀翻旧世界。在政治哲学上真正困难的,是如何建立一个真正的“新世界”,使这个新世界在结构上不再是旧世界的一个翻版(仅仅“改朝换代”)。巴迪欧曾分析过革命运动的三种失败:(1)直接被既有秩序之力量击败;(2)以胜利面貌出现的失败(取得了国家政权,结果还是回过去唱历史的老掉,最终变成自己曾激进反对的对象);(3)自我毁灭的恐怖(取得了政权,但无力建立一个真正替代性的社会秩序,而只能以恐怖手段来绝望地维持革命的纯粹性)。无疑,二十世纪的革命史,三种失败都见证了。建立在巴迪欧的分析上,齐泽克认为今天革命者们要敢于“不去胜利”——不急着夺权。真正关键的,是去面对思想上的困境:在今天,革命如何可能?一个全新的共产主义秩序如何得以稳固地建成?这位激进政治之热烈倡导者,晚近却提议“不要急着行动,好好思考先”(Don’t just act, think!)。要先冷静想清楚的,便正是这个政治哲学的根本难题:革命后的第二天,如何建立起一个真正的“新世界”?但直到最近的媒体采访中,齐泽克仍坦承自己无法对一个未来的共产主义新秩序做出正面阐述,他所能提供的,只是帮助人们改变看问题的视角。
山重水复疑无路,只因未闻“三国杀”。“三国杀”,就提供了我们这样一个新世界。而它最独特之处,就是体现为武将牌的“独体”架构。用拉康的精神分析术语来说:武将牌使得这个游戏从“男性逻辑”(masculine logic)转入“女性逻辑”(feminine logic)。由“男性逻辑”所支配的世界,就是由普遍性及其例外所构成:规则是普遍的,似乎对每一个人都一样;但仔细考察的话,总有少数特权性的例外“淫秽地”越出了规则之普遍性范围。而在“女性逻辑”的世界中,则每个人都对规则而言构成了一个例外:不是普遍性及其例外,而是普遍的例外。系统永远不可能自我整全化、封闭化,不是因为存在一个特权性的例外,而是存在着无数例外:每个人都是存在论层面上不可缩简的“独体”,都标示着系统的一个断裂点;每个人都能够——都有结构性的潜力——改写整个系统本身。在“女性逻辑”的世界里,是例外而非规则,才是普遍的:这一普遍性并非形式-程序意义上的普遍性(“规则的普遍性”),而是“独体的普遍性”(singular universality);用黑格尔的一对术语来说,它并非“抽象的普遍性”,而正是那“具体的普遍性”(concrete universality)。每个人都是郎西埃所说的“a part of no part”(不属于任何部分的那个部分):所有个体都是独一无二的具体存在,并正因其独特的具体性而成为普遍的例外。
拉康并非随意地将这两种逻辑以“男性”“女性”来命名,尽管他的批评者们经常作出这一评论。在我看来,如果我们转到以下视角,或许就能理解拉康的用意:当男性热衷于在一个既定的游戏规则下厮杀较量(所共享的隐秘目标是追求那个特权性位置),女性的视角却是更关注改变规则本身,因为接受游戏规则(既有的父权制社会结构)意味着她们已经输了一大半(对不起,你拿到的是一手臭牌)。如果男性对应的是“理性人”(rational man)的话——这些人表面上总是按照规则出牌,那么女性便是对规则完全不信任的“歇斯底里者”(hysteric),每刻都在追问“为什么我只能这样出牌”、“你到底想从我身上得到什么”?对于拉康而言,“理性人”才是彻底的“变态狂”(perverts),因为他们彻底拜倒在既有规则系统面前,甘心让自己成为该系统自我维持(自我恒固化)之工具。而“歇斯底里者”才是真正的英雄,因为这样的人才可能改写规则,才可能将全新的东西带入到既有系统之中。转换成马克思的用语来说,前者自甘“异化”并沦为该操作之爪牙,而后者才是真正打破“异化”状态的革命者。在这个意义上,拉康的“女性逻辑”便对应着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之逻辑”:对于女性(乃至屌丝、底层百姓、无产者等等)而言,你接受既有系统规则的那一刻,你已经输了,就如在牌桌上,拿着一手绝顶臭牌的玩家若按照规则出牌,那就是怎么玩都得输!而“三国杀”世界的绝妙之处,恰恰结构性地保证你可以不按照规则出牌!
可见,“男性”与“女性”对于拉康而言,并非是一个互补性或对称性的关系,而是两种彻底不同的针对规则的逻辑。在我们的世界里,正如拉康所感慨的,“女人并不存在”——这个现实世界并不是一个由独体所组成的“女性逻辑”世界,而是一个充满屌丝与高富帅的变态社会,是一个你吃着毒大米做着“陈冠希”(尘惯吸)还要拼命感恩的世界。“三国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是一款拉康主义的桌游:在这里,“女人存在”;“女性逻辑”强有力地穿透在系统结构之中。独体,就是“三国杀”世界里的最大亮点——只有在一个由独体构成的世界里,才能达致真正的制度性平等:即便落实了普遍的人权,也消除不了人权之上的种种特权;惟有独体,才真正使得每个人变得平等,因为根本不再有任何制度性标尺,来划分出上层精英与底层民众、来标示出亿万富翁或贫民窟屌丝。每个独体,都将自身规则带进系统,从而使得它发生也许微小但却是实质性的变化。在“三国杀”的世界里,改变规则,本身变成了一个最根本的规则。对于纯正的马克思主义哲人而言,这无疑正是最理想的世界——真正的左翼绝不会忘了马克思所提出的“第十一论纲”:“哲人们以往都仅仅是在以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但关键在于,去改变这个世界”!
确如杰姆逊所观察的,今天人们很容易想像世界毁灭的种种可能性(如近年来好莱坞大片所反复呈现的),但是人类社会制度的一个系统性改变(甚至哪怕是小小的医疗制度革新),则是不可想像。这就是“历史终结”后的全球性的精神状况,乃至今天的左翼学者们,也大多放弃了“改变世界”之抱负。如列维纳斯与德里达理论的当代著名追随者赛蒙·克里奇利便主张:现状永远会持续下去,我们无法击败整个资本主义系统。我们应该从这场战斗中撤退,来投入克里斯蒂娃所说的日常生活中的“私密的反抗”(intimate revolt)。另一位著名左翼学者朱迪丝·巴特勒也在根本上放弃了“第十一论纲”:她的核心吁求实际上就是各种被排斥、被边缘化的声音应该被听到;换言之,只是吁求更多的包容、更多的多元歧见、更多的开放空间……而这样的诉求,可以很好地被吸收入现有的自由主义-多元文化主义的制度框架之内。可见,今天大多数左翼知识分子们明里暗里皆纷纷放弃社会变革的目标:承认资本主义秩序会不断持续下去,我们可以做的就是玩玩“私密的反抗”、搞搞小范围的具体斗争……而余下为数不多仍主张激进革命的“顽固派左翼”如巴迪欧齐泽克等人,则被视作在玩恐怖危险的暴力游戏。德里达的密友、“弱神学”创始人卡普托就曾公开建议,对这类“疯人疯语”就只能去报以“一个大大的哈欠”。
然而,为什么我们只能接受要么放弃革新社会要么承受暴力动荡这一二元话语之强横绑架?
“三国杀”的世界,是一个革命成为常态的世界:这个世界完美地保留住了“革命”的最根本理想(在争取更实质性的平等之目标下,不断变革那自我恒固化、封闭化的既有社会秩序),同时却恰恰没有“不断革命”所造成的激进动荡。每个人都既服从规则又突破规则,当改变规则本身成为规则时。这是从马克思一直到今天的左翼(不管是自由主义左翼罗尔斯还是激进左翼巴迪欧),全都想都不敢想的一个世界:老罗只擅长小恩小惠之哄骗老巴惟沉迷大手大脚之暴力。而政治哲学所面对的最艰难的问题,正是如何设想一个真正区别于既有旧世界(包括那个被视为已知社会里“最不坏”的自由主义社会)的全新世界,在其中实质性的平等得到制度性的落实;这个世界具备不断自我革新的激进能力,但这种系统性整体革新并不以社会阶段性的彻底崩溃作为代价。
这,就是我会如此着迷“三国杀”的原因所在了。朋友,做学问之余,一起到“三国杀”中驰骋一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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