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峰状告商家伪造虚假代言和签名胜诉获赔6万元
查看:585 / 更新:2022-12-15 12:18
判决书
判决书
李易峰
娱乐讯 近日,企查查APP显示,李易峰与江苏源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雅美莉百货店姓名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公布。
深圳市福田区雅美莉百货店在其为认证主体的“健康养生生活会馆”上架销售了虚假宣传产品,不仅使用经过PS处理的李易峰手持产品的照片,还伪造李易峰的签名,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同时侵犯李易峰的肖像权和姓名权。
本案中,被告一深圳市福田区雅美莉百货店使用原告肖像为涉案商品作宣传,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被告二江苏源海医药为该“果蔬酵素果冻”生产商,对被告一侵权行为并不知情。
法院认为,江苏源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为酵素果冻生产者,其并非涉案侵权广告制作或使用主体,亦无证据证明其侵权,故其不承担责任。深圳市福田区雅美莉百货店的行为构成侵权。法院判决深圳市福田区雅美莉百货店连续七日置顶登载向李易峰致歉声明,并赔偿李易峰经济损失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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