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恒均:我眼中的国富民强
实事求是地说,改革开放30年,中国大陆的经济取得了迅猛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了,这是不争的事实。可是,另外还有一个不争的事实,那就是中国民众的生活水平至今还是比较穷困的,在世界上排名遥遥落后。
这两个都是不争的事实,然而,后面的一个事实却被很多人忽视了。中国现在不但给华人华侨,也给整个世界一个印象,那就是我们“国富民强”了。我们国家特别富有,经济总量不断上升,连美国人现在都不得不“借中国政府的钱买中国人制造的廉价货”。这样的国家还不算“富”吗?
再看看“民”——也特别“强”了,且不说天不怕地不怕,一会要解放台湾,一会要把五星红旗插到澳大利亚、法国和美国的总理府、总统府,就拿最近在美国和澳洲最富裕地区的移民统计,也可以看出来大多是来自中国大陆的神秘人物。还有哪一个国家有中国这么有钱,一波又一波花费上百万元送孩子到西方留学?花费巨资到西方去接受西方人的“洗脑”?这样的“民”还不“强”,那什么叫“强”?
这不是我眼中的国富民强。那么,我眼中的国富民强是什么样子的?
我就用最近发生在澳大利亚的事来解释一下。
三年前,租住在澳大利亚的一位来自中国大陆的非法移民(也就是用有效证件和签证进入澳洲,逾期不归,“黑”了下来)到玻璃厂见工友时被玻璃扎伤而死亡。事件发生后,有一华人社区组织起来,帮这位来自中国大陆的同胞打官司。那家玻璃厂的老板是两位来自上海的中国移民,他们上面还有一位白人老板。他们辩称,这位中国黑民是到厂里来看看的,不是来工作的,结果发生了意外。既然他不是来做工的,又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当然就不赔偿。死者方的代表律师讨不到任何便宜,结果一分钱赔偿都没有得到。而且,这位黑民也没有买保险,连安葬费都有困难。
是一个教区的华人伸出了援助之手,靠华人的捐款葬了这位同胞,据说还剩下一千多元澳币(六千元人民币),他们把钱寄给了那位在上海的死者的妻子,那位妻子有一位未成年的孩子。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一个普通的中国非法移民客死异乡的悲惨故事。
但故事却并没有结束,三年后,澳大利亚政府出手了,推翻了原判,政府直接介入,宣布将从一个政府基金中拨款,对当时死在澳洲的中国非法移民远在上海的妻子一次性补偿30多万澳币(接近200万元人民币);同时决定,对那位死者一直在上海的未成年的孩子行使抚养权:按照抚养澳洲孩子的标准,每两个星期给一次钱,一直给到这个孩子年满18周岁!
这完全违反了我所了解的有关法律,澳洲有什么理由拿澳洲纳税人的钱补助一位非法居留的中国人?而且还要把他的孩子抚养成人?后来才了解到,澳洲政府作出这个决定的根据是这位中国黑民只有37岁,没有保险(如果有保险,死后会得到25万澳币左右的补偿,反而比政府m手给的钱要少),死在澳洲,而雇主又“无良”,不肯支付赔偿,于是,作为一个堂堂正正的国家,他们肩负起了国家的责任——对外国公民的责任!
这段时间,我也在国内了解到几起死亡赔偿事件的案子,都让人深感人命在这里一钱不值的无奈。知道这件事的第二天早上,我和连岳一起吃早餐,我讲了发生在澳洲的事。他也立即告诉了我另外一件事,说中国民工在以色列遭到炸弹爆炸死亡后,以色列政府负责抚养这些中国遇难民工在中国的孤儿寡母直到孩子成年。
如果一定要我给“国富”下一个定义,那么我会告诉你,在这件事中,澳大利亚和以色列就是富裕国家的象征。这样的国家不但对自己的国民不弃不离,甚至对前来自己国家的民工和非法移民都实行了最人道的关怀和照顾。
我的例子是不是太极端了?那我就用这次我到澳洲看望儿子时感受到的一件小事再解释一下。这件小事其实就是一张照片,一张我所住的公寓楼下面游泳池的入口处的照片。你知道,我在澳洲住在一个中等地区,我住的公寓也是中等价位的。这公寓是标准设备,几十户人家,楼下有一个温水游泳池。我每次到澳洲看儿子,都会带他们去游泳。
游泳池在一间独立的房子里,这间房子比地面低一点,所以,有五级台阶。这天我去游泳,发现有人在台阶旁边工作,停下来看,才发现这里原来有一个供残疾人上下的电动装置。我很好奇,就打听这个东西的作用以及使用方法。那个维修人员稍微介绍后,就说,他负责每两个星期来维修一次,已经来了六年了(这个楼房房龄是八年)。我有些不解,据我所知,我们这两栋公寓里从来没有住过坐轮椅的不方便人士。我问他这一情况,他说,是的,据他观察,这个机器好像从来没有使用过,但他还是要每两个星期来一次测试是否正常运转,并作必要的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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