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异事件真实阴婚(病危女孩还没咽气)
«——【·前言·】——»
婚俗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古至今都占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所以被人们称为“婚姻大事”。
这不仅是对个体的约束和包容,同时也是一种社会地位的肯定。在很多地区,一生没有结过婚的人,甚至连进入自家祠堂的资格都没有。
但如果有些人在结婚之前早死怎么办呢?为了维持他们人生的“完整性”,家人也会想方设法让他们拥有家庭,“配冥婚”的习俗便应运而生。
模拟场景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案例均根据真实事件做出必要的润色,文中所有当事人名称均为化名,且不会出现具体地址,望周知。
«——【·冥婚案例·】——»
“小王,4号床的姑娘快走了,你帮忙操操心,把你外甥的大事儿给办了。”
“胡姐你也知道,那小姑娘抢手得很,已经有十几家给我打过招呼了……”
王勇两手一摊,眉头紧蹙,一双眼睛无奈地看着胡青花,面露难色。
实际上,他这话说得半真半假。
4号床的小姑娘确实病得很重,医院已经下达病危通知,不出意外应该是活不过当晚了。
消息不胫而走后,十几个丧子家庭过来抢人,他们恨不得小姑娘立刻咽气……
小姑娘的家属也不避讳,对于前来“提亲”的人非常挑剔。
首先,他们是要求“门当户对”的,亲家之间起码能看得顺眼,再来就是年龄要差不多相仿,不然日子过不到块儿去,最后就是得能拿出合适得彩礼,且该有得规矩一样都不能少。
所以,王勇说有十几家等着抢人这话不假,但是能让女方家属感到合适的却不多。
模拟场景
他之所以把这话摆在前边,主要还是为了抬价。
是的,你没看错,抬价。
王勇是医院太平间的工作人员,工资不高,但是出手却相当阔绰,靠的就是这一手关于“死人”的买卖。
根据《医疗事故处罚条》规定:
病人在医院诊断临床死亡后,必须送到医院太平间,换句话说,就是必须要经王勇的手。
而在当地风俗的影响之下,“女尸”是黑市上极为紧俏的资源,所以王勇就在“前辈”的点播之下,做起了“死人”的买卖。
这个买卖也是有讲究的,不仅分“成色”和“等级”,还看死亡时间。
比如埋了3年的和埋了5年的就不是一个价格,土葬的和火葬的还不是一个价格。
而这些尸体的去向和处理方法,王勇是最清楚不过的了,所以他就在中间给人牵线搭桥,赚个信息费。
但要说最贵的,还得是濒临死亡这种的,这叫“活尸”,丧子的家庭都抢着要。
久而久之,王勇不甘于只赚个“中介费”,还干起了“鬼媒”的活。
说白了,就是替丧子家庭牵线搭桥。
这些在当地都是不成文的秘密,很多人都是心知肚明的,胡青花能够找到王勇,自然也是做了准备的。
她的儿子已经过世三年了,一直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姻缘”,这些年她没少在医院盯梢,终于找到了一个最满意的,自然是志在必得。
所以当王勇说这个小姑娘“太抢手”的时候,胡青花已经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了。
只见从包里掏出一个黑色塑料袋,又用手轻轻抬起了王勇的大臂,把黑色塑料袋夹了进去,最后还拍拍她的肩膀,客气的说:
“这些我都明白,你帮忙搭个桥,让我们双方见一面就行,成不成再看缘分。”
之后双方达成共识,胡青花在王勇的引荐下和女孩家属见了面,双方沟通得非常愉快,彼此也都满意,当天就敲定了18万的“彩礼”钱。
交完钱,胡青花就回家张罗起了准备工作,女方家属则是在医院24小时守床,担心人咽气后尸体被掉包。
等女孩的生命结束,家属带尸体回家守灵三天,再交由胡青花办了一场酒席。
最后,胡青花儿子的尸骨被重新挖了出来,和女孩的遗体一起合葬在祖坟中。
到此为止,一场“冥婚”就算是结束了,双方家属之间的感情也拉近了很多。
胡青花说,儿女埋在一起的才是真亲戚。
但是从那之后,胡青花又多了一桩心事。她每天都要巡坟,怕“儿媳妇”被人挖走……
这件事情之所以会被曝光,是因为王勇的同行认为18万的价格太便宜,认为他恶性竞争扰乱市场,所以把他给举报了……
由此可见,这门“生意”在当地还挺抢手,那么,这种情况是如何形成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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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婚现象·】——»
前文我们说过,根据某些地方的风俗,未婚的死者不能进入族谱,甚至还会沦为孤魂野鬼,纠缠家人。
只有成家后才能得到家族承认,在阴间安居乐业,不再作祟。
根据已经出土的文献记载,“冥婚”在我国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虽然从古至今都是伴随着争议,但是历代却从没能禁止。
直到建国之后,这种恶习才被明确取消、禁止。
但是在偏远的农村里,一些老人将封建迷信视为传统,把女性称之为“泼出去的水”,甚至是“赔钱货”。
在重男轻女的思想下,本来就数量较少的女人,还被当做男人的附属品。
她们活着没有继承权,死了也不能进祖坟,不被承认有社会价值,反而是给男方结“冥婚”,是一门稳赚不赔的“生意”。
再加上那个时候山西有很多的“黑煤窑”,大批年轻男子都不幸死于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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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其中没有结婚的那部分,家里就会想尽办法给配“冥婚”,据此女尸就变得奇货可居。
所以,胡青花的18万“彩礼”,在当地可以说是非常低的价格了。
如果不是因为女方家属和她聊得来,觉得门当户对,愿意结识这一门亲戚的话,18万可能连一堆白骨都买不到……
就更别说那个姑娘还是因为生病死的,长相也非常漂亮。
要知道,因为生病死亡的女尸,比因为交通事故死亡的女尸价格要高。而刚刚病死的女尸,又比离世多年的价格高。
如果是年轻漂亮的、刚刚病死的女尸,价格甚至能炒到几十万!
在如此“暴利”的影响下,一些从事丧葬行业的人开始眼红,他们记录下客户的资料信息,衍生出了“冥婚介绍所”。
这些所谓的“介绍所”的业务有三种方案:
第一种,出售已经举行过丧葬仪式的客户信息,男方自行沟通是一个价格,“介绍所”代为沟通是另外的价格。但是因为当地的女尸数量本来就少,这种方式的业务量不大。
第二种,靠着在火葬场打点好的关系,倒卖骨灰、或者在焚烧之前把女尸偷换,然后再悄悄送到客户家里。
第三种,靠着在医院打点好的关系,一有风吹草动就立刻联系客户准备抢人。或者在尸体送往火葬场的路上,就联合火葬场进行偷换。
不管是哪一种,他们除了赚取中间“中介费”之外,约定俗成的就是“冥婚”的仪式由他们操办。
当一件事情大批量、高频词出现的时候,就会逐渐地普通化、常见化,最终会慢慢滋生出一系列的条条框框,也就是人们所谓的规矩。
既然是规矩,就有一定的束缚性,或是强制性。
那么与之相伴而来的就会有两种新的问题:
第一,有人想买,没钱。
第二,有没想卖,没货。
这个时候,就会有人开始铤而走险,“偷尸体”的情况也就出现了。
以前我们总觉得人想要好好活着是一件挺辛苦的事情,但是谁能想到,对于这些女孩来说,连好好的死去都变成了一种奢望。
更难以想象的是,这些都是发生在当下的事情,而且并不局限在山西。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买卖、偷窃女孩的尸体,还不算最过分的……
模拟场景
«——【·冥婚黑产·】——»
根据前文我们讲述的案例和现象的分析,不难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打着“冥婚”的旗号买卖尸体的情况,已经形成了一条黑色的产业链。
实际上在这条产业链中,还有一种更加恐怖的情况,那就是:拉活人配“冥婚”。
那些偷不着尸体的人,会秉持着“没有尸体就去制造尸体”的决心,把女孩活活杀掉,再把女孩们的尸体卖给需要配阴婚的人。
2017年的时候,河南就发生了这样一个案例:
13岁男孩去世之后,他的长辈们就想着帮他配“冥婚”,而寻找未婚女孩尸体的任务,就落在了男孩的舅舅老苗身上。
但是,在当地这种情况并不是特别常见,所以老苗托了很多人打听,一直也没有什么头绪,直到一个叫阮友香的女人出现了。
阮友香说自己老家有个亲人病危,已经奄奄一息,去世后可以卖给老苗。
经过双方的一番商议,老苗给了阮友香3.2万元,这桩“冥婚”也就这样促成了。
可是,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等到老苗一家把买来的女孩儿和外甥合葬到一起之后,却忽然听到棺材里有断断续续的拍击声。
这个时候人们才知道,这个女孩没有死,她也不是阮友香的亲戚……
原来,阮友香在马路边拐来一个“智障”女孩,将其用药迷晕之后,冒充成死尸……
更令人发指的是,这不是阮友香第一次拐卖智障女孩。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女孩在中途苏醒的话,也许还会有更多的受害人出现。
除此之外,“老弱病残孕幼”等弱势群体,几乎全都有可能成为“冥婚黑产”的狩猎目标。
比如2013年的时候,延安就出现过这么一桩案例:
刚刚出狱的王海荣重操旧业,本来准备伙同两人一起入室盗窃,但是他们转悠了一圈,不是有监控,就是打不开门,这让三人都感到非常郁闷。
情急之下,王荣海提出了“杀个人,把尸体买了换点钱”,并得到了另外两人的同意。
最终,他们选择了一个孕妇下手,并以22000的价格将尸体卖出……
在看到本文之前,相信很多人都认为这样的事情,不管是在年代上还是距离上,都离自己特别遥远,或者是只出现在历史中的故事。
但实际上,在很多看不到的角落里,这种现象依然存在着。
就在2021年10月,网红“罗小猫猫子”被爆出由于感情当中诸事不顺,遇人不淑,遭遇了各种网暴,网络直播结束自己的生命。
更令人感到震惊的是,仅一个月之后,又有新闻报道“罗小猫猫子”的骨灰被人偷走,用途居然是“配冥婚”……
最后,这件事情之所以曝光,还是因为“同行竞争”出现的内部举报……
冥婚这种风俗的出现有其道理,想要转变观念还需要漫长的过程,但眼下由冥婚牵扯出来的非法产业链和各种现实问题,实在令人细思极恐。
«——【·结语·】——»
看完了这篇文章,你是否感到毛骨悚然呢?
其实我想表达的是,对于这样的现象,我们不能只是看个热闹就完了。
也许对于很多人来说,一辈子都不会遇到这样的事情。
也许对于有些人来说,即便是遇到了,也无力改变。
但是,如果今天,我们不站出来反对“阴魂”这种习俗,不给人们敲响警钟,那么,下一个历史中的受害者,也可能就是你我。
文明发展的过程中,每个人都需要为了更加文明,而付出努力。
因为,假如没有这些封建思想,有些女孩本可以不必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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