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兴被造谣抱李维嘉大腿
张艺兴被造谣抱李维嘉大腿,
近年来,演艺圈的明星、名人们日渐重视自己的权益,针对网络上针对自己的传言、谣言等发布律师函甚至起诉对方的案件日益增多。昨日就有关于“陈坤儿子生母”的谣言传出,然而对此陈坤并未提告,而是安慰粉丝称不要理他们,陈坤这种针对谣言冷处理的方式,有的粉丝并不认同。
但也有面对传闻绝不姑息的明星,年轻艺人张艺兴就是其中一位,张艺兴由于流量比较大,因此有不少黑粉,这些人在网络平台上针对张艺兴造谣诽谤,令张艺兴本人和其粉丝不胜其扰。对此张艺兴及其团队“发现一个告一个”,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该行动也获得了众多粉丝的支持。
但是今日,却有媒体以“张艺兴名誉权纠纷诉讼被驳回”为话题报道了张艺兴维名誉权中的一桩驳回案例,据某平台显示,张艺兴与某科技公司,自然人林某同名誉权纠纷案于近期披露,在该案件中,张艺兴被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这是怎么回事儿?从媒体报道的话题来看,难道张艺兴告网黑竟然失败?其实仔细揣摩报道,就可以发现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儿!据悉,该案件涉及到的侵权文章被发布在某科技公司平台上,由此张艺兴将侵权方告上了法庭。
从法庭公开的判决书可知,注册在某科技公司平台上的账号“XX楼”在2015年发布了“张艺兴出卖吴亦凡真相 张艺兴出卖吴亦凡鹿晗上位内幕”的文章,文章中提到诸如张艺兴心机太重,以及与吴亦凡、鹿晗、李维嘉等人的不实内容,引起很大的网络热议。
但是,自然人林某在2015年就已离职,据法院查明在该人离职之后,运营在某科技公司的平台账号“XX楼”由林某原公司负责,而张艺兴方则要求林某以及某科技公司都承担侵权责任。
法庭鉴于林某早于2015年9月就离职,发布、转载侵权文章的账号“XX楼”已由其原公司运营负责,因此法庭判定张艺兴要求林某承担侵权责任是“缺乏事实依据”,法庭不予支持。
而某科技公司作为网络服务平台,也已设置了投诉渠道,在收到侵权投诉之后已删除了涉案文章,因此也不存在过错,所以张艺兴所要求的某科技公司也承担侵权责任的诉求,法庭也不予支持。
所以,实际上应该是张艺兴方维权的时候,弄错了维权对象,真正的维权对象应该是在林某离职后运营“XX楼”的原公司,所以张艺兴的这次被驳回,不是败诉,也不是告网黑侵权本身失败,而是告错了对象!
相关推荐
最新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