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脉—纵谈中华帝制
唐初采用“租庸调”制。
租是田租,官家授收耕地,但和井田制不同的是,此时是政府统一授收而不是地方贵族。此制度之所以在能执行一段时间,是因十六国南北朝来了次“阶级大洗牌”,传统门阀氏族已经被打破了,胡汉混血新贵崛起,朝廷权威极大,地方无法抗拒。此时田租为“四十税一”,才2.5%得税率,到了各户身上几乎可忽略不计了,由上面得汉代体制实质可知,其实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庸是劳役,制度上是每年服劳役20天,比汉代得30天又减少了。“劳役”这个名词比较刺耳,其实前几年说是某些地方又采取了公摊劳役得的办法来修建道路和水利(实际上,建国后到70年代末,一直采取此办法嘛),是为了解决当地农民和政府手中货币不足(涉及劳动力变现得问题),而又要修建地方公共工程的矛盾。
调是“土特产”贡税,大多是织造物和指定的皇家贡品(比如俺老家就有所谓的“宫面”,据说是当年专向皇家贡献之物,熟悉陶瓷收藏的朋友们也知道“官窑”)。这好像类似于现在的“特产税”,但古代多采取“实物”,而非现金,由于直接贡献给皇家,也就无需太多,实际上往往成为了“金字招牌”,还有很大部门成了政府控制的商品。
租庸调制的实质就是一种“针对产业的差异赋税制度”,实际垄断了农业、劳动力资源、地方特产和很多手工业,再加上盐铁专营和大宗国际商品买卖,皇帝就实现了对资本权的把控,留给民间资本的余地少到可怜,所以中国大一统帝制时期,当然也就难以出现“资本主义萌芽”了。
如此广度和深度的垄断并非就可以用“剥削、奴役、掠夺”粗暴盖之的,其有益一面就是区分开了税赋的针对对象,充分利用了闲时人力,鼓励了手工了生产,男性成人后有官方授田,防止小户过贫,每年的劳役也不多,“调”则视地区而定,所以平民的生活虽不富裕但足以自足。实际上,这种制度本身具有“基本生活保障”性质。
此制度开始于“北魏均田制”,如果国家不大,地形平坦,气候一致,人口稳定,那就容易实现,但唐代是众所周知的疆域广阔,地情复杂,此制度的艰难就可知了,它必须建立在土地、人口、物产的精确统计的基础上,并有廉洁高效的地方政府来执行,这对于当时的通讯、交通条件,对于统计、计算方法的要求显然太高了,所以不久就难以维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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