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与前女友投资纠纷案开审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周星驰确实有拍电影和演电影的才华。他的电影可以说是部部经典,在电影里泡妞也是一套一套的,但现实生活中他的情路还是蛮坎坷的,至今单身不是,分手后还跟前女友因投资纠纷闹上法庭[汗]从星爷投资的手笔来看好像拍电影和演戏更适合他哦。
据港媒报道,18日于高院原讼庭开审理周星驰与前女友投资纠纷案、周星驰被前女友于文凤追讨约7000万港元的豪宅及基金投资分成,于文凤指当年没签定合约,但双方曾有口头协议,让她从周的投资获利中抽取10%分成。但周星驰指出,虽说过会把投资利润分给于,但那只是恋爱中的情话,并非建立法律关系的承诺。据悉庭审中间双方律师互翻旧账,于文凤律师指星爷不擅长投资,缺乏专业技能。周星驰的律师则反驳,星爷在签下于文凤前已掌握丰富的投资经验,而且列举相关数据,指于文凤在接手后曾炒股亏掉星爷1300万。于文凤预计会在19日出庭作证,于文凤与周星驰1998年被拍曝光恋情,2010年分手,两个人相爱十几年,最后昔日爱侣搞到对簿公堂真是令人唏嘘。
11月18日下午,据港媒报道,香港女星于文凤追讨周星驰价值约7000万港币的豪宅及基金投资分成一案于今日开庭审理,在这场审理中,两位当事人并未到场,均安排代理律师进行诉讼辩解,此外,周星驰姐姐周文姬也于此次提交供词。据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于文凤方面认为,当年于文凤除了是周星驰的女友外,亦是周星驰的投资和物业顾问,双方虽然没有签定合约,但周星驰也曾有口头协议,让她从自己的投资获利中抽取10%分成,因此,于文凤方面律师认为周星驰有责任履行协议。周星驰姐姐认为于文凤当时虽然在周星驰身边,但往往只是一起看楼的最佳伙伴而已。于文凤方也质疑当年曾在周文姬手上拿到过佣金,周文姬认为给出所谓“佣金”仅仅只是出于爱意,不过这也遭到于文凤方面指出,对方曾就佣金金额提出“压价”,倘若是出于爱意,不相信周文姬一方会如此执着于金额。就目前的状态来看,周星驰和于文凤双方各执一言。
据港媒11月18日报道,周星驰被前女友于文凤追讨7000万一案开审,双方律师率先陈述供词,于文凤预计会在19日出庭作证。这场官司打了很久,始终没有结果,但于文凤并未放弃,今年再次起诉。于文凤周星驰两人拍拖13年,至2010年3月分手。值得一提的是,于文凤与星爷分手后各自精彩,星爷曾与名模罗凯珊传过绯闻,于文凤则与创兴银行后人廖烈文之子廖尧城谈恋爱。
11月18日,据港媒报道,周星驰被前女友于文凤追讨7000万港元(约5916万元)一案开审,周星驰律师表示会把投资利润分给于文凤,只是恋爱中的情话,并非有意建立法律关系的承诺。律师还强调于文凤的说法指她有赚可以分成,亏本却不用负责,若放入商业社会情况亦不合常理,所以周星驰在涉案时间只向于文凤付了2160万港元(约1825万元),是周星驰对于感情所作的赠予。周星驰曾与于文凤交往,最后以分手告终,还闹得如此不愉快,令人唏嘘。
11月18日,周星驰被前女友于文凤追债一案正式开审。不过这次审理中,两位当事人都没有未到场,均安排代理律师进行诉讼辩解,此外,周星驰姐姐周文姬也于此次提交供词。于文凤方面认为,当年于文凤除了是周星驰的女友外,也是是周星驰的投资和物业顾问,双方虽然没有签定合约,但周星驰也曾有口头协议,让她从自己的投资获利中抽取10%分成。而周星驰方承认了这一口头协定,不过对于这个口头协定的背景做了极为浓重的说明,指两人当时处于热恋,所谓的协议是他们望着维港景色时说的,仅是出于爱侣间热恋时的绵绵情话,答应将来如何如何,都是出于爱。周星驰和前女友的事有些理不清和道不明的情况,还期待后续吧!
据港媒报道,艺人周星驰遭前女友于文凤追讨约7000万港元的豪宅及基金投资分成,今天(18日)于高院原讼庭开审。于文凤指当年没签定合约,但双方曾有口头协议,让她从周的投资获利中抽取10%分成。但周星驰指出,虽说过会把投资利润分给于,但那只是恋爱中的情话,并非建立法律关系的承诺,而且周星驰一向投资有道,投资经验较于更丰富。预计于文凤明天将出庭作供。原告于文凤在本案的诉求,涉及2002至2010年间周星驰投资山顶豪宅“天比高”、大埔“比华利山”3个单位与5个车位、以及投资基金的获利。于文凤一方表示,于在2002年4月首次透过公司,与周星驰的星辉海外签约,成为星辉海外的财务顾问,每月薪酬2万港元,但当时双方已有共识,于可从周的获利中分成,双方最终在同年圣诞节商谈后达成分成10%的协议。但代表被告周星驰的大律师在开案时就指出,周表示会把投资利润分给于,只是恋爱中的情话,并非有意建立法律关系的承诺。
相关推荐
最新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