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恐怖事件!香港十大奇案
5、揭发
资料出自1991年香港出版社聚贤馆出版的《残酷肢解案》
林过云在家中无黑房冲晒照片,故林习惯把菲林拿到尖沙咀一间冲晒店进行冲洒,因为林与在摄影会认识的店员张仔(假名)较熟。林对张仔说自己到殓房兼职摄影师,为他们拍摄解剖尸体的照片,张仔觉得他的解释合理,为免其他同事受惊,由张仔亲自替林过云冲洒照片。
1982年8月10日,林过云想将第四名受害者梁惠心的肢解相片放大,事有凑巧,张仔任职的冲晒公司,放大机有故障,张仔于是将林过云交来的底片,交到同一机构的旺角分店代为放大,由于放大照片工作,整个过程都由人手操作,当分店冲晒员将影片冲晒后进行品质检查时,发现那些照片似乎与人体肢解有关,将照片交由上司作决定。冲晒公司负责人认为事有可疑,于是报警。
8月18日,林过云到尖沙咀店取相离去时,警方把他拘捕,林胡乱堆砌表示照片是一名在《东方日报》工作的“四眼佬”叫他取的,并相约在土瓜湾贵州街《东方日报》门市部门外会合,但警方发现根本就没有“四眼佬”这个人,最后警方带队押林过云返贵州街安庆大厦2楼F室住所进行搜查,揭发凶案。
有专家对林过云的罪行作结论时表示,林过云是一个备受剥削的人。而事实上,林过云的童年非常不快:他生长在一个复杂的家庭,父亲有三个太太;童年的时候,曾经在婆罗乃生活过。
根据他生母所讲,林过云与他爸爸的关系童年时开始已经很差,他爸爸对子女的管教严厉,时常对林过云拳打脚踢。有一次更因为林过云吃饭前没跟其他家人说「吃饭」两字,而打了他一记耳光,将他撞向墙壁。
直至成长之后,林过云与家人关系疏离。虽然住在同一屋檐下,但是他经常逗留於房间内,不与家人一起进膳,亦不与家人交谈。不过,他爸爸在作供时表示,不认同自己管教过严,只是林过云的性格太反叛。又觉得社会应该要负上责任!
6、关于雨夜屠夫林过云诡异轶闻
林过云入狱之后,一直都表现都好冷静,好少出声,而且对过去做过的事从来无表示过一点悔意,惩教处职员亦都好怕同他接触,好多人都不约而同感觉到,他身边有一阵好重的阴气,令人却步。
有一次,惩教处人员带他去空地上放风,让他自由活动。由于他属于危险犯,所以成个过程,都会被严密监视住,当时一位惩教处主任,竟然透过闭路电视,见到有四个半透明状人影,一直跟着林过云的身边飘来飘去,人影就跟住在背后,一步都不离开。而最令人心寒的四个身影都支离破碎,手脚同身体好似随时会分开,只能勉强合在一起。
有传说话,四个被害的冤魂,因为死不甘心,所以一直缠绕住他,等候机会报仇,但因为林过云身上杀气太大,所以冤魂无法子埋他身,有传林过云近年行为,有向好的转变,他是真心悔改,还是另有所谋,就不得而知。
二、HelloKitty藏尸案
1、案件详情
HelloKitty藏尸案发生于1999年的香港,是轰动一时的杀人案。案中23岁女死者樊敏仪,遭多人禁锢于尖沙咀加连威老道一个住宅单位,被迫饮尿、吃粪、严重殴打、燃烧身体,死后被肢解、烹尸,头颅被塞进一个HelloKitty洋娃娃之内。
三名行凶者陈文乐(案发时33岁)、梁胜祖(26岁)及梁伟伦(19岁)出庭应讯时,其中一人听到控方述说女受害人被虐打的情况后,仍发出嘻笑声。香港法官阮云道于2000年12月6日判案时形容:“被告丧心病狂、残忍、冷酷无情、堕落、暴力及恶毒,并非人类对待人类所能做出的行为。”
2、案情
在这宗案情凶残的案件中,受害人樊敏仪是一名夜总会舞女,1997年因筹措祖母的医药费,偷取任职皮条客的首被告陈文乐数千元港币及其他财物(另一说是指毒品债)。首被告陈文乐于是吩咐次被告梁胜祖及第三被告梁伟伦向女受害人追债。
女受害人为求还清债项,怀孕后仍继续接客,3名被告将欠款不断提高,受害人因无力偿还,因而触怒三人。1999年3月17日梁胜祖及梁伟伦按照首被告要求,将受害人从葵涌丽瑶邨富瑶楼一单位押走,禁锢于尖沙咀加连威老道31号3楼一单位。
当回到单位后,梁伟伦质问受害人为何不还钱、为何不肯回电话,连踢受害人超过50次。3名被告用木板封着该单位的玻璃窗,以滚油泼向受害人的口腔,在伤口上涂上辣椒油,逼她吞吃粪便及喝尿。被告之后把烧溶的塑胶吸管滴在她的腿上,并命令受害人发出笑声。受害人开始神志不清,并不时挑起伤口上的焦疤,被告于是以电线紧紧捆缠受害人双手多个小时,之后又用铁棍殴打她双手。
数星期后,女受害人终于支撑不住,被告一度以打火机烧她脚部,要她移动身躯。受害人其后被指直接用口吸食冰毒(甲基苯丙胺),在地上辗转反侧,状甚痛苦,估计于1999年4月中旬死去,死时脸部浮肿、牙齿流血、全身长满水泡、伤口灌脓。
3、藏尸
当被告发现樊敏仪已死去后,他们逐决定将死者肢解,先将尸体搬到浴缸中放血,锯开骨骼,以胶袋盛著死者的肠脏,在浴室中以烫水烚熟,排水渠呈现类似肉类及牙齿状的物体。
梁胜祖当时负责劏肚放血,劏肚后见有内脏漏出,于是站开呕吐,梁伟伦亦因尸体太臭而作呕,最后由首被告陈文乐负责分尸,肢解部分载于多个胶袋内,弃置于垃圾站。
陈文乐亦在房间内,以火水炉烹煮死者头颅,忙乱间,他们将内脏弃置于屋内及随手掉到大厦檐篷,并将一个美人鱼造型的HelloKitty洋娃娃割开,取出部分棉花,把死者煮熟的头骨塞入后缝合。
当案件开审后,第一被告陈文乐被指从煲内取出女死者的人头时,一面将半溶的头发扯出,一面说:“乖乖地唔好郁,我帮你扮番靓!(乖,不要动,我替你装扮!)”事后,陈文乐亦吩咐其余被告将熟肉喂狗,但此项指令有否执行,则不可考,各人随后四散。
藏尸期间,住在楼上一名姓黄的男住客,曾在大厦的热气槽上,看到有人影不断手起刀落,好奇下以摄录机拍下情景,但有关片段后来已被洗掉。此后,该单位被空置,附近的邻居却多次嗅到单位内传出强烈恶臭,报警求助,但警方到场后认为是垃圾臭气,未有深入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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