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房价背后的高级犯罪 -- 与房产相关的各种犯罪活动
关注财经的朋友肯定都知道有个著名的教授,叫做郎咸平。
多年前,这位郎先生就喊出过一句著名的话,叫做:民营企业是有原罪的。
与之相对应的,是我们的国民公公。
我们的国民公公恰好经营了一家民营企业,并且还是搞房地产起家 的,这家公司呢叫做万达。
国民公公说过一句非常著名的话,请注意,这句话不是“小目标一个亿”,而是那句:“万达从来不行贿。”
因为王先生的这句话,一个段子广为流传。这个段子是这样写的: 当王健林面对媒体的采访,非常淡定的说出“万达从来不行贿”的时候,恒大的爰马仕哥哥许家印正在喝恒大冰泉,听到这句话以后, 一口喷在了马云的脸上;万科的登山家王石先生刚刚爬到半山腰,听 到这句话后喊了句“我X”,差点引发珠穆拉玛峰的雪崩。王健林喊出这句话的时间,据考证是在2012年,多年来,这句话成 为万达引以为豪的企业文化。
4年后,王董事长终于被啪啪打脸,大家请声一下9月28日的新闻,先给大家做个截图:
王董事长被啪啪打脸,不过这还不是最要命的。
要命的是这个金程只是一个大连市的市委常委,只是一个小角色,受贿的日期还是08年和09年。
背后的大角色是谁呢?我们的王董事长和他的宝贝儿子未来命运会如何?
啧啧啧,真是让人期待。我们的王董事长前不久刚刚为中国的高房价泡沫奔走疾呼,结果就出来了这样一条新闻。
貌似最近风向又变了?
呵呵,刚才举的这个例子呢,只是热身,接下来我们聊一下怎么通过房子来行贿。
说到行贿呢,非常简单,就是企业送钱给贪官。
这个钱怎么送呢?怎么送才能不被中纪委查到,又或者即使查到了也可以抵赖掉呢?很简单,请看如下案例:
某官员家中有一套价值500万的房产,然后一个房地产开发商想要对这名官员进行行贿。
于是开发商派出了手底下一个小马仔,让这个小马仔去买官员的这套房产。
先签订买房合同,缴纳了200万订金。
购房合同里明文写明:已缴纳200万订金,如果购买方违约放弃购买,赔偿双倍违约金。
然后呢?
自然就违约了,这位马仔掏了400万违约金赔给这位官员,这位官员房子还在,白拿400万,并且完全是合法收入。
请注意,订房后,合同里写明赔偿双倍违约金是一种非常普遍的行为,丝毫不值得怀疑。
于是,这位官员顺理成章的获得了400万行贿款,请问,这样的情况检察院怎么来定罪?
唉,可惜了我万达的王健林董事长,你的手下在08年的时候,行贿的手法居然这么愚蠢,竟然能够被查出来。
可惜,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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