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级糙汉的魅力,无人生还!
冲着金智媛去看《我的解放日志》,却意外地get到了她在剧里的糙汉官配——Mr.具。
具氏很神秘。(第六集结尾前)名字不详,背景不明,日常是下地干活工厂做工,外加深夜买醉;他又很神奇。你可以很容易地从他身上捕捉到四溢的荷尔蒙,跟女主同框,更是充满某种不可说的张力。
所以,这就是传说中糙汉的魅力吗?
1.
《我的解放日志》不是一上来就开讲廉美贞(金智媛)和具氏(孙锡久 饰)的乡村爱情故事,而是无情播放当代年轻打工人实录。
廉家三兄妹,上班在市中心家住郊区,每天被三小时通勤时间折磨;工作看似光鲜,但无趣枯燥高不成低不就,不敢幻想财富自由;被老板骂、被无良同事坑、被逼着参加同好会(类似于兴趣社团)……他们像没有灵魂的机器,按照既定程序行动,内心的郁闷无处宣泄。
职场不得意,情场还失意。大姐(李艾 饰)恨嫁,始终遇不到对的人。二哥(李民基 饰)因为“家在乡下、没车”的自卑心理作祟,最终和女友分手。
妹妹美贞的精神世界更空虚。在平静得掀不起一丝波澜的日子里,她在矛盾中挣扎,逐渐失去生活热情。不至于不幸,但不快乐;害怕走进人群,又希望不被忽略;觉得自己不被爱,却渴望被爱。
“我似乎会这样度过漫长时光,然后枯萎死去”的是美贞,也是绝大部分又累又丧的年轻人。
第一集就这样温和又残忍地扒拉开所有人的伤口。但放任其鲜血直流,显然不是丧愈系韩剧的风格。
在紧绷的弦即将断裂之际,美贞和公司另外两个边缘人成立了“解放同好会”。与此同时,神秘的具氏,闯进了美贞的解放之路。
如开头所说,“下错站”来到廉家打工的具氏,是一个神秘又神奇的存在,他一出场就沉默得像哑巴,但目光总是不自觉地被他吸引。
除了身份成谜要啥没啥,具氏和偶像剧光鲜亮丽的花美男最直观的区别是,他很糙。
这种糙不是脏,是很接乡野气息的头发肆意生长、胡茬留在下巴,任由汗水浸湿因洗太多次而变得松垮甚至破洞的纯色T恤,汗巾随手往脖子上一搭,吃饭擦嘴手背一抹就完事儿的不修边幅。(衣服破洞是孙锡久自己在片场剪的)
而再松垮的衣服,还是能隐约勾勒出胸肌形状;晚上买酒穿着短裤在外晃荡,很难不注意到他结实发达的小腿肌肉;和美贞爸爸一起搬水槽的时候,手臂一用力,紧致的线条暴露无遗。健硕的身材,散发着最原始的男性荷尔蒙。
脖子上那根极细的十字架项链,和并不纤细的身材达成了诡异的协调,巨大反差刺激出比性感更克制内敛的性张力。
但这种糙法又带着点难以靠近的距离感。
具氏很酷,要么不说话,偶尔说话也非常简短。话少到孙锡久吐槽,从首尔到片场来回四小时,一句台词都没说就下班回家了,就很空虚。
唯爱用眼神和动作示意的具氏,眉毛一挑,狭长的眼睛一眯,便带上了试探和侵略性;薄唇一抿,似乎一切都是漫不经心;连胡子拉碴都平添了几分野性和属于成熟男人的粗粝感。
他“一下子人很好”。硬气地帮美贞爸爸拿回应得的钱;自己累得跟狗一样还是主动坐到驾驶位开车。
美贞被前男友骗得背上贷款,不想被家人发现催缴单,拜托具氏帮她收信件,还把信藏在他家。当柜子里的秘密差点被二哥发现,具氏特别靠谱地冲过去一把关上了柜门。等下次二哥去送杯子,柜门再次被打开,信已经不在原位。
他“一下子又很冷漠”。总是阴郁沉闷满腹心事,好像对什么都不关心。吃饭看心情,每天下班不是在喝酒就是在买酒的路上,喝到摔得自己一脸血,喝到一屋子烧酒瓶泛的绿光比基金还绿。
看着糙,活得更糙的糙汉具氏,展现出来的成熟、粗犷、力量感,或者说男人味,就是会本能地戳到人。
(一个TMI:具氏酒精中毒,但孙锡久其实不咋喝酒)
前有狗焕掀起丑帅风,现有具氏展现久违的糙汉美。
2.
有一说一,这么个糙汉和小白兔女主擦出来的火花,远比我想象得精彩。
错过末班车的美贞独自走在小路上,碰到了俩小混混。她被吓得放慢了脚步,大气不敢喘,不敢抬头。此时,具氏拎着几瓶烧酒,悄悄出现在了美贞身后。
好多剧最爱的,大声呵斥混混,或者走到美贞旁边搂住她之类的英雄救美桥段没有上演。“不想为任何人做任何事”的具氏,只是和美贞隔着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故意摇晃手里的塑料袋,让玻璃酒瓶碰撞,发出一阵又一阵丁零当啷的声响。
他一句话没说,但又在说:“我在”。
美贞瞬间被强大的安全感包裹,松了一口气。等小混混离开,具氏又和从前无数次一样,无视美贞,从美贞身边走过。他手里的酒瓶子突然变得很安静。
空气里聒噪的蝉鸣,怦怦的心跳声,似有若无的暧昧,在这个黑暗寂静的夜晚,挠得人心痒痒。
比起走夜路,我更喜欢他们在具氏小房子里的戏份。两个孤独患者,同时被禁锢在有限的空间,迸发出来无限大的张力。
美贞第一次去具氏家里看银行催缴单,两个人浑身上下都写满了无措尴尬。一个低着头紧张得要死,心里抱歉但只能向对方发出请求;一个不自然地摸鼻子耸肩走出房间,不情愿却还是帮忙藏信。
灯光昏暗,身影相背,眼神错开,平静湖面下有暗流在涌动。
当具氏想帮美贞讨债却被一口回绝,心烦意乱的时候不小心踢到地上的酒瓶,把自己丢进沙发,忍着痛说,对不起,是我这个酒鬼多嘴了,你爱咋咋地。
具氏和糙汉形象唯一不符的大概就是音色了,不够低沉不够有磁性不够粗糙反而很软,但语气给人的感觉又是,我不好惹。到了这里,倒成了被拒绝的委屈巴巴和烦躁,整个人湿漉漉的,像落魄的狼狗。这大概就是糙汉不为人知的脆弱吧。
私心最爱的,是那个电闪雷鸣的雨夜。
看着窗外的大雨,美贞只觉得“就这么划下句点也无所谓”,但在电线漏电眼前一片黑暗的刹那,她没有丝毫犹豫地冲出家门往具氏的方向跑去。可能是怕具氏第N次在家门口喝醉,不明不白被电死;可能是怕对方和自己一样,生无可恋到觉得死掉也没关系。
坐门口无欲无求地喝酒的具氏,看到突然奔向他,用力把他推进房间的美贞,一向波澜不惊的眼里是从未出现过的惊讶。
闪电的光照得曾经昏黄的小屋忽明忽暗,勾勒出他们相对的身影。不再像以前那样一前一后,或者擦肩而过,或者背对彼此,而是我们终于不再逃避。
没有停歇的雨里夹杂着巨大的雷声,还有美贞因为跑得太快止不住的喘息,这个狭小的空间,那么吵闹又那么安静。
世界仿佛定格在此刻,万物都藏匿进他们火花四溅的眼神。在这个闷热潮湿的雨夜,他们一言不发,暧昧、冲动、重生,或者其他什么东西呼之欲出。
突然想起来,一开始是美贞打出了一记直球。不确定地、豁出一切地、悲伤地说,“光是爱情还不够,崇拜我吧”。
糙汉用鼻腔发出一声笑,“对不起,我也是混蛋”,却在回到房间之后搜索“崇拜”的意义。
这种所谓的“崇拜”,或者说是“仰慕”更为恰当,并不出于心动,更无关于爱(至少一开始是这样的)。是一个对世界失望的人,希望另一个相似的人,给她无条件、不计回报的应援和支持。
两个失意的灵魂碰撞,心中休眠已久的火山,将要在这个夏天爆发。
3.
像是暴雨过后,天空放晴出现彩虹,具氏和美贞再同框,色彩都变得明快了起来。
“我有钱了“ “想吃啥” “我,具氏”。
明明内容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但愣是每个字都带电,每个简短的句子都染上具氏说话特有的直白。看到最后一条自我介绍的消息弹出来,甚至都能想象出具氏一鼓作气发出邀约,又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视线乱晃的模样。
啊,原来让我嗑得发疯只需要三条短信!!
就像之前,美贞用敬语,小心翼翼地向具氏提议,“遇上了就打个招呼吧”。
具氏皱紧眉头,拒绝正面回答。但他没有沉默,而是往远处看了看,轻巧地用平语回她,“社区巴士来了,快跑”,再次回头看着美贞,“叫你快跑”。奇妙的拉扯,让美贞在追车的路上笑了起来。
选择“仰慕”美贞的具氏,展现出来的是不同于以往的糙汉柔情:《为爱起飞》,带着脚伤飞跃排水沟给美贞捡帽子;换身干净衣服,去地铁站接她下班;一起吃炸猪排的时候,犹犹豫豫地还是在她餐盘旁放了一张纸巾;一起走回家的路上,你看我我看你却说不出任何话的氛围,好暧昧好微妙……
俩人的关系,走向“仰慕”……
剥开糙汉的外衣,具氏是一个讨生活的底层劳动人民,没有钱,更没有权势,不说体面甚至没有正经工作,就是下力气打零工。但他,让我觉得翩翩君子霸道总裁帝君上仙有什么了不起的,打工人的爱一样贵重,一样如诗如歌,一样可以修补伤疤,让人走夜路时不感到害怕,一个人时也不觉得孤单。庸常之人亦可得爱才是这段乡村爱情故事、这个糙汉最动人的地方。
王老师说得很对——
不管我本人多么平庸,我总觉得对你的爱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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