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戾气弥漫与围观的第三方
“小区业主不满广场舞声音大 朝跳舞者泼粪便”的新闻,引起了舆论对类似冲突的关注。武汉某小区广场上,一群人正在音乐声中翩翩起舞,却突然被从天而降的粪便泼了个满头满身。报道称是楼上住户不堪噪音长期干扰,加上多次交涉无果,最终在前晚采取此举泄愤。被泼粪者随后对着楼上大声叫骂,还索性将播放器音量开到最大,形成以暴制暴的对抗。
你泼粪便,我放噪音,这是我们在街头常见的冲突了。每天出门行走,很少不见到类似冲突的,凡坐公交和地铁,基本都能见到因为拥挤推搡引发冲突而扭打在一起的场景,前几天上海地铁发生了一场肉搏战,后来网友恶搞还配了拳击赛的解说。这种暴力甚至已成一种国粹,陈丹青曾讲过一件事,他求学美国,离开故土11年后回国探亲。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在上海街头找碗阳春面,想寻找故土的味道,但那清汤寡水怎么也吃不出故乡味,正当他充满惆怅时,猛听得身边一声钝响,两辆小车前后相撞。只见两名中年人破门而出,扭打在一块。陈丹青感觉立刻就来了:我的同胞,我的祖国,我回来了。
粪便相加,带着很强的隐喻取向,我们所身处的公共领域很多时候确实已经公厕化。朝跳舞者泼粪便,它只是整个社会暴力和戾气在公共场所的一种缩影。这个社会充斥着各种暴力,网络暴力、家庭暴力、话语暴力、标语暴力、影视暴力……环顾我们的生活,处处充满着戾气,从公车售票员的语气,到小区保安的神情,从餐厅服务员的不耐烦,到微博上的出口成脏。
为什么人的脾气这么火爆,像易燃易爆品一般一点就着呢?其实两方并非不可调和,跳舞的并非不可与休息的共存。两方可以通过协调、讨论和妥协形成共识,比如,业主休息的权利应该得到尊重,别人休息的时间你不能放那么大的音乐;当然,毕竟那里是公共场所,老人娱乐的权利也应该得到尊重,可以协商某个时段可以放音乐跳舞。你挥舞的拳头以不碰到别人的鼻尖为你的自由私域,双方各退一步的话,总可以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的。
可很多人并没有坐下来商讨的习惯,而是习惯以暴制暴。大家都带着一种“受害者”、“被迫害者”的怨气。似乎每个人都觉得很委屈,都是社会体制下的弱势群体,生活中好像受够了气。学生觉得受害,市民觉得利益受损,教师觉得非常郁闷,医生觉得被病人妖魔化,病人觉得被医生宰,富人觉得被穷人仇视,穷人觉得被富人剥夺,官员觉得被舆论盯着很弱势……这样的受害者情绪使他们在现实中一遇到冲突,就很容易把对方想像成一个“迫害”自己的人。业主觉得安静权被侵犯,老人觉得娱乐权被侵犯,当双方都带着这种莫名的怨气互相拱火时,冲突必然会升级,小矛盾就酿成了大冲突。
过去很多人都缺乏权利意识,而如今则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以个人私利为中心过度主张权利,而不顾别人的权利。权利之间确实有权界,但这个界限在很多时候并不那么清晰,比如老人在广场跳舞,权界就很模糊,音乐的声音会干扰到邻近居民的休息,当发生冲突时就需要协调来界定权界。可亢奋的权利意识下,眼中只有自己的权利,而没有别人的权利,亢奋的正义感幻觉中就形成了一种戾气。
当然,社会戾气的弥漫,除了与冲突双方缺乏协商和宽容精神有关外,不得不正视的是另一个群体,就是起哄者和围观者对暴戾情绪的助推。一发生冲突,就有很多人上来围观,当嗜血的看客。发生这种小冲突时,如果有一个人劝一下,拉一下架,与人为善地作和事佬,降一下双方的火,也会让双方平息。但多数时候,都是围观,只嫌事小,只怕闹得不够大不够血腥,出血才能让他们兴奋,闹大才能滋长其快感。丑陋的当事人和丑陋的围观者,共同制造了街头的丑陋。比如这起冲突,不堪音乐干扰的业主早就寻找过第三方干预,可从业委会到街道办,并没有谁充当调解者,矛盾自然在累积中升级。加上发生冲突时又都是在围观,爆发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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