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脉—纵谈中华帝制
嬴政气魄很大,想一股脑全统一掉,所有权力都收归中央,但很快灭亡了,汉初为了稳定功臣的情绪,封了些虚名王,但不久就找各种借口收回了授权,平定“七国之乱”后,汉代的中国正式成为中央集权的国家,中央可以直接任免地方官员,朝廷拥有绝对的权威。
统一初始,究竟应怎么统治,经验还很欠缺,在消灭了地方和贵族叛乱后,更多得是吸取秦灭亡得教训,采取休养生息得政策。
不过仅仅休养生息也是不行得,还要兴修水利,统一行政和技术,武装民众捍卫国界(上述这些都是让民众形成意识和利益共同诉求的方法,才能克服地方主义,形成民族国家凝聚力),起到保护民众安全得责任,并且用战争本身带动国家凝聚力的提高(以共同的威胁形成组织更为紧密),开始长期对匈奴用兵。
整个汉代体制都很草陋,没有跳出周代道学的政治思维模式——“小国寡民,清静无为”,故用秦之“标准化”思路,将各地的行政尽可能标准统一化,以能随意调换官员,加强朝廷统治,并抑制土地和其他资源的垄断趋势,把矛盾尽可能消除在萌芽之中,缓解巨大的空间造成的行政时效性低下的问题,但政策的简陋和僵化也就逐渐造成各地失去活力。汉代体制并没有达到足以使庞大的中国标准化管理的程度,维系其统治的更多是刚刚聚合而成的国家民族观本身,试看“汉”这个国号延续下来,成为中原地区生产力、文化的符号,成为中原地区强大的民族国家的符号,成为民族的名称,这足以证明它在民众心目中的地位。
汉朝的“官”和“吏”的制度分开,县级“官”(所谓“领导”)以上不得由本地人出任,由朝廷选派;“吏”(所谓“公务员”)则主要由本地人中推举出来。前一规定无疑是朝廷要避免形成“地方主义”,也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地方上血统性的徇私枉法;后一规定则是为了具体政令符合当地的民情民风。朝廷很清楚,虽然大帝国名义上政令一统,但各地民情不同,具体执行起来需妥善拿捏,地方“官”和“吏”、乡绅之间自然会有一定程度的妥协制衡,而又反馈至上。
中国古代名义上可以用很少的官吏管理辽阔的国土,一是因为行政级别少:最低是县,然后就是郡/州,对应朝廷的各职能部位;二是村、乡/镇级别的税收、保安、宣传等等“公务员”是不在“编”的,大多是由当地民众推举出来的,自治程度很高。拿到现在就是:省市级由中央任命而地方有弹劾权,村县级民选而不在编而财政由地方自筹,同时加强各部位的垂直管理。
汉代的中央军事权力随着自然灾害、内部战争的发生而分散,地方门阀氏族开始产生,并撕裂了政权,最终瓦解了汉朝。随后中国进入一个很长的分裂动乱时代,“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群雄纷争,“中央”长期实际已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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