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黑“大V”:任志强1个转发 抵过中国所有媒体
“或许是该把传统广告时代的一些东西拿回来,比如以内容为核心。”
四方互动合伙人贾志生是一家社会化营销机构的合伙人,该公司体量不大,核心业务一直是针对“大V”做营销传播。在微博营销上的路数很简单,比如找一些明星做植入式广告——比较简单的方式是,送某明星一部手机,然后该明星用手机发一条微博,也会借助一些营销大号把要推广的产品放到其话题中。
贾志生表示业务越来越难做了:“营销大号的伎俩吧,现在不管厂商还是消费者,基本一看就明白了,所以对产品的推销能力越来越弱,而明星现在的要价越来越高,可不比前几年了。”
贾志生跟《21CBR》记者沟通时,既不否认自己在微博上“同流合污”,比如请“水军”,做过一些比较没有技术含量但足够恶俗的传播案例。但同时又强调:“比起某些太过火的同行,我觉得我们还是有底线的。我们会放大一些东西,会制造一些事件和话题,但绝对和造谣、传谣划清界限,不去突破一些底线和节操。”
在“薛蛮子事件”之前,微博上就开始高度马太效应了。一部分优质的“大V”开始成为稀缺资源,一部分“大V”由于过度开发已经导致影响力在减弱。所以有一些微博营销机构能挣到钱,但大部分其实没赚到什么钱。
最令人迷惑的是,其实社会营销的传播效果是没有衡量标准的。贾志生说:“目前确实没有什么特别有效的量化办法,所以客户只能看评论和转发,所以,你懂的。此外,目前的客户感觉对社会化营销的态度还是比较宽容,有影响力就够了。”
但客户并不是冤大头,客户也在进化。贾志生承认:“如今和以前的变化确实很大,一些事情会迫使行业越来越规范,同时受众对传播方案的识别度越来越高,接受度越来越低,或许是该把传统广告时代的一些东西拿回来,比如以内容为核心。”
策划过天仙妹妹、别针换别墅的社会营销人士立二拆四在看守所对媒体忏悔,承认自己过去对社会营销理解上存在巨大的错误。
在没有被拘之前,立二拆四一直认为:“社会营销策划是迎合网民的需求制造出网络热点;不能拿从业人员的道德规范来约束我们这样的网民,不能因为我们做了有趣的新闻(尽管是假的)就认为我们道德败坏,把我们抓起来。另外,应根据网民的情感、情绪、情欲来做网络推手。比如你要让网民站到道德上的制高点肆意扫射某个靶子,获得快感;再如不要觉得自己很牛,要故意放几个漏洞让网民获得智商上的优越感,不断通过和网民的智商博弈来炒作。”
当然,更重要的是,这些策划最好能获得“大V”许可或者诱惑“大V”来转发。
但这种热闹的运作模式不长久,立二拆四在回忆其和某知名饮料企业合作时,提及这样的场景:“给他们做了一次活动后,大家自然就疏远分开了。想了想,也是他们不愿意过多和我们这样的公司绑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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