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高超[公元1898年-1927年]
查看:920 / 更新:2022-04-11 15:29
高超(1898~1927),又名舜先,祁东县鸟江乡新家村人,少时习武术,体魄健壮,素性豪迈,不畏-。10岁开始读书,后随父在祁阳县立高等小学学习,在教师蒋毓华、雷晋乾的教育和影响下,积极追求革命真理,向往火热的革命斗争。
民国15年(1926)冬,高超在鸟江关帝庙组织区农民协会,任农协委员长,并成立赤溪、八岐塘等乡农会,带领农民打土豪,破旧习,深受群众爱戴,也引起了地主豪绅的恐惧。羊塘土豪高?桢写信给他,进行威胁利诱。他看信后,拍案大骂,并当着送信人将信撕毁。“马日事变”后,高超于某夜从鸟江回家,打算次日远避外地,不料消息泄露。高?桢深夜纠集爪牙百余人,将其住处南国甸院子围住,高超不幸被捕。
当晚被押到普头祠堂,施以毒刑,逼他供出组织情况和其他革命同志的去处。他断然拒绝:“不知道!要杀就杀!”高?桢凶狠地说:“叫你不得快死,你就得慢死!”随之将高超罩在扮桶里。第二天上午,又将他捆在楼梯上,抬至白河边,溺于河中,过了一会,又抬上来,如此反复折磨多次。他正气凛然地说:“死了一个高超不要紧,革命者是杀不绝的!”这时,有个曾被农会捉住游过街的鸦片犯,操起扁担向高超头部猛击,以致头破血流,脑浆迸出。刽子手们又将他抛至河中,鲜血染红了河水。群众含泪下河把尸体捞上掩埋。当地一个叫高魁的读书人写了幅对联来悼唁他:“岁岁冤魂哭,年年枫叶红。”
新中国成立后,高超被湖南省人民政府追认为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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