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小青的三点 下水(9.2分的国产好剧)
十一国庆和一位从事证券行业的朋友吃饭,推荐了我一部电视剧:
“你不是想知道当下市场行情么,看完这部戏就知道了”。
心想,不会是像《华尔街》之类的电影吧?抱着怀疑的心情,利用空闲时间看完之后,醍醐灌顶,嘿,还真不是那么回事!
这部电视剧就是曾执导过《亮剑》的导演张前的作品,于2008年拍摄,由王志文、左小青主演的24集电视剧,《天道》。
讲述的是一个归国商业奇才和一位女警察的故事。男主角丁元英(剧中王志文饰演的角色,以下简称丁)留学德国柏林,主攻经济,就职于多家顶尖级的金融、证券公司。用外国人的本金千万,一年不到的时间在中国股市提走了2亿多的利润离场。不知是不是出于良心不安,亦或是想寻求精神上的暂时宁静,他回到国内休养,与手下肖律师的好友,女警芮小丹(左小青饰演,以下简称芮)邂逅、相知。
里面还涉及了许多关于佛教、基督以及道家方面的讨论引述,所谓“神即道,道法自来,如来”。
而这部剧最精彩的部分,则在于男主角送给女主角的一份神之礼物:
关于劫富济贫在现实生活中的演练。
以下有剧透,请酌情阅读。
劫何人富?济谁人贫?
丁说:“强势文化才能拯救贫穷落后,表现为技术、制度和文化”。
强势文化造就强者,他们顺势而为,掌握规律,是为天道。弱势文化造就弱者,依赖强者的道德期望破格获取狭小的生存空间。
缩小到微观,就是剧中王庙村进行小作坊式参与市场竞争。
大部分人头脑里还是老一套的君臣父子,仁义道德,靠恩典施舍吃饭,凑合过日子。从头到尾一个“靠”字,靠父母、靠上帝、靠皇恩、就是不靠自己来改变命运。
因为音乐聚集的几个发烧友叶晓明、冯世杰和刘冰三个,都是混口饭吃的普通人而已,怀揣着发财的梦想,想借助丁(其实也是“靠”)的才干和人脉,利用王庙村里廉价劳动力,做一家音响制造公司——格律诗。
1.资本的原始积累
王庙村民风保守,贫穷落后,教堂比房屋都还多。农闲的时候,缺乏资源,村民也很无奈。三个发烧友便瞄准了这一需求。开公司得有钱啊,启动资金至少也得100万,他们仨很想拉丁入股(下水),而丁也不傻,他委托了女友芮的闺蜜,开饭馆的欧阳来做董事,支撑起了公司的前期运营。
虽说三个人带领村民致富是一件好事,然而三个人却各有各的算盘。从他们的言行举止中,可窥见一斑。叶晓明只想保本保收益,做无风险的买卖。冯世杰是个老实人,只想带着村民增加点收入,适合干技术;刘冰满脑子发财的大业,公司还没定就急着给自己印主任头衔的名片。
老实人冯世杰、戴眼镜的叶晓明和开车的刘冰
在公司成立前后期,丁嘱咐他们将公司股权分配,职务安排以及产品的专利申请全部都用合同的形式规范起来。(做生意的朋友们看到这里要注意啰,最后保命的可能就是这一纸合同)。
虽说所有的安排、规划都在丁的安排(指挥)下有序的进行,丁却未出一分一厘,片叶不沾身。
而他们初期的经营模式,OEM(代工)和ODM(原始设计商)配套组合,即音响盒(架子)自行生产设计,最核心的音箱使用业内大牌组合拳。
丁还帮他们把公司定位对标到业内赫赫有名的乐圣公司,这家公司既是格律诗的供应商,也是竞争对手。
谁也未曾想,风雨正在被丁慢慢酝酿,这位姜子牙,早早的将饵丢入寂静的蓝海里。
2.资本残酷起来,是会吃人的
音箱盒的初级生产很苦很累,而且还涉及一些危害身体健康的程序,比如喷漆之类的。然而却吸引了大量的村民(尤其是妇女)来参与,一组音箱可以卖到上万,而她们的回报还不足千分之一。
一句“多劳多得”(剥削)成为看不见的缰绳拴住了他们,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发挥得淋漓尽致。
冯、叶、刘三人曾疑问丁,村民生产的盒子良莠不齐,为何不将村民以工人的形式招进公司便于统一化管理。丁微微一笑,市场会自行优胜劣汰,那工人吃喝拉撒、社保医疗都要公司承担了,你们愿意么?
生意渐渐稳定好转后,格律诗借助蹭协作品牌知名度的方法,在国外也打响了名声。丁便建议他们在展销会上大干一场。而在自身产品并没有技术优势的情况下,会用什么让其独占鳌头呢?
那就是最低端,也是最有用的价格战了。
这引起了以竞争对手乐圣公司为首的多家同行不满,乐圣牵头将格律诗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以不正当竞争名义索赔600万。
这下冯、叶、刘三人慌了,二话不说,跑到董事欧阳面前诉苦。依照股权协议,倘若真输了官司,每人还要倒贴几十万,这与当初说的发财咋不一样呢?
三人一致要求欧阳兑现股份,退股,赔不起,躲得起。
欧阳,出于对好闺蜜芮的信任,出于对丁的尊敬,她顶着巨大的压力和失望,应允了。
三人从最初公司元老,一起做着发财梦,到如今黯然离场,资本的魅力和残酷,他们甚至都没有耐心去完整的体验一番。
财富和认知是匹配的
肖律师和欧阳
正当欧阳孤立无助,一筹莫展之际,丁给她推荐了肖亚文,一位北漂女律师,丁曾经的女助手。肖律师临危受命,在分析完公司和情况后,她当下决定,购买格律诗股权,接手总经理的职位。
欧阳很不解,这公司都要吃官司了?你咋还要凑上来呢,不怕血本无归吗?
肖律师倒是很坦诚,北漂那么多年,白领也好、出国也罢,充其量也是为别人打工,现在有那么好的机会可以放手一搏,为何不试试,况且案子本身情况胜负未定,作为律师出身的她自然嗅觉敏锐于一般人。
而此时对家乐圣公司的林总(林雨峰)是最不甘心的,好好的大公司被格律诗这家小公司蹭热度碰瓷,这官司打不打都算是给他人做嫁衣,免费做公关宣传了。连丁的好友韩总都认为,丁这歩棋走得太狠太精准。杀富济贫,可真是切到肉里了:
不正当竞争(unfair competition),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证明对方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者破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而落实到这件案子,就是要证明格律诗价格恶意竞争。然而,当乐圣的律师调查到格律诗具体生产环节时,他们傻眼了:
村民并未和格律诗签订劳务或者雇佣合同,他们是以个体工商名义在合作。而至于成本,反正是村民自己多劳多得生产的,并不能按照市场统一工时计算。丁之前早就预料到这点了,看到这里,无不为他的深谋远虑(老奸巨猾)而惊叹。
判决的前一夜,乐圣的老总林雨峰才意识到,这次算是栽到丁手上了。他最开始被丁列为猎物的原因,也正是他那句“只有矛,没有盾“,被自负和自尊吞噬了理智,才敢让丁以小博大,使林准确的踏入局中局,自杀告终。
判决结果可想而知,格律诗胜诉,身价立马飙升6倍不止,公司从最开始100万到现在的650万+的估值。其他当时跟着起哄的公司立马转变态度,纷纷想加入与格律诗的战略合作,坐收渔翁之利。
而自认为逃过一劫的叶、冯、刘三人傻了眼。
叶感叹:玩的真高
这场劫富济贫的游戏,就像股票市场一般,韭菜永远不明白自己为何被收割,猎物在最后一刻才醒悟到危险,财富来得快去得也快。庄家永远坐收渔利,翻云覆雨。而这,还只是众多例子里小小的一个而已。
人永远无法赚到认知水平以外的钱,即便有这样一笔意外之财,一定也会凭本事亏掉,就如同这三人一般。
有人扒拉铜板,有人扒拉灵魂
剧中的芮要的这份礼物,可谓是“神话礼物”。芮的见识和智慧,与丁在某种程度上是契合的。
对于两性关系,她是这样看的:
丁元英会赚钱,既懂术也懂道,而芮却评价为:“又想扒拉钱,又想扒拉灵魂”。
一针见血,生动幽默。
而剧中参与到格律诗公司的人也亦如此,所谓的见识,格局,不就是“扒拉灵魂”,反作用到“扒拉钱”的本事上么?
冯是村里的老实人,技术入股,出生决定了他的眼界和认知,但本性不坏,丁最后也嘱咐欧阳他们,以后老冯干得好,毕竟是元老,可以考虑重新分配他一点股份。
叶是个精打细算,小农经济思想作祟的人,只看到眼前利益,不愿意承担风险,退股后得知官司赢了,虽有后悔,但也感慨,有自知之明,格局有限,挣不到这聪明钱。
刘呢?算是这三人里最惨的,源于贪嗔,灭于贪婪。冯和叶离开公司,决定回归原有的生活,结果刘不愿意了,他不愿意放弃担任高管时的富贵奢华;在外风光无限,开豪车,吃酒宴“高人一等”的生活。即便丁最后善意提醒他,在外最重要的是靠实力而不是人情,他也依旧不能醒悟。最终众叛亲离,断送性命,可叹可惜。
而女主最后因公殉职,可谓是此片的神来之笔。很多人觉得,为什么不能是大团圆的结局?
如果还执着于团圆,那就没有看透这部戏的深层含义:
从人物设定来看,芮是属于“自带慧根,来去自如”的人,她打电话给丁,不能改变她赴死的决心,丁即使劝她,也不可能改变任何事情。
从二人身份来看,芮是司法公正的代表,丁是游走在空子里的智者。两人即便在认知上高度一致,也不可能不受世俗和生存法则的约束影响。
女主在死前一刻,完成了从“不知自己知道”到“知道自己知道”的转变,她不能成为犯罪者的救世主,她接受这一事实后欣然赴死,所谓“得道”。
正是他们的互斥和互生,才成就了他们天国般的爱情。
由于篇幅原因,先写到这里,看过的小伙伴们,欢迎在评论区一起讨论交流。
感谢阅读,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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