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商公司销注疑似欺诈,尚雯婕公司拒不付款,双方陷入法律纠纷
查看:859 / 更新:2022-12-13 18:14
近日,有媒体爆料,尚雯婕名下的黑方金圆公司在与合作商陷入了一场侵权责任纠纷后不服审查判决,并且向有关单位提交了针对这件纠纷的民事申请再审审查裁定书后的结果公示了出来。
据悉,张某禄与张某彬两人所属的科技公司与黑方金圆签订过一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左右的合作合同,合作期间该公司要为尚雯婕公司提供广告宣传业务,总金额为44万元,按季度结算相关费用,第一季度免费,因此这次合作所有服务费用是33万元。但在2019年4月25日时,这家科技公司销注。
公司销注后,张某禄与张某彬两人仍冒用公司的名义,利用该公司的银行账户和财务印鉴,向尚雯婕公司收取2019年第二、三季度的报酬,共计22万元。随后更是想收取最后一个季度的11万元款项。
而尚雯婕公司以其销注为由,拒绝支付最后一季度的费用,并且认为对方公司在销注时并没有通知他们,还营造出了提供服务的假象,骗取费用22万元构成侵权,以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希望可以让对方赔偿22万及利息。
但司法机关在经过审判后以缺乏事实依据,理由不充分驳回了尚雯婕公司的上诉。一审判决公布后,尚雯婕公司因为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在今年(2022年)再次提起申诉。
在再审申请中,尚雯婕公司认为判决中存在法律适用不当问题,因此申请重审。而张某禄与张某彬提交的意见中称:涉案合同有法定后继权利、义务承担主体。法院在经过调查后驳回了尚雯婕公司的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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