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界 | 争议纷扰过后,我们对于代孕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吗?
『思想界』栏目是界面文化每周一推送的固定栏目,我们会选择上一周被热议的1至2个文化/思想话题,为大家展现聚焦于此的种种争论与观点冲突。本周的『思想界』,我们关注郑爽代孕弃养事件。
去美国代孕又弃养,是钻法律空子吗?
在过去一周里,关于郑爽的新闻持续霸占热搜。1月18日,郑爽前男友张恒在微博发布了一条消息,称自己和家人滞留美国的原因是“必须照顾两个年幼无辜的小生命”。随后媒体曝出了郑爽和张恒的解除婚姻关系文书和两个孩子的人口记录证明。证明显示,两个孩子分别出生在科罗拉多州和内华达州,母亲的登记名为郑爽。紧接着,一段录音流出,证明了郑爽和张恒在美国找了两个代孕母亲,先后产子。然而在郑爽和张恒关系破裂后,郑爽及其父母不再愿意承认接受两个孩子。
这一消息如一石激起千层浪,从普通网友到官方一致谴责郑爽代孕弃养的行为。这位素有“热搜体质”的女明星的演艺生涯算是断送了,同时也留下了巨大的争议——代孕为何在中国至今都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商业代孕有哪些道德伦理问题?
代孕是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一种,具体是指在体外受精的卵子形成胚胎后,将其植入代孕母亲子宫内,由其完成怀胎和分娩的过程。《三联生活周刊》记者王珊梳理了迄今为止我国在代孕问题上的司法实践。2001年,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值得注意的是,当时私人代孕的形式还未出现,立法者的关注重点是禁止公立医院从事商业代孕,这为之后代孕市场的种种乱象埋下伏笔。
近年来中国育龄人群的不孕不育率逐年攀升,从1990年代的3%-5%上升至2009年的12.5%-15%,这一现状为代孕产业的发展创造了客观需求。王珊指出,某种意义上来说,私人代孕机构的出现是一种钻法律空子的行为,一位代孕中介负责人曾告诉她,“现在的法律条文还只有卫生部的规章制度,它只限于它管理的医疗机构,对于我们这样的代孕中介,没有特别的法律约束。”中介的运作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在国内寻找可以合作的医疗机构和代孕母亲,第二种是去国外寻求代孕,最大程度地规避法律风险。此类机构从2004年开始兴起,至今已经是一个高度细分产业化但又隐蔽不透明的行业。
王珊指出,面对这一情况,原卫生部及现国家卫计委曾多次组织专家调研论证,希望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进行修正补充,但最后还是决定不修改。“没有充分约束”的结果是禁止代孕的执法力度偏低。如2013年,原北京市卫生局查处福臣集团旗下卓越医疗门诊部涉嫌违法违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和代孕,对方以“非医疗机构,不属于卫生局管理”为由拒绝接受检查。卫生局只得叫来工商和公安以“超范围经营”的理由查处,且最终福臣集团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的规定仅缴纳了3万元的罚款。
要有力打击商业代孕,需要一部国家层面的辅助生殖法做出明确规定。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表示,在代孕以及买卖精子、卵子这些方面,国内虽然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两部部门规章,但部门的规章位阶比较低,因此,“希望能够通过法律的修订,将十多年来我们一直在依据相关部门规章推动的这项工作上升到法律的层面。”但遗憾的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时删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中关于“禁止代孕”的相关条款。因此至今,代孕在中国仍然处于一个灰色地带。
“八点健闻”公众号采访了多位美国代孕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和律师后发现,在郑爽张恒购买商业代孕服务的美国,代孕弃养也在法律层面难以得到约束和惩罚。美国执业律师蒋佩芳(Evie Jeang)在大约五年前代理过一个案子,一对中国夫妇在他们代孕的第三个婴儿诞生后因为小男婴是兔唇决定弃养,直接电话告知中介说不要这个孩子了。那个孩子先是被送到了孤儿院,然后被一对无法生育的美国夫妇收养。但那对中国夫妇的“代孕弃养”行为却无法接受法律制裁,蒋佩芳能做的只有提醒中介机构不再接受此类客户。
多位代理赴美代孕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八点健闻”采访时表示,很难甄别一对要求代孕的夫妇是否具有足够成熟的心智来抚养代孕儿童,对客户是否会弃养代孕婴儿更是无从判断。虽然在代孕前有一个心理医生分别对代孕客户和孕母做心理测评的环节,但该环节的侧重点往往是看孕母是否心智正常,能够完成代孕业务;出于商业目的,代孕机构或心理医生几乎不会主动劝说“不合格”的代孕客户放弃代孕。
在加州从事代孕工作近十年的朱丽安指出,自2012年以来,加州各个生殖中心的外国客户越来越多,他们的代孕出发点和美国夫妇较为不同。美国夫妇选择代孕大多是真的因为自己不孕不育,而明明有生育能力却依然要求代孕的大多是外国客户,“他们找代孕的原因通常是不想破坏身材、工作太忙或者不愿意承受怀孕生育之苦。”另外,由于跨国代孕通常费用高昂,选择来美国购买代孕服务的客户多为有钱人,他们推高了代孕市场的价格,让丧失生育能力但又想要孩子的人负担不起代孕费用。
上述文章指出,加州虽然允许商业代孕,但其本质不是以发展商业为目的,而是尊重人类的自然情感:一方面,让无法孕育孩子的父母有机会拥有自己的亲生孩子;另一方面,补偿代孕母亲把自己孕育的孩子交还给亲生父母的痛苦。而越来越多有生育能力的人选择代孕,就违背了法律的初衷,代孕弃养,更是践踏了道德底线。
允许商业代孕是自由还是压迫?
郑爽代孕弃养事件亦再次将商业代孕的道德伦理问题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上次中文互联网内掀起相关讨论,还是2017年2月3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生不出二孩真烦恼》试探性地讨论“代孕是否可放开”,文中援引专家意见称“伦理不应该成为代孕技术的负担,而应成为促进技术有序发展的工具”。
2017年《上海书评》曾刊文《代孕的伦理困境》,作者钱一栋援引了哈佛大学政治哲学教授迈克尔·桑德尔(Michael Sandel)的相关论述,阐明代孕的伦理道德问题比线性技术发展观更为复杂。桑德尔指出,为代孕合法性辩护的观点往往是从为市场辩护的理论中引申出来的,而正反双方虽然立场不同,但大多从功利主义的角度出发,关注的都是放开代孕可能带来的社会利弊。然而基于功利主义的正方双方容易陷入“空对空”的无效讨论中,即双方都只根据自己的有限阅历,对一尚未发生的现象的可能后果作出粗略推测,难以切实地论证自己的观点。
另外两种辩论思路是自由和权利,但它们亦存在问题。商业代孕市场的买卖双方往往有着较大的贫富差距,这意味着我们很难分辨代孕母亲是否真的出于自愿选择出卖自己的子宫。而将代孕客户的选择以“生育权”的名义合理化,则是对生育权的曲解。文章指出,生育权并不等同于“拥有孩子的权利”,而是指“他人不能干涉公民特别是妇女的生育决定”,法律只保障后者。
桑德尔强调,市场是存在限度的,它的边界在于不应将人物化,把怀孕与婴儿视作可交易的商品。这一观点可以同时反驳功利和自由这两种辩护策略,因为它们都不否认可以将市场思维引入代孕领域。“某些事物因其内在品质是无法用金钱买卖的。这不是说事实上无法用金钱买到这些东西,而是说,某些事物一旦商品化,其内在价值就被贬损了,因此,我们无法在用金钱买卖的同时使其内在品质完好如初。”与之类似的是,桑德尔在基因技术定制孩子、运动员借助生物技术提升竞技表现等问题也持批判态度。他认为,当科技能够改变人生的偶发、自然和不完美时,人生、命运等传统概念也将失效,人也将因此沦为可被随意改变属性的、浅薄的个体,德性也将无处附着。
生命伦理学家邱仁宗则对代孕持较为积极的态度。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他表示,对代孕他有两点反对:一是将代孕商业化,二是代孕弃养,这不仅违反伦理,而且犯了虐待儿童的罪行。
针对商业代孕的伦理争议,邱仁宗认为最有力的反对理由是代孕母亲难以割舍与孩子的感情纽带,将分娩出生的孩子送给养育父母,将给代孕母亲带来巨大的情感伤害。因此,我们需要慎重考虑代孕技术可能产生的后果。与此同时,他认为代孕母亲在与养育父母签署协议、将孩子交给对方后,与孩子的亲子关系即遭断裂,“仅仅提供遗传物质(精子、卵)者、提供养育环境(子宫)者不能成为孩子的父母。”而失独家庭造成的代孕需求是开放代孕的强有力社会理由。| 争议纷扰过后,我们对于代孕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吗? src="/picrduploads/tupian/PXMK63hqrz.jpg">
因此,邱仁宗支持利他主义的代孕,反对商业化的代孕:“前者是发扬共济原则帮助他人生出一个孩子来,使他们更加幸福;后者是利用代孕技术发财。对于要求代孕者,其医学理由和社会理由都应该考虑,不要过于严格,但对代孕生出的孩子,不允许歧视,更不允许虐待、抛弃,虐待和抛弃是对人的故意伤害罪,应该严加惩处。”
剑桥大学社会学系博士李在洲曾于2019年在中国中部城市进行地下代孕产业的田野调查,深入访谈了代孕中介、代孕委托父母和代孕母亲。她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指出,当下中文互联网内对代孕几乎呈现一边倒的反对意见,问题在于没有一种跨阶层的理解。批判代孕者多为中产阶层的年轻人,他们缺乏对代孕的一手经验,很多发言实际上是在投射自己的焦虑,并将代孕母亲简单粗暴理解为“无名的、被剥夺的母亲”。
在田野调查中李在洲发现,代孕母亲并不全然是缺乏主体性的“受害者”。代孕母亲基本不会认为自己是孩子的亲生母亲,她们从一开始就抱着赚钱改善家庭经济危机的想法。虽然类似母子关系的情感联结的确存在,但代孕母亲并不必然会把这种情感联系与“我是母亲”的认知划上等号。另外,代孕虽然会对女性的身体带来伤害,但不少代孕母亲将之视作工伤,她们往往是在权衡工厂工作和代孕的利弊后做出收益更高而安全风险似乎没那么高的选择。
李在洲认为,在法理层面探讨代孕的自由问题——正如罗翔所说的“如果自由不被限制,一定会变成强者对弱者的剥削”——是有意义的,“它的出发点必然是一种理想的社会期待,比如说实现社会公平、公正,让人们的权利得到良好的保护。”但它在代孕问题上亦存在局限,即虽然它可以告诉人们为什么代孕不好,但不能解释为什么代孕依然存在,这个产业依然在发展壮大。她认为,需要在理解代孕问题上引入社会学和人类学的视角,去实际了解人们的真实想法和切实处境。“要把代孕问题放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语境当中,认真审视医疗市场化、经济结构、女性就业等方面的问题,未雨绸缪。”
参考资料:
《代孕背后,法律与伦理》,三联生活周刊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Tc5MTU3NTYyMQ==&mid=2650799136&idx=1&sn=0d1e7f6d4c39c29e659fe4c395fa1fc5&chksm=5afded0a6d8a641cd257ac507f8d7725a8d65385ff56bb004ca90b6feaadc0e84f371b2dfbd6#rd
《关于郑爽被卷入的“代孕弃养”事件,我们跟美国律师和医生聊了聊》,八点健闻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zNjk4NTcyOA==&mid=2247494707&idx=1&sn=1f5c39107407a47c5c3ed33230d4c41b&chksm=faef45dccd98ccca36822d2c0d53beaa8642490866bfd5b4f2e8030cceae0c0663a3512b7329#rd
《上海书评︱钱一栋:代孕的伦理困境》,澎湃新闻·上海书评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617075
《专访|生命伦理学家邱仁宗:应鼓励利他主义的代孕,禁止商业化的代孕》,界面新闻
https://www.jiemian.com/article/5575539.html
《代孕里的道德泥潭:生育权冲突与对代妈的错位批判(上)》,澎湃新闻·文化课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0883229
《代孕里的道德泥潭:生育权冲突与对代妈的错位批判(下)》,澎湃新闻·文化课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088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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