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成名费”,必也先正其名乎
作者:周学泽
10月25日,豆瓣用户爆料称,中国内地流行乐男歌手周震南,其父周勇公司开发的小区,将土地抵押从银行贷款上亿却不还钱,以至于业主们多年拿不到房产证。
周震南如今拥有近1800万微博粉丝,但爆料显示,其父母都是多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老赖”。四川简阳市人民法院、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等从2016年到今年2月的几起立案,均涉及周震南父亲周勇和母亲杨后超,包括已判决但“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伪造证据,妨碍执行”等问题。
但周震南在选秀节目中“展示”的生活却比较奢华:家住豪华别墅,至少三层;家里似乎有三个保姆,其中一位正面出镜;为粉丝准备每周抽奖礼物,周震南给了支钢笔,这支看似普通的笔,售价一万二;每次露面都是各种潮牌名牌,像圣罗兰的衬衫、香奈儿的外套和项链,戴60万一只的手表。
“律师称周震南不用承担父母债务”,的确,这样说没错,但如果父母的钱是“赖出来的”,就不得不面临起码是道义上的追问;其父母应该首先还债的钱用在儿子身上,也应接受法律上的追问。况且,在父母欠巨债的情况下,儿子如富少般逐梦娱乐圈,这算是什么示范?
人们追问明星“成长中的财富”是否正当,不是第一次。2019年1月28日,华语歌手曲婉婷在加拿大发微博称,自己的妈妈已经被羁押4年多,依然没有判决结果,心痛,相信法院一定会给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曲婉婷是一位创作型歌手。
曲婉婷称“自己的母亲是英雄”,但她的母亲实际是一个大贪官。热播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有一段大风厂的故事,网传就是以曲婉婷的母亲张明杰为原型。张明杰原是哈尔滨市发改委副主任,2014年9月22日,张明杰被哈尔滨市纪委带走,7天之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涉案金额达到了3.5亿元。
作为公职人员,张明杰的收入有定数,但曲婉婷在加拿大上的是最贵的音乐学院,一读就是九年。后来曲婉婷从加拿大回国开音乐会,没人买票。母亲张明杰又自掏腰包把上百张门票买了下来,然后免费送。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曲婉婷一直在找机会替母亲申辩,自己则躲在加拿大和外籍男友在网上秀恩爱。
《论语·子路》中记载一段孔子和学生子路的对话,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并言:“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在这段对话中,子路说:“卫君等待老师去辅助他治理国政,老师将首先做什么事呢?”
孔子说:“那一定要先正名分!”并强调:名分不正,说话就不能合理;说话不合理,做事便不能成功;做事不成功,礼乐就不能推行;礼乐不能推行,刑罚就不得当;刑罚不得当,老百姓就不知道怎么做才好。
孔子的话并不涉及金钱,但他强调做事“名正言顺”很重要,认为这是涉及国家治理的大事;同理,在今天,人们追问明星的“成名费”来源正否正当,也是合乎情理的诉求。
无论东西方,都不否认金钱上面有“道德”。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资本来到人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当然,金钱是否道德,取决于人,金钱也有体现正义的时候,我们常说“仗义疏财”“雪中送炭”“扶危济困”,这时的金钱便体现出“崇高性”。
金钱的来源常常体现是否符合道义,儒家在这方面有特别的“提醒”。孔子言:“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孔子认为:“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这是强调富贵的获得要以符合“义”的要求为前提,获得财富要符合程序正义。
金钱更具有复杂的“法律性”。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设立有“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因此,一个人想成为明星,可以理解,这是追求个人的事业成功,但如果用了“名不正”的钱,社会和公众自然会有追问的理由;即使明星不知道“成长中的钱来路不正”——揣着明白装糊涂的情况当然也是有的,但道义和法律的追问仍是必须的,因为这事关道义和法律,事关社会公平正义。
10月26日晚,周震南在父母欠债风波后发声,“骤然面对现实内心很煎熬,我愧疚自己对家人的关心不够,没有提早发现存在的问题,也愧疚令所有陪伴我、爱我的人受到伤害,更愧疚给大家带来了这么大的困扰。”虽然贪污和老赖属于不同的法律范畴,但这样的回应,其实和曲婉婷称“自己的母亲是英雄 ”是相似的路数——“虎毒不食子”,为人父母者再不修德守法,也总是爱自己的孩子,但这并不能改变金钱“名不正”的事实。(周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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