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文与程璐离婚启示:“说的过去,”未必就“做得开心”
思文与程璐离婚“我赢了,家没了”
我们以前接触的辩论赛一般都是两队选手,正儿八经,义正言辞地说自己的观点,当然不能乱说,需要有理有据,有出处。
近两年特别火的综艺节目《奇葩说》和《脱口秀大会》中的论辩那真是别出心裁。
节目中的选手不管怎么说,也不管有没有凭据,只要能说出道道来即使说的属于“无理狡辩三分”那也可能被奉为真理。
我想节目之所以会得到观众极大的关注也是因为与我们平时的辩论赛有着不同的形式,选手不管对方辩友怎么想,就是说,就觉得他说的对,就是真理,也更具有生活性和喜剧色彩。
其中有一对夫妻选手,对了,现在已经不是夫妻了,他们思文和程璐。
他俩很早就出道了,记得第一次接触他们应该是在《今晚80后脱口秀》节目,也是最早的脱口秀节目,后来他们又上了《奇葩说》和《脱口秀大会》。
思文是第一批女脱口秀演员,给观众的形象就是女强人的人设。
而程璐的标签就是思文的老公,自嘲是吃软饭的男人。
在脱口秀大会第三季中,程璐的段子是讲与思文的生活:
“我在《奇葩说》节目中集中练习了大量的吵架技巧,天天练习开杠,我现在吵架已经非常的专业了,所以,我现在在家里的地位也已经提高了。
思文每次想吵架,我就跟她说:‘你确定吗?对方辩友,不要拿自己的爱好去挑战别人的饭碗。’
思文当然也不示弱了,她说:‘家不是讲道理的地方,家是讲爱的地方’我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于是我俩就辩论了起来,最后,我赢了,家没了。”
当时,只是觉得这仅仅是个搞笑的段子而已,没想到,没过多久他俩真的就离婚了。
思文和程璐经常会在脱口秀中互相埋汰双方,思文也曾在脱口秀中说过,想与异性有纯友谊关系吗?那就结婚吧!可以做睡在上下铺的兄弟,也省了很多的麻烦。
他俩离婚思文官宣写的:“从上下铺的兄弟,变为朋友。”
其实我觉得夫妻之间能以兄弟的方式相处也是一种不错的方式,只要适合双方就是好的。
只是,家不是辩论赛,也没有必要争个你赢我赢的,最后,真的赢了,但伤了感情。
“理不辩不明”这句话当然是对的。
每个人的态度立场不同在聊天和交流中发生争辩在所难免。但为说服对方,双方就争得面红耳赤,伤了和气,也实在是没有必要。
更何况,盲目的争辩只会让双方更为坚定心中所想,越来越针锋相对,最终可能谁都无法说服对方,反而成了大仇人。
即使在争辩中我们赢得了胜利,也可能伤了对方的心,惹人不悦。
因此,“说的过去”,未必就“做得开心”。
怎么理解呢?我们说服了对方同意自己的想法,也未必能让他开心地配合我们,贯彻我们的思想。
现实中这种情况是相当普遍的,人们嘴上服了你,行动中却“阳奉阴违”,并不积极。
远离争锋相对的争辩,才是明智之举
美国知名心理学家布斯博士曾经进行关于“人们在争辩中的心理变化”的论题研究。
他用录音机记录下社会中各行各业人士之间的争吵和争辩,并收集了近一万条案例的录音。
这些案例中,包括了老师和家长的争辩,老板与员工的争辩,妻子和丈夫的争辩,甚至专业辩手、政客以及联合国的辩论,应有尽有。
布斯博士对这些录音进行分析对比,得出了一个令人惊讶的观点:
那些职业的辩手、优秀的政治家和联合国各种代表,这些精英人士的意见在辩论中被接受的成功概率反而不如底层社会的走卒商贩。
是什么原因导致这样的结论呢?
随着调查的深入,布斯博士发现,那些职业的辩手、优秀的政治家和联合国各国代表说服他人的手段千变万化不离其端,都是为了找出对方的破绽进行打击,从而证明自己观点的高明,是为了结果的胜利。
而那些走街串巷的推销员或小商人所做的,只是尽力找到一个观点证明自己的产品优秀,从而让对方真心地接受。
找出对方话题中的弱点进行反击,看似聪明,实则使自己陷入了争锋相对的争辩,为了说服而说服,让对方更不容易接受自己的观点。
美国著名的成功学大师卡耐基曾这样说:“普天之下,只有一个办法能从争辩中获得好处——那就是远离它”。
这世上哪有人喜欢自己的观点被别人反对呢?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观点得到普遍的认可。
但是,发表自己的观点容易,接受别人的观点却很难,有几个人能时时刻刻地敞开心扉,虚心待人呢?
这不仅仅是敞开心扉的问题,不同的生长环境、人生原则、价值观念、立场态度不尽相同。
哪怕是最普遍的饮食口味,南方和北方都会有豆腐脑的甜咸之争。
这些岂是几句争辩就能改变的?
在平时的聊天中我们也能发现,凡是涉及这些话题,人们总是争个不停,无法统一认识。
当我们与他人发生争辩时,如果更多地从自己的角度出发,用自己不周全的想法与对方对峙,哪怕力度再强,气势再盛,对方也不会被我们说服。
相反,人们还可能很反感我们的自大狂妄。
他们也会采取与我们相似的想法,极力地讲述和捍卫自己的观点和我们争辩起来。
这是一场没有赢家,只有输家的战争。
假如对话的两个人非要一争高下不可,结果就是双输。
所以,远离争辩,才是交谈和对话中的明智之举。
争得一个“理”,却可能输了一段“情”
聊天本身是为了交流观点,增进彼此感情。
谁也不希望在聊天中被对方打击到自信,伤害到情绪。
所以,一个会聊天的人, 不会因为争辩某个观点而伤害双方的感情。
有两个小兔子争论彼此的观点,其中黑兔子认为水萝卜是最好吃的萝卜,而白兔子认为青萝卜是最好吃的萝卜。
两只兔子谁也说服不了谁,便找到德高望重的老兔子评评理。
未曾想老兔子却表示:“我吃了这么多年的萝卜,发现明明是胡萝卜最好吃啊!”
三只兔子你一言我一语,争论得没完没了,最后也没有争论出个所以然来。
我们发现,非要争个高低是面对不同意见时人们最常见的反应,也是最不恰当的一个反应。
因为兴奋过激的表现往往让人更加冲动,反而无法使事情得到合理解决,达不成共识。
其实,生活中有很多说服的案例就是像这三只兔子的争论一样,彼此没有是非和对错之分,只是各自的立场角度不同而已,根本没有必要争锋相对。
有人说:“和女人不能讲道理的,因为讲道理赢过女人的男人最后都单身了。”
这虽是一句玩笑话,却不无道理,也道出了说服的本质。
因为吵赢了对方,并不代表能说服对方。
产生不同的意见后,很多人第一时间想的便是如何去说服对方:“你必须同意我的意见,否则......”每个人都在走极端。
你有没有想过,或许对方并不需要你的说服,同意你的立场呢?
特别是在你表达立场时,一味地采取争论得态度,不仅不会让你显得舌绽莲花,反而会给人留下一种自大狂妄,还不能容人的形象。
如果你争论失败了,对方不仅觉得你思想不够成熟,还可能认为你是一个咄咄逼人的家伙。
如果你争论取胜了,也无法让对方心服口服。
或许他日赞同了你的观点,然而心中满是不快,改日一有机会就找你开战。
这实在不利于关系的维护,这样的做法也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为了争论而争论,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却能让人徒增愤怒,伤害感情。
所以,如果不是在某件事上非要辩出一个高低,或者涉及重大的是非问题,就没必要标新立异,去为难他人和自己。
在争论中不会产生赢家,有一方哪怕表面上似乎占了上风,实际上也不会取得最后的胜利。
从本质上来说,争得一个理,你却可能输了情。
说服并不需要“争辩”,需要的是“走心”
就像前面说的那样,说服不是争论,更不需要吵架。
当我们与他人的意见不统一时,难免会需要费点儿心思,说服对方。
这种情况比比皆是,任何人都有这方面的需求。
但被说服者不是你的敌人和对手。
我们应该将对方看成是平等的伙伴,将你认为正确且有利于他的想法平和地表现出来,让他在最短的时间内理解和认同。
就是说,说服的目的首先是争取对方的理解,其次才是认同。
很多人喜欢跟人争辩,嘴巴像一把刀子。
因为争辩后的成功能够带来心理上的成就感和满足感,但它不是十分有效的手段。
在说服的过程中采用功利性的辩论技巧,更有可能激发对方的逆反心理,反而更不容易说服他。
现实中人都是情感动物,你给他人微笑,对方自然还你微笑;你给他人冰霜,对方自然还你冰霜。
这是人们普遍的一种心理,也是人的本性决定的。
说服式的聊天,是让对方心甘情愿地接受我们的想法,而不仅是点头同意就可以了。
这样看来,你就不仅仅是简单地用嘴去说,用理去辩,更需要“走心”——用感情叩开对方的心扉,了解和理解对方的内心世界,了解和理解对方的所思、所想和所需。
在对话过程中,既要维护对方的尊严,也要满足对方的虚荣心,这样才能在说服的过程中既“说得过去”,又“做得开心”。
总之,人与人见了面,免不了要有交流,也就免不了会听到不同的想法,看到不同的态度。
对待这些情况,应该认真地思考双赢的解决途径,千万不要将对话变成面红耳赤的争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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