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迪老婆(有些人就是狗改不了那啥)
最近因为工作不顺,导致整个人有点丧,丧的具体表现是想躺平,对什么事都提不起兴趣。
但看到李云迪嫖娼被抓的新闻时,还是大吃了一惊。虽说近几年的娱乐圈“大案要案”频发,出什么样的新闻都不稀奇,但嫖娼这种事发生在李云迪这个看起来温文尔雅的钢琴王子身上,感觉还是很“违和”。
弹琴的李云迪,阳春白雪。
嫖娼的李云迪,猥琐低俗。
我当时看了新闻的第一反应是:真是人不可貌相,人不可貌相,人不可貌相!
近几年因为管不住下半身而塌房的明星真的好多,其实今天的李云迪也好,以前的吴亦凡、吴秀波(吴亦凡罪行更严重,吴秀波出轨比嫖娼更可恨)等也罢,但凡对自己有一点要求、对他人有一点敬畏,也不至于走上自毁到无药可救的地步。
以前我们喊口号喜欢说“敢想敢干”,现在却提倡“有所为有所不为”,是什么导致了这种转变?
是时代吗?其实不是,是人。现代的人为了满足欲望,可以无所不用其极。
我说的欲望,不只局限于性,还包括很多很多方面。比如为了满足口欲,大食特食野生动物;为了出名,丑态百出;为了赚钱,罔顾法律……
这些天各大自媒体账号已经将这件事从各个角度分析了个遍,对于事件本身,我没什么想说的。
世间种种因果,一句“自作自受”便可以解释所有。
我倒是想针对因为李云迪嫖娼而冲上热搜的网友三大疑问,谈谈自己的看法。这三大疑问分别是:
1.被警察抓到嫖娼的时候,能不能通过嘴硬咬死两人是恋人而逃过一劫?
2.像李云迪这么有颜有才又有财的人,为什么不好好找个女孩谈恋爱?
3.不偷不抢,花自己的钱解决生理需求,有必要大肆公开吗?
我们一条条来说。
被警察抓到嫖娼的时候,能不能通过嘴硬咬死两人是恋人而逃过一劫?
关于这个问题,远在李云迪的新闻没出来前,我就因为好奇心问过我家那位当警察的老公。我老公当初的回答是:警察一定是有十足的证据和把握才会去抓人。
我“嘴硬”地问:如果两个人事先就商定好了呢,两人商定好如果被抓就说是情侣呢?
我老公说:嫖娼的人一般分两种,一种是惯犯,知道这也不算什么大事,被抓了老实交代,后续处理完能赶紧出来。还有一种是没什么经验的,一看到警察就慌了,几乎不用审就自己交代了。如果真碰上嘴硬的,两个人分开审,简单问几个问题两人总有对不上的,不招也得招。
而且很多地方(尤其是小地方)的性工作者都是有案底的,她们根本不会为了保护一个萍水相逢的“客人”,而冒着“失业”的风险。
其实问到这里我已经明白这事一旦被抓是无论如何也扛不过去的,但架不住“逆反心”接着问:万一他们接触久了,对彼此的情况都了解呢?
我老公给我一个白眼说:如果嫖客能对一个特殊从业者这么有耐心,你觉得他还会去嫖娼吗?他干嘛不去找个正常的姑娘好好谈恋爱?
我想想还真是那么回事。
不过话说回来了,以上这些情况好像并不适用于李云迪,因为据媒体群透露,李云迪并没有被抓现行,而是他嫖娼的对象在与别人做交易时被抓了,这个女的为了立功减轻处罚才曝出了李云迪。
警方从这位性工作者的手机里不仅找到了李云迪的联系方式,还发现他多次实名转账的记录,因此锁定其犯罪事实,然后在机场抓获。
这个过程除了让人觉得他活该之外,我还想到了一句老话:戏子无义,那个啥无情。
像李云迪这么有颜有才又有财的人,为什么不好好找个女孩谈恋爱?
关于这个问题,我觉得首先要纠正两个惯性思维。
第一个惯性思维是,有颜有才又有财等于容易交到恋人,事实上并不一定。
任何长期亲密关系的维系都是需要时间和精力的。不信你看哪怕是号称“女星狙击手”的大富豪刘某雄在追求李大美人时,也要爬二十几楼为对方送吃的,哪怕是富贵公子王某聪在追求网红的时候,姿态也很卑微。
但嫖娼惯犯最不愿为异性付出的就是时间和精力啊。
李云迪几年前也曾在接受采访时坦言“没时间交女朋友”,这个没时间应该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工作繁忙确实不像普通人那么闲;二是不愿将时间花在经营长期稳定的亲密关系。
第二个惯性思维是,嫖娼只是为了解决生理需求。解决生理需求只是嫖娼惯犯很小的一个诉求,他们更希望通过买卖来确立性关系中“高人一等”的地位,以此达到不同于常态的性需求。
比如大导演王某安,被抓前连续三晚、每晚招两个性工作者搞“双飞”,一个近五十、每天工作都很忙乱的男人会有如此强烈的欲望?再比如知名大V薛某子,六十多岁的人了,经常同时招嫖几个性工作者,只为了让其中一个或者几个“坐在床边看我们做”。可以说是相当变态了。
这两个人在被抓的时候,妻子分别是有钱有身材的绮绮子和漂亮、有气质的珠宝公司老总丁某玮。
所以说,嫖娼惯犯招嫖绝不仅仅是为了解决生理需求,对这样的人来说,谈恋爱或者结婚也断绝不了他们就是想嫖的心理。
男人嫖娼上瘾,是他自己出了问题,和身边有没有伴侣、伴侣是什么样的人,没有直接关系。
不偷不抢,花自己的钱解决生理需求,有必要大肆公开吗?
关于第三个问题,网上争论不休。
一部分人认为李云迪作为公众人物(其实与钢琴家这个身份相比,现在的他更像是娱乐圈的“打工人”),本身就是需要过渡一部分隐私权的,其言语、行为自然应该接受公众监督。
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嫖娼只是私德问题,根本不用上升到如此高度,而且名人也有隐私权,不应该因为对方是名人就把他们违法的事大肆宣扬。
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嫖娼在我国是违法的,所以嫖娼绝不仅仅是私德问题!
针对这个问题,我个人的观点是李云迪作为公众人物,其影响力和普通人完全不可同日而语,违法了当然要曝光。
总不能你需要曝光增加知名度的时候,就各种人为制造噱头吸引公众眼球,一犯错、违法就说“我有隐私权”吧?
做人不能太双标!
要知道李云迪的微博认证,除了国际钢琴家之外,还有很多更大名号的title(如图),此外他还是广州城市形象代言人(一个现代化大都市的代言人啊,李云迪你说你对得起广州人民吗?)。
俗话说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这样的人如果不曝光的恶劣行迹,谁知道他过十几天从拘留所出来后,还会出什么幺蛾子?
我也不提倡把犯错 、违法的人一辈子钉在耻辱柱上,但事后根据其表现选择是否原谅和压根对错误视而不见是两回事。
从人性的角度来说,我不相信如果没有舆论的监督,那些犯错、违法的人(尤其是公众人物)能发自内心地彻底反思。
前几天因为被抵制演出而在社交媒体暴走的民谣歌手宋某野就是最好的证明,从他的一系列发言中,我完全看不出他有任何反思、反省。
正如罗翔老师说的那样: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一个公众人物如果连最低的道德标准都守不住的话,我觉得在其他方面一定会存在更多隐患。
所以曝光他,一是为了提醒公众,二其实也是为了让他不要再犯同样的、类似的、其他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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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白马的贝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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