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因感情纠纷刺死一对母女后自杀,受害者有罪理论真是够了!
据媒体报道,11月9日, 8日21时许,湖南益阳发生了一起持刀杀人案,大量群众在路旁围观,一名身着黑衣的男子躺在担架上被医生和民警抬出店铺。据现场目击者称,被送至医院抢救的女性为胡某,年纪在30几岁。另一名商铺老板表示,被害人胡某之女李某年纪在12岁左右,事发地点一楼为一家夜宵店铺,受害母女此前租住在事发店铺二楼,嫌疑人系持刀至二楼行凶,目前该夜宵店已被封店。
究竟是怎样的深仇大恨,才能残暴至此,连年仅11岁的女儿也不放过?对此,有当地工作人员称男子为胡某前夫,疑因怀疑女儿非自己亲生才痛下杀手。但这个理由令人心生怀疑,毕竟仅仅因为怀疑就对自己的结发妻子和女儿痛下杀手,实在令人难以理解,毕竟是否是亲生的,只要做一个亲子鉴定即可。随后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记者就此事向益阳市沧水铺镇镇政府求证,一名李姓工作人员表示,关于被害人胡某及嫌疑人夏某是否为离异夫妻关系,他们目前并不知情。另外记者从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获悉,经初步调查,嫌疑人与被害女孩之间无血缘关系。
事情发生后,有不少舆论都指向身为受害者的胡某,认为她出轨在先死不足惜。但首先,根据警方的通报来看,女儿姓夏,而行凶者姓李,是否可能夏某本来就并非胡某与夏某的孩子,两人是否为离异夫妻关系也需要进一步调查。其次,不论出于任何原因,当街行凶杀人都是万不应该的。杀人在法律上是绝不能容忍的,没有任何理由可以粉饰凶手持刀行凶的行为。最后,无脑鼓吹“出轨者死不足惜”、”浸猪笼”、”受害者有罪“这种观点只会使法制倒退,更容易煽动那些无法控制情绪的暴徒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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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到如今,事件的真相究竟如何,恐怕我们已经难以得知,因为目前事件当中三人均已死亡。11月9日,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11月8值班民警赶赴现场后发现,两人已无生命体征,一人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当日23时,受伤女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目前,案件还在进步侦办中,具体情况还需要等待调查。
近来因感情纠纷而行凶杀人的事件频发,也足以证明一个无法控制自己情绪的人有多恐怖。性情偏激的人一旦遭遇感情问题,多半都会图穷匕见,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这样的人很轻易的就会毁掉你的人生,哪怕拉上他们自己陪葬。他们遇到问题以后不会冷静思考,也不会去解决问题,毁灭对于解决问题来说无济于事,但通常是这些人的选择。感情固然重要,但比起生命来说,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一旦在生活种遇到这样遇事极端,行事冲动的人,一定要能够及时感知到危险,想尽一切办法远离,避免与其有正面冲突。因为一旦悲剧发生,将无法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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