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了孩子离婚时7成财产留妻儿 3年后发现非亲生
查看:862 / 更新:2022-04-11 16:04
两份诉状:要求重新分家产
今年3月1日,肖某向法院提交了两份诉状。一份要求终止自己对顾某儿子的抚养义务,并要求顾某偿还10年的抚养费6万元(包括离婚后原告支付给被告儿子的抚养费,每月500元)及精神赔偿费3万元。
另一份,肖某要求重新分割两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置的共同财产,主张将70%的财产归原告所有。
调解现场,面对白纸黑色写得清清楚楚的鉴定报告,顾某无力解释,承认儿子确实不是肖某的。
“这事情,我也没什么好解释的。”带着一脸的愧疚感,顾某表示这个秘密自己藏了这么多年,其实一直都很担心这一天的到来。
“反正婚早就离了。但这么多年,我养的居然不是自己的孩子,这气我怎么也咽不下去。”面对法官,肖某也倒起了苦水,“虽然3年前就离了婚,孩子也跟着她住,但小孩一直是我妈在带。这个事情我自己都接受不了,家里的老人现在更是难以接受!”肖某表示,在来法院起诉之前,自己已经把这个消息告诉了父母,一直带着孩子的奶奶在得知这消息后,当即表示不会再带孩子了。
“离婚的时候大部分财产分给她,我是想着儿子跟着她生活,总想着母子俩能过得好一点。现在既然儿子不是我自己的,这财产我要重新分配!”DNA鉴定的结果,让觉得自己吃了哑巴亏的肖某下定了决心要拿回大部分财产。
面对肖某提出的两份诉讼请求,许是觉得自己理亏,顾某倒显得异常平静,“孩子我自己会养,房子你拿去吧。”
昨日,两人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肖某与被告顾某所生儿子无亲子关系,孩子由被告抚养。原被告婚后购置的商品房归肖某所有,肖某支付给顾某28万元。
婚姻是神圣的,不能因为自己的一己私欲背叛了家庭,造成一些不可挽回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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