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被诉抄袭索赔1800万 周梅森否认 纯属原创
从昨晚起,关于《人民的名义》被诉抄袭一事在网上流传。消息称,上海浦东法院已正式受理作家刘三田(笔名南嫫)起诉《人民的名义》编剧周梅森及制片单位等8被告,侵犯其原创作品长篇小说《暗箱》著作权侵权案。
刘三田的律师陈有西向媒体确认,原告方认为“2015年开始创作的《人民的名义》文字剧本和影视连续剧,完全模仿抄袭了原告2010年6月发表的《暗箱》,两作品在总体结构和故事演进脉络上,完全雷同模仿。”并要求停止《人民的名义》的一切播出、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索赔经济损失1800万元。
今天中午,《人民的名义》编剧周梅森向腾讯娱乐发来声明,否认抄袭一说,并指责对方“所诉内容极为荒唐”。
周梅森在声明中写道,自己是一个“视创作声誉为生命的作家和编剧,平生最痛恨的就是抄袭模仿,编剧过程中我甚至连所谓‘桥段’都不允许出现”,而对方起诉抄袭,给自己造成了重大的名誉损失,“本人将反诉,进行法律维权”。
他还表明,欢迎大家一起审视自己的作品,如果被法律认定为抄袭,“本人除接受法律处罚之外,另重奖举报者人民币十万元”。
此外,周梅森还质疑了起诉者的目的:“《人民的名义》电视剧二轮播出在即,海外各国的电视剧出口也正在进行中,此时进行的诉讼用心极为险恶恶劣。”
稍后,腾讯娱乐记者致电《人名的名义》总监制、总发行人兼片中“王文革”的饰演者李学政,他称,自己从来没有听说过《暗箱》这部小说和这个作者,对方选择在这个时机起诉,并且在一夜之间将话题推上微博热搜,“营销是非常厉害的”,“我们已经说好了,即使他撤诉,我们也会反诉,尽一切力量,把这种想占便宜、蹭热度、搞恶性缺德营销的行为打击下来。”
以下为周梅森声明全文:
11月4日,从新闻上知道自己和八家《人民的名义》出品和出版单位成了被告,极为吃惊。迄今为止,我与八家被告单位还未接到诉讼书,只能就新闻报道的内容为自己维权。
一、在未接法院送达的起诉书,甚至在所有八家被告全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有人在新闻媒体上突然对这起恶意诉讼大肆炒作,指控本人的小说和电视剧本《人民的名义》抄袭某作者的某本文字读物,本人深入感意外。
二、从新闻中得知,这位作者所诉内容极为荒唐。中国的国企改革三十年了,因为体制的原因,历史的原因,特有国情的原因,全国各地的国企改革所遇到的问题、困境、处理的方法及官场上的官商勾结产生的腐败,都具有极大的相似性,这位作者不能因为自己写过一部这样的文字就不让其它作家再写。
三、我本人并非心血来潮突然写了一部《人民的名义》,三十年来我一直密切关注中国的国企改革,在我此前的许多长篇小说和同名电视剧中都涉及到了国企改革,有几部就是以国企改革官商勾结为核心事件的,比如——《人间正道》、《中国制造》(央视出时的电视剧改名《忠诚》))、《绝对权力》、《国家公诉》、《至高利益》、《我主沉浮》、《我本英雄》、《梦想与疯狂》这些小说和电视剧的问世时间从1996年至2008年。其中四部剧在央视黄金一套出,按这位作者的诉讼逻辑,他(她?)的这部习作是否抄袭了我此前的众多作品呢?
四、我是一个视创作声誉为生命的作家和编剧,平生最痛恨的就是抄袭模仿,编剧过程中我甚至连所谓“桥段”都不允许出现,而这位作者却以抄袭之名将我告上法庭,严重损害了本人的名誉权,对这种恶意诉讼与诽谤给本人造成的重大名誉损失,本人将反诉,进行法律维权。
五、《人民的名义》及我的其它部分长篇小说目前已经以世界各主要语种——二十二种语言在海外翻译出书,同时,《人民的名义》电视剧二轮播出在即,海外各国的电视剧出口也正在进行中,此时进行的诉讼用心极为险恶恶劣。
六、在此我严正声明,欢迎全国和世界各地读者—起审视我的小说和影视作品,向所在地法院举报我的任何一部作品的“抄袭”问题,只要中国境内、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的任何一家法院做出“抄袭”裁决,本人除接受法律处罚之外,另重奖举报者人民币十万元。
2017年11月4日1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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