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示范区内4类15个涉税事项已可跨区域通办
查看:716 / 更新:2022-02-10 12:41
今天,解放日报·小编记者从上海市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新闻通气会上获悉,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截至目前,在国家层面,国家税务总局先后推出了两批26项税收支持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创新举措。
而在地方层面,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以及宁波市税务部门成立了支持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联席会议,聚焦“征管一体化、办税便利化”,持续推进26项举措落实落地,在各自的电子税务局首页设立了“长三角电子税务局办税专栏”,开通了“企业跨省迁移业务”“跨省涉税事项报验业务”以及“长三角一网通办”等多个办税事项。同时还制定了长三角区域通办、“最多跑一次”“首违不罚”等清单,以便利长三角纳税人跨省办税、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此外,沪苏浙税务部门还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积极开展先行先试。比如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和实体办税服务厅窗口,采取“标准统一、异地受理、内部流转、属地办理、限时反馈”的服务模式,率先实施涉税事项跨区域通办,在一体化示范区内注册经营的纳税人可在两区一县就近选择办税服务场所,办理包括信息报告、发票办理、信息查询等4类15个事项。
下一步,长三角地区税务部门将进一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各项征管服务创新举措,便利企业跨省涉税事务办理,支持一体化示范区开展先行先试,争取在财税共享机制方面取得更多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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