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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众学者:缠足对于女性的贞节道德观

查看:800 / 更新:2022-04-09 20:25

台湾众学者:缠足对于女性的贞节道德观

缠足的历史反思

缠足,又称裹脚、缠小脚,是中国汉人20世纪初以前的一种风俗。女子自幼儿期时以布紧缠双足,使足骨变形足形尖小,行路只能以足跟勉强行走的做法。古时以女子小脚为美,但自清朝末期起,汉族民众开始认为是对妇女的一种压制手段,此习俗逐渐消失。缠足的起源一直是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最早可以追溯至夏朝,也有人认为始于商朝、战国、秦、汉、晋、六朝、隋、唐、五代等林林总总有11种观点。

缠足的起源

但许多早期的记载或被引用的文字证据,大多很难确定仅仅是对脚小女性的贊誉、或者描写足部的装饰,还真的有实行缠脚的动作。一直要到宋代,才开始有较明确的缠足缠记载,缠足被认为最初先在妓女之间开始流行,之后逐渐影响到中上阶层的妇女。苏东坡曾写《菩萨蛮》一词嘆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缠足风俗的兴盛

到明清时代,缠足逐渐普及于一般阶层妇女,汉族各地妇女几乎都有缠足的风俗,但也有少数例外,例如客家人因妇女有採茶的传统,所以不实行缠足。部分少数民族也受汉族风气影响而缠足。清朝建立后,朝廷多次下令不准民间缠足,尤其禁止满族人缠足,但是由于这一习俗的影响颇深,对于汉族的成效不大,满人则少有缠足的情形。

缠足的方式

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8岁左右,便要开始缠足。缠足的工作,多由母亲或熟习缠足方式的女僕实行。缠足时,除拇指外,其余四指下屈,并用长布包裹,用针线缝住。

缠足风俗的社会文化背景

缠足这样一个对女性身体残害的习俗,却能在中国延续近千年之久,有许多社会文化上的因素,包括:审美的理由:当时人不论男性或女性,都认为足小为美,尤其对男性来说,小脚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莲」一词代表掀美女性脚美的名词。关于对小脚的审美,最着名的小脚审美着作,是清代方绚的《香莲品藻》,把女性的小脚,从形状、尺寸、装饰、气味等角度来作分类品评。辜鸿铭对小脚有嗜癖,酷嗜嗅女人小脚。

道德的理由:缠足的习俗,在当时被认为是一个良家妇女的代表,因此不缠足的女性在婚嫁上常有困难。缠足作为标识女性特点的重要一环,以缠足来强化男女有别的传统规范。缠足也使得女性因行走的困难而不易自行活动外出,即使外出也多需要乘车或乘轿,强化了当时男外女内的空间区划。 民族意识的原因:清人入关以后,对汉族男性及女性的身体都试图加以控制,男性要薙髮,女性要禁止缠足,前者在清政府的强力推行下达成成功,但禁缠足却未能奏效,因此在清代,缠足常被认为是对抗满人意识的一种表现。

反缠足运动及缠足风俗的结束

宋代的车若永在其《脚气集》里对此提出质疑:「夫人缠足,不知始于何时?小儿未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柬,不知何用?」明末张献忠入川,大刖妇女小脚,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

崇德三年(1638年),清太宗下令禁止妇女「束髮裹足」。顺治十七年,规定有抗旨缠足者,其夫或父杖八十,流三千里。但是效果不大,所谓男降女不降,而妇女缠足比以前更甚。清代李汝珍在《镜花缘》中说:「缠足与造淫具何异?」清朝中后期的太平天国,首先开始推行反缠足,但最后未能成功。到了清朝末期,缠足被当时的知识分子们,视为中国社会落后的象徵之一,并认为缠足造成中国妇女的柔弱,进而影响到整个民族及国家的力量,因此开始推行反缠足运动,成立许多天足会。康有为写了一篇《戒缠足会檄》,希望家乡人放弃缠足陋习,却在家乡受到很大排挤。

辛亥革命后,中国的缠足风俗开始从沿海大城市消失,并逐渐影响到内陆地区,缠足风俗的完全消失,最晚则要到1940年代甚至1950年代以后。距云南省昆明市以南一百四十公里的通海县,有六一村,被称为「中国最后的小脚部落」,至今此地有三百多位缠足的小脚老太太。台湾的缠足风俗在日治时期时,与鸦片、薙髮列为三大传统陋习,并受到严格取缔。当时臺湾成立许多「天足会」,鼓励妇女遗弃旧习,一时成为风尚。

缠足的传说

缠足相传是商纣王的爱妃苏妲己留传下来的。传说苏妲己是九尾狐狸精变成,已能化成人形,但唯独爪子还不能化成人足,她怕纣王发现,于是就用白布把脚缠了起来,但她又怕就是自己缠足太惹眼,于是就对纣王说妇女缠足好看,并把自己缠成的小脚给纣王看,纣王看后觉得小脚很惹人喜欢,于是就下令全宫宫女必须缠足,久而久之就留下了中国妇女缠足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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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女性

缠足是中华民族的一个特殊现象,可追溯至南唐时期,此后一直风行于社会,到了明朝,缠足的盛行程度更是推展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峰。这里有个值得玩味的地方,在明朝,人们谈论的是理学,思想也受理学所薰陶,可以说整个民族都瀰漫着理学义理的空气。说也奇怪,在这个提倡“去人欲”、表彰“气节”的高道德要求的时代,却也以缠足风气最盛、情色文学蓬勃发展,以及春宫画的大量出现而令人惊叹。在主流文化鼓吹“存天理、去人欲”的同时,宣扬欲望的缠足、情色文学、春宫画却如同洪水氾滥般流行、普及,这岂不是有些匪夷所思?背后又代表着什么样的文化意义呢?

中国的审美观在不同的朝代有着不一样的标准,在唐朝,胖就是美,在清朝,小脚便是美,以裹小脚来说,起因是因男性的癖好,畸变的审美观而起,三吋金莲使得男性性兴奋,缠足的文化背后也突显出男尊女卑的地位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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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光照出来的小脚形状

不同时代的许多女人都会随着男性的标准而有所跟随,不知是女性为了男性的喜好而服从,还是女性本身就具有输人不输阵的比较心态??随着世俗的眼光掉入男人所建构出的审美价值观陷阱。好比当今社会对于好身材或是美的标准又不一样了,所谓的好身材指的就看似纤细但胸部要有肉,要有小蛮腰但不能有小腹,因为男人说这样的尤物才令人赏心悦目,而女人却把这话当圣经般的流传下去,深信不疑。

有时想想,为什么我们女人要掉入这世俗的审美观之中呢?虽然我个人满认同身材好的确有增进信心的作用,但信心不该只建立在他人的给予,自我的认同才是最重要的!!只可惜女人总无法跳脱出,永远追求着男人给予的那套所谓"美"的标准,虽然不能完全性的将过错怪罪到男人身上,但从这些我们可看出当代社会文化中的一些审美风气与标准。

缠足,虽然清朝已认为缠足是汉人极不可取的陋习之一,曾经严加禁止,但民间仍无视于禁令,依旧偷偷缠足。这股风气一直到了民国建立之后才慢慢革除,然而缠足在中国风行了近千年,除了审美上的理由外,主要也是为了对女性加以控制,缠足代表着一种良家妇女、大家闺秀的道德形象,藉着这样的规训,强化了传统的父权结构。另外还有生理上的理由,由于缠足使得妇女的双足难以支撑自己的体重,所以大腿与阴部的肌肉会更加的发达,在与男性交合时可以提供更多的快感。现今的某些研究者指出,高跟鞋也有着与缠足类似的生理“功能”,似乎也提供了一些思考的空间。

“缠足”这种风气之所以在中国出现,并不是偶然的现象,它是传统的封建礼教和世俗的 社会偏见在妇女身上的综合反映。千百年来,中国妇女一直处在从属于男性的地 位,女子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被视为不可逾越的「天条」。男尊女卑的世俗观念,将妇女压在社会底层,使妇女变成为男子的奴隶和玩偶。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了缠足之俗。换句话说,缠足是对妇女的控制手段之一,有种说法,缠足的女性下体会比较紧,因此可以增加兴致。

试想在过去农业时代里,劳动力的需求和缠足,具有一种强烈的冲突。缠足让女子走路摇曳生姿,也让女子行动上相对的缓慢。自然的劳动力也会随着减低,逻辑上而言,缠足的女子,也象徵家中的经济状况。或许在某个程度上而言,也相同于现在女子白皙皮肤的审美观。都需长时间待在室内,或者需要长时间的防晒美白保养品。当然会有某些天生丽质的例子,就像有部份人的脚天生就较为娇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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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缠足而变形的双脚

缠足自四五岁时便开始,用白棉布一层一层的包裹,脚趾因此而变形向内捲曲。小脚走路步伐必须轻盈而缓慢,女性身体的曲线,随着身体扭动的幅度应该也会跟着增加。在绘画中,女性的身体的曲线、及动作,因为缠足之故,应可以更为加强。而这正好也符合了,当年李后主肇始缠足风气的主因。而缠足也演化成女性的人工第二性徵。男性抚摸女子的小脚,更是情色到不能的动作。金瓶梅词话第四回里,西门庆在王婆家勾搭武大的老婆潘金莲,就是从桌下偷窥与暗捏潘金莲的小脚开始的。而小脚的美,还须符合「小、瘦、尖、弯、香、软、正」这几个标准,才算完备。形状上小、瘦、尖、弯、正,触感上则需软。而香,是否为嗅觉,或是作为其他形容则无法想像。

现代女子可以抛弃这样的陋习,值得庆幸。可以藉此解放自己的身体,脱离父权价值观亦值得庆幸。而我的想法中,对于可以不用面对缠足的女子,作为交往对象和结婚对象,也感到庆幸。面对一个缠足数十年的人,或许在平常生活中,看着这样的女子行走坐卧,或许真的具有一种美感。但那双变形内弯的脚趾,加上缠上了一圈又一圈的裹脚布,里面的闷热,应该是不难想像。除去鞋袜的那一瞬间,我,不敢想像。既然女子的脚,都可以变成第二性徵,那鞋袜内的气味,应该也可以变成一种媚药吧。

有句名言「女为悦己者容」,为了符合大众的审美视角,不同朝代也有不同朝代判定美的标准,影响着中国女性的身形、容貌,同时审美的观点并不只在于外在的身形、外貌,甚至是对女性在行为上的要求,如:遵守三从四德等。古代的审美观或许与现今的审美标准并不尽相同,但是如同儒学对华人社会的影响,相关的审美观念、制度仍然影响现今社会的观点,只是现代的审美观点受东西文化的交融影响,与过去的标准、制度不大相同,因此影响的程度似乎在不同地区有着不同的作用。

明朝之后对于女性要三从四德的要求渐严格,缠足等制度也不断成为风潮,对于女性的规范慢慢变成审视女性的要件,也塑造了当时女子们的形象,甚至至今仍影响当代华人对婚姻、家庭关系之观念,有时这些延续的观念也成为众人共同讨论的议题。西方的审美观对华人社会也有其影响,对照几个古代美女的照片,及形容美丽等的诗词,审美的标准的确不同,例如讲求性器官的大小、比例,就传统中国社会是较少见的。

台湾众学者:缠足对于女性的贞节道德观
「三寸金莲」所穿的弓鞋

现代人对女性的审美标准似乎开始着重在身体比例,胸部、腰身、腿部…,再看看名模、明星等的身材比例开始走向坊间大家所认定的标准型,不仅如此,这样的标准型也在坊间成为流行,减肥、整型慢慢被拉近来做为审美的辅助工具,同时间接影响相关行业的风潮,如:食品、药补、妆髮。走向标准型的纤腰、胸部圆满正在接替过去的审美观。

缠足盛行的年代,也是父权体制的贞节道德观对女性身体具有最强大约束力的年代。她们的身体,若无适当的遮蔽,绝不可暴露于丈夫以外的男人的视线之下,否则将蒙上不贞的罪名。缠足文化起源于一种性挑逗,因而与父权道德观之间存在着一种紧张的关系。民初一位评论者指出,「女子缠足,正是诱惑男子的一种手段,是增加男子慾念的一种媒介,所以在图画与戏剧中的女子,决不见小脚;并且缠足的女子对于两足,认为是不可示人的东西。以前妇女既重贞节,所以将金莲也视同神秘。,小脚的性暗示一方面使得它「难登大雅之堂」,但在另一方面则强化它与「贞节」之间的关联性。小脚不但被预设为丈夫的私人财产、私人玩物,甚至是禁止他人窥探的私人收藏。当这种视觉禁忌内化成为缠足女性对待自己的小脚的准则之后,有些已婚女性即使行房,也不会解除脚上的弓鞋。

理解了这种「隐秘化」的缠足文化背景,我们几乎难以想像缠足妇女会向陌生男子展示她的裸足,更难以想像她们会同意让陌生的外国男子观看她们的裸足。然而,十九世纪来到中国的「西方」,是一个正在发展显微镜、天文望远镜、摄影机、透视光、解剖医学等视觉科技的文明,也是一个以全世界为范围、汲汲于「观察」、「测量」、「收集」和「陈列」各种动物、植物、矿物以及人类活动样本的文化霸权。于是,隐秘的、秘不示人的缠足,在各种新兴的视觉科技操弄之下,随着古老中国的「被打开」,逐渐成为「现代人」恣意观看的对象。鸦片战争前后来华的西方访客,如果想要观看中国女人的小脚,并不是没有管道;英国《泰晤士报》(The Times)驻华记者库克(George W. Cooke, 1814-1865)在1857年撰写的一则报导指出:「香港有些缠足妇女以每次一元的代价,让船长或其他好奇的欧洲人观看她们的小脚,以赚取微薄的收入。」这则报导显示,随着外国观光客的涌入,缠足文化势必面临市场经济的严峻考验:一旦小脚的裸露和展示被附加上某种「商品价值」,超出了传统的约束范围时,缠足的隐秘性终将脱落。

对于缠足的印象就是缠足后的女子走路会因为重心不稳而左右摇晃,进而被说成摇曳生姿,以及缠足的意义为怕女性红杏出墙。因为缠足而将脚板的骨骼整个破坏,包捲成小小一团,走路的支撑点变的非常小,行动的不方便可想而知,连平常的活动都困难了,对于偷情就更加不用妄想!

在看了一些资料后,我发现缠足是一种非常父权社会下的行为,因为缠足背后的意义,大多是为了满足男性的性幻想、佔有慾以及征服的感觉。在古代,小脚甚至与阴道及胸部并列为三个性器官,这是我们现代人无法想像的,竟然会对小脚拥有这么高的幻想及慾望。因为我看过缠足的图片,看完的感觉只有痛以及不舒服两种感觉,并不觉得有任何美感以及幻想。

曾经在某个节目看到一个缠足的非预期结果,那就是缠足会使女性的阴道紧缩,进而使男性在性交过程中更加愉悦,因为我是从中切进去看的,所以认为是非预期结果,但事实上是因为知道有这样的结果才希望女性缠足,还是缠足后才发现有这样的效果呢?

若是原先就知道会使阴道紧缩而希望女性有小脚,不免让我联想到,原本那些认为有小脚的女性才有妇德或认为小脚才是真美的想法,会不会是因为以缠足会使阴道紧缩为前提下所产生的呢?对于缠足的认识有限,所以觉得缠足是一件非常神秘的行为,且对于背后真实的意义相当好奇,希望在课堂上能听到更多我所不认识的缠足。

缠足与东西方审美制度的比较

由于西方文化的影响,现代人对于审美的概念,都来自美国的观点,根据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的一项新研究显示,在所有种族中,肤色浅的女性都被视为理想对象,而男性的这种偏好则是来自有关道德价值的假设,男性潜意识中把浅色皮肤与纯真、纯洁、谦虚、处女、易受伤害与善良等特质联想在一起。但对女性而言,肤色较深的男性则代表着性能力、男子气概、神秘、邪恶与危险。据主持研究的社会学家包曼指出,研究结果显示审美偏好其实反映出的是道德价值偏好,自古以来文化就对女性的长相与举止有许多理想,浅色与深色也象徵着特定意涵,因此人们会在潜意识中把这些道德观偏好与女性联结在一起。包曼教授认为,这些反映出美学与道德价值判断的关连,一般而言肤色较白女性为最主要美丽典型。也有少数人较偏好肤色较深女性,这种审美观似乎与把这类女性视为较性感的观点并存,肤色较深的女性常被视为行为较不检点。

然而,现在主流的审美观念却与传统中国的审美观大相迳庭,就拿缠足来说,缠足是中国传统性文化的「国粹」,正确起源的时代不能确定,不过有一说法认为中国妇女缠足的起源是由南唐的李后主开始,到宋代女子缠足开始推广,到了明朝,缠足风气更盛,一直到清朝统治,认为女子缠足是陋俗,从顺治二年下诏严厉禁止,但是却无法真正落实,于是干隆时不许旗女裹脚,而汉女却依然还是缠足。到了清朝末期,缠足被当时的知识分子们,视为中国社会落后的象徵之一,并认为缠足造成中国妇女的柔弱,进而影响到整个民族及国家的力量,因此开始推行反缠足运动,成立许多「天足会」,鼓励妇女遗弃旧习,一时成为风尚。

缠足能在中国延续近千年之久,有许多社会文化上的因素,包括:

一、审美的理由:当时不论男性或女性,都认为足小为美,尤其对男性来说,小脚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莲」一词代表掀美女性脚美的名词。

二、道德的理由:缠足的习俗,在当时被认为是一个良家妇女的代表;以缠足来强化男女有别的传统规范;以缠足强化了当时男外女内的空间区划。

三、民族意识的原因:在清代,缠足常被认为是对抗满人意识的一种表现。

四、为增强性快感:据说,缠足可以锻炼阴道周围的肌肉,防止阴道松弛,甚至保持处女阴道般的收紧状态,使性交时更有快感。

即使,缠足已经算是传统中国的一项指标性事物,让世界各国都啧啧称奇,但是在阅读相关文献以及看到缠足的相关照片时,让我还是无法认同,甚至会有惧怕的因子在心中窜流,实在是很难想像当时候的审美观是怎么一回事,或许当时的女子都不会把鞋子脱掉,否则以现在的审美观来审视,我实在很难认同那是所谓的美。

缠足的历史,曲折又矛盾。源于中世纪中国宫廷舞伎的缠足,经过数世纪的演变,成为士绅女眷、青楼名妓、丫鬟和广大农家妇女共同参与的风俗习惯。一般认为,缠足演示了父权体制的压迫,然而这个看法,往往忽略了缠足的复杂历史脉络,以及参与其中的妇女们本身的行为动机。本书作者高彦颐则採取了修正史观的立场,透过优美的笔触和严谨的研究,令人惊艳地为缠足的发展历程──从第十世纪的源起直到二十世纪的没落──勾画出一幅全新的样貌。本书既不以谴责缠足为出发点,亦未为之辩护。作者一方面戳破了许多有关缠足起源、发展和终结的附会传说,另一方面将分析焦点转而摆在千年之久的缠足历史里,男性权力与女性欲望之间难解难分的纠结。

我们何不将当的缠足和现今的瘦身美容一同对比,其实是很相像的概念,中国古代也对体态有不同的解读方式,有认为丰腴的体态才是美丽代表的时代,也有如同现今对身体斤斤计较,用尽所有方法只求瘦身的审美价值观,这两者之间不又是相类似呢!只是乍看之下会觉得瘦身所受到的伤害似乎没有缠足来得如此激烈,但是为达目的的瘦身过程中,催吐、绝食、水果餐各式各样的食谱不也是对身体的一种酷刑,也不乏有人因此造成生理上的种种伤害。

关于缠足有其风俗文化的背景:

一、美观:当下社会无论男性女性,都以此为美「三寸金莲」一词代表掀美女性脚美的名词。

二、道德约束:缠足被视为良家妇女,若无此,将难以谈论婚嫁。也因缠足造成女性行动不便,故更加强化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

三、民族意识:在清朝,是汉人对抗满人的一种意识型态。

我记得小时候在家母上班之处,有一老妇人裹者小脚,并透露,这是她人生的骄傲,但是在小时非常之痛苦,整天哭闹不想出门,但是当时社会强力约束,她只能服从。但年龄届时花样青春之际,裹着小脚代表「好闺女」的象徵,也容易得男性的垂青,也因而顺服了当下的社会风俗。那时我七岁,曾经要求看看脚的样子,老妇告诉我,那只能给先生看,平时总是裹着白布。在长大后,知道所谓的裹小脚后,觉得好恐怖的社会控制,也许是因为有点残忍,所以缠足被视为相当负面的形象,但是我认为,也许当下社会需要某些强制的约束力,使得社会结构得以稳固。同样的逻辑,我也认为中国大陆,是个不适合民主社会的国家,因为国家结构上存在着先天上的不同。回归正题,缠足成为稳定社会力量,我并非圣化此种风尚,这种力量有助于社会发展,并无不可,感觉出中国社会的审美观,与当下政权拥有绝对关系,皇帝喜爱及成为民间流行时尚,当清朝皇帝不爱,又进行转变,政权主导了中国人对美的看见,也创造出缠足的特有韵味。

台湾众学者:缠足对于女性的贞节道德观

缠足是中国古代特有的现象,看到缠足的图片,总有说不出的恐怖及扭曲感,但三寸金莲对古人而言,不啻是性感的象徵,更能够激起男子的性慾。林语堂说过:「缠足自始至终都代表性意识的自然存在。」高罗佩也曾说:「小脚是女性性感的中心,在中国人的性生活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所以,缠足和性欲有很大的关连。古人对缠足痴迷,并认为这是一种美的表现,因此,审美观是一种价值的判断,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改变。不过,以缠足文化而言,它却持续流传将近二百年之久,影响深远,尤其当它成为一种习俗、风俗之后,缠足变成了一种社会评价标准,个人似乎即已丧失自主选择的余地。

高彦颐在《缠足》一书提到:「一般认为,缠足演示了父权体制的压迫,然而这个看法,往往忽略了缠足的复杂历史脉络,以及参与其中的妇女们本身的行为动机。」的确,他的说法,突破了反缠足观点的窠臼,反应出缠足不仅是男性情慾投射下的「性恋物」,也呈现女性的主体性和能动性。不禁让人深思,古代女子除了必须忍受缠足过程的痛苦外,是否也在缠足的结果得倒某种满足,甚至可能作为一种炫耀或骄傲?

以身体机能观之,缠足无疑是对女性身体的戕害,但是对于女性身体的戕害,除了中国缠足外,西方亦有马甲束胸的历史流传,在中世纪时,以胸围与臀围的比例来衡量女子美丽与否,因此有逼迫女性使用木头制成的马甲,紧紧的束着腰部,来突显乳房与臀部的巨大,女人忍受着内脏长期受挤压的痛苦,以满足男性病态的审美观。

尝试换个角度来思考,现代女子穿高跟鞋,尤其是三、四吋高度的,其实也是一种对身体的压迫,最常见的伤害是脚扭伤,也有人因而导致姆指外翻(为一种足部畸形)或发生腰酸背痛症候群等疾病,这种高跟鞋迷思,并无外在的强制要求必须如此,即使医师也常建议女性不要选择太高的跟、不要长时间穿着高跟鞋,或平时应以平底舒服的鞋走路……。但是为了爱美或自以为穿后变美,许多人仍做出高鞋跟的选择而强忍不适。如果以这个向度来看缠足,似乎可让人有另一种不同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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