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捆绑明星被监管?范冰冰告别唐德影视,流量玩法失效
近日,范冰冰退出了亲手创办的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其股份。这意味着,范冰冰与曾经深度捆绑的唐德影视,进一步划清了关系。
据了解,爱美神成立于2015年7月30日,成立之初,股东只有范冰冰和她的母亲张传美,而范冰冰与唐德影视的深度捆绑也离不开与爱美神的“纠缠”。
2016年3月底,唐德影视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拟以现金方式收购爱美神51%的股权。根据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要求及当时唐德影视资产情况计算,爱美神51%股份的起始定价应为7.4亿元或4.35亿元。而该价钱对应的是“范冰冰未来10年演艺经纪独家代理权。”
此后,虽然收购事件未果,但唐德影视还与爱美神共同出资成立子公司,继续开展业务合作。
然而,这个明星、影视公司深度捆绑的典型案例毁于2018年“阴阳合同”事件。
“阴阳合同”事发后,范冰冰深陷舆论漩涡,被罚8亿淡出娱乐圈。
也正是在2018年,唐德影视迎来断崖式下跌的财务数据——营收3.72亿元,净利润-9.27亿元。其中,受“阴阳合同”事件影响,由范冰冰主演、制作成本超过5.8亿元的《巴清传》未能如约播出,当期计提坏账准备4.96亿元。
合作破裂之后,范冰冰和唐德影视渐行渐远。一边是范冰冰清空所持有的唐德影视全部股份、卸任爱美神法人代表,另一边是唐德影视业绩不佳、股价下滑、实控人变更。
如今,范冰冰退出爱美神股东行列,或昭示着与唐德影视的深度捆绑的落幕。
对于曾经深度捆绑的范冰冰、唐德影视如今却双双下行一事,中央财经大学数字经济融合创新发展中心主任,《中国数字创意产业创新发展蓝皮书》主编陈端告诉《商学院》记者,这其实是:
1.有偶然中的必然性
即便事件本身的导火索貌似偶然,但是整个行业发展的那个时间节点上,基于国家整个强化导向、加强监管的宏观产业背景之下,即使不是范冰冰,可能也会从另外一个人身上触发这个导火索。
2.企业捆绑明星曾经流行
影视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通过并购明星的公司等手段,与明星进行深度捆绑,借助明星的流量效应来吸引社会注意力资源,有助于自己市值的提升和商誉的增值。而这种做法在前几年非常盛行。
3.监管力度提升
但是到了今天,在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这样一个大背景下,监管层对过去那种泡沫似的玩流量来吸引公众注意力,然后推高市值的做法的容忍度越来越低。
所以,在未来,明星跟企业深度捆绑,明星人设一旦崩塌,对于企业的这个商誉打击也会是一个釜底抽薪式的。企业需要综合评估捆绑明星的这种风险,即使要捆绑,也要对明星进行慎重的选择与风险评估,包括制定风险预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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